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6〕35號)等文件精神,為深入推進我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下簡稱雙創),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發展新動能、打造發展新引擎,建設一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并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以構建良好的雙創生態為主線,發揮區域科教資源優勢和產業帶動作用,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充分激發雙創主體積極性,加快構建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臺,通過試點示范完善雙創政策環境,形成雙創蓬勃發展的新浪潮,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實現發展動力轉換、結構優化,促進全省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優化政府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審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力度,降低創業創新成本。以破除限制雙創發展的突出矛盾和關鍵制度瓶頸為出發點,推進雙創相關政策落地,建立容錯機制,對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的雙創發展生態環境。
堅持市場導向,繁榮雙創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熱情,集聚一批創業創新人才和團隊,吸引各類雙創服務機構,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業。
堅持模式創新,完善雙創平臺。從創業者的需求出發,系統謀劃、統籌考慮,結合各類雙創支撐平臺的特點,支持建立多種類型的雙創示范基地。探索雙創平臺市場化運營和服務模式,構建共贏、協同、共享、開放的雙創服務體系。
堅持統籌協調,加強輻射聯動。建立和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強化政策集成、資源集聚,加強省內雙創示范基地的交流合作,總結推廣成熟經驗,促進區域新經濟發展。
(三)主要目標。力爭通過3年時間,圍繞打造雙創新引擎,統籌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和政策鏈,推動雙創服務模式創新,培育具有湖北特色的雙創文化,建設一批雙創主體活躍、雙創要素集聚、雙創環境優越的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形成良好的雙創生態體系,探索出若干可復制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帶動全省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為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提供支撐。
二、示范布局
(一)示范類型。依托雙創資源相對豐富的區域、高校院所、創新型企業等不同載體,支持多種形式的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根據不同類型雙創示范基地特點,引導雙創要素投入。
(二)區域布局。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特色、資源稟賦等情況,統籌部署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適度向創業創新活躍的地區傾斜。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布局,推動各地依托自身優勢,自主開展建設模式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雙創形態。
(三)建設時序。分批次、分階段推進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2017年啟動首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選擇在創業創新意識較強、創新資源較豐富、雙創工作基礎較好的區域和單位開展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制度設計,有序擴大示范范圍,探索統籌各方資源共同支持建設雙創示范基地的新模式。
三、建設任務
(一)區域示范基地。結合高新區、開發區、特色小鎮、中心城區、經濟強縣、新型城鎮化試點等,以創業創新資源集聚區為重點,集聚資本、人才、技術、政策等優勢資源,推動產城融合發展,探索形成區域性的創業創新扶持制度體系和經驗。
1.優化政府服務。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升政府服務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加快推進全程電子化注冊登記方式改革,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探索實行“一枚印章審批、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的運行機制。搭建網上辦事大廳和政務云平臺,全面推廣網上審批和網上辦事,集中發布雙創政策。
2.完善雙創政策措施。加強政府部門的協調聯動,多管齊下抓好已出臺政策落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結合區域發展特點以及大學生、科研人員、返鄉農民工、退伍軍人等不同創業主體需求,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可實施的政策措施。圍繞支撐平臺搭建、文化建設、資源共享等雙創生態培育的關鍵節點和重點領域,探索突破一批制約創業創新的制度瓶頸。
3.加強科技金融支撐。大力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創業投資,完善風險補償機制。搭建跨區域創業投資對接平臺,促進創業投資欠發達地區更便利地享受創業投資服務。落實鼓勵創業投資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拓展創業創新資金鏈,加強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支持銀行結合創業企業特點,開展投貸聯動、股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助保貸、集合貸等產品與業務創新。支持科技保險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創業板、“新三板”、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上市和掛牌。
4.加強雙創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推進雙創支撐平臺的專業服務能力建設。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創建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積極與國內外先進創業孵化機構開展對接合作。加快雙創服務模式創新,實現傳統孵化模式的提檔升級。搭建創業創新人才超市,為各類創業創新人才提供“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服務。加速發展“互聯網+創業”網絡體系,推進科研資源共享,促進創業與創新、創業與就業、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積極開放政府資源,建設區域性、行業性雙創公共云服務平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建設、管理運營雙創服務平臺。
5.加強雙創文化建設。加大雙創宣傳力度,培育和倡導創業創新精神。發揮全國雙創周引領帶動作用,舉辦區域雙創主題活動,持續擴大雙創影響力。強化創業創新素質教育,樹立創業創新榜樣,通過公益講壇、創業論壇、創業培訓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加強與主流媒體合作,在更高層面、更深層次、更大范圍推廣雙創活動。
(二)高校院所示范基地。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為載體,深化教育、科技體制改革,完善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激勵制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強校企合作,把科教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探索形成國內領先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雙創制度體系和經驗。
1.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落實職務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權改革措施,完善科研人員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進一步提高骨干團隊、主要發明人收益分配比例。支持在校師生、科研團隊將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通過技術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掛牌交易。鼓勵科技人員在高校院所和企業之間雙向流動,在離崗、兼職創業等方面給予支持。
2.強化創業創新教育。深化創業創新教育改革。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調整機制,圍繞區域優勢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壯大和服務業提升,建設一批特色專業。普及高校創業創新教育,開設通識性創業創新公共課程和實踐活動課程。實行彈性學制,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3.完善大學生雙創服務體系。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我選湖北”計劃、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計劃等,落實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建設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和實習實訓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等。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創業創新教育專職教師,完善兼職創業導師制度。
4.推進科研基礎平臺開放共享。建立高校院所創新資源共享平臺,為更多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支撐。加大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機構的儀器設備及信息等創新資源向社會開放的力度。推動具備條件的檢驗檢測平臺與產業、企業的融合,共享檢測設備、場地和人才,分享檢驗檢測技術和研究成果。
5.促進校企合作。推動高校院所與企業合作,通過共建實驗室、研發中心、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共同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創業孵化等雙創活動。促進產教融合,建立高校專業與區域特色產業對口合作關系,鼓勵高校與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創新課程和教學資源、培養培訓師資隊伍,開展人才委托培養、聯合培養、定向培養等。
(三)企業示范基地。充分發揮創新能力突出、創業氛圍濃厚、資源整合能力強的領軍企業核心作用,引導企業轉型發展與雙創相結合,持續提高創新能力,積極承擔國家創新任務,建立開放式雙創生態圈,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業聯合實施雙創的制度體系和經驗。
1.完善企業內部雙創機制。支持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創業機制,強化組織管理制度創新,有效配置資源,減少復雜的決策審批,提高創新自由度。鼓勵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支持員工創業創新。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2.搭建企業雙創服務平臺。加快技術和服務等雙創支撐平臺建設,通過“平臺+創投+市場”方式,支持內部員工創業創新。整合企業內外部資金資源,建立面向員工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投資平臺。積極培育創客文化,激發員工創造力,提升企業市場適應能力。
3.開放企業創業創新資源。依托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和服務平臺,探索服務于產業和區域發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聯網手段,向社會開放供應鏈,提供財務、市場、融資、技術、管理等服務,促進大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協同創新、共同發展。
四、改革舉措
(一)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全面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落實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改革措施,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權。在省屬高校探索實行科技成果轉化備案制,建立“誰創新、誰受益,誰轉化、誰負責”的創新激勵機制。創新知識產權定價機制,支持職務科技成果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交易價格。推進高校院所考核評價制度改革,根據學科特點、崗位要求等,建立差異化的評價標準,綜合考慮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等方面工作成效。
(二)加強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推動示范基地內各創新主體打破壁壘開展深度合作,進一步打通“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通道。發揮湖北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享平臺作用,推進示范基地內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鼓勵互聯網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通過網絡平臺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構建開放式創業創新體系。
(三)促進創業創新人才流動。鼓勵示范基地制定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引進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落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政策,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跨城市社保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開展外國人才永久居留及出入境便利服務試點,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業基地。
(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示范基地內探索落實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依法提高對知識產權侵權類案件的損害賠償標準。建立知識產權涉外應對和援助機制,加大海外知識產權維權力度。
(五)營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支持示范基地深入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先行試驗一批重大行政審批改革措施。取消和下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審批事項。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公開原則,在企業名稱登記、企業投資資格、市場主體住所等領域探索負面清單管理。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對誠實守信的創業創新主體設立“綠色通道”。
(六)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示范基地建設。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支持各類創業創新主體以及新型雙創服務平臺發展。全面落實創業創新的各項稅收支持政策。加大省級預算內投資對示范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
五、試點工作安排
2017年5月底前,首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結合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示范內容、建設目標、建設重點、時間表和路線圖。
2017年6月,省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專家,分批次對各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進行咨詢論證,示范基地根據專家咨詢意見修改完善。
2017年7月底前,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等部門審核工作方案,建立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示范基地工作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018年上半年,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專業機構對示范基地進行第三方評估,總結成熟的可復制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支持基礎條件較好的示范基地創建國家雙創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所在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完善組織體系,把示范基地建設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抓手和載體,建立健全基地建設工作機制,研究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建立政策協調聯動機制,為示范基地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撐、人才引進、公共服務等保障條件,形成強大政策合力;要細化評估考核機制,實現對示范基地的動態調整,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
附件:首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名單(14個)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首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名單(14個)
一、區域示范基地(7個)
武漢市江岸區、武漢市硚口區、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宜昌市西陵區、荊州市荊州區、荊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二、高校院所示范基地(5個)
武漢科技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湖北理工學院、武漢生物工程學院、襄陽職業技術學院。
三、企業示范基地(2個)
烽火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武漢愛帝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