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2017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4月28日
湖北省2017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7〕28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的通知》(鄂政發〔2017〕1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見》(鄂政發〔2015〕21號)要求,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2%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6%以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和“瘦肉精”監測合格率達到98.3%以上;生鮮乳和禽蛋產品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達到100%;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6%以上。
(二)原糧質量安全抽檢質量合格率、宜存率、衛生監測合格率均達到90%以上。
(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和市、縣城區市政供水管網末梢水質抽檢合格率均達到95.5%以上。
(四)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一次性通過率達到90.5%以上;食品污染、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監測實現縣級行政區域100%覆蓋。
(五)食用農產品、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現場監督檢查率達到100%,發現問題的整改率達到100%。
(六)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覆蓋100%行政區域,覆蓋100%在產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性項目指標、食品品種和生產經營業態。
(七)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的比率達到100%。
(八)城鄉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覆蓋率達到100%。
(九)全省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平均達到75%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源頭管理。
1.加強土壤環境污染治理。落實《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要求,開展土壤污染普查,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按計劃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省環保廳、省農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開展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和年度評估,推進鄉鎮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違法行為。(省環保廳負責)
3.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農藥,強力推進農藥經營處方制。嚴格執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和農藥市場監管制度,加強技術指導,引導安全用藥。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和超范圍(含超綠色食品農獸藥使用準則)、超標準、不按安全間隔期(休藥期)使用農獸藥的違法行為。(省農業廳負責)
4.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在規?;a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臺賬制度。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園藝作物標準園、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場建設。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和品牌化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新認證“三品”(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達到340個以上,新登記“地理標志”產品達到10個以上。(省農業廳、省委農工部、省農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屠宰和奶站監管。強化生豬屠宰準入,實行屠宰場(廠)“瘦肉精”自檢和動監部門檢測與屠宰檢疫同步,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開具檢疫合格證出廠(場)銷售。嚴厲打擊奶站生鮮乳非法添加行為。(省農業廳負責)
(二)嚴格過程管理。
6.加強食用農產品收貯運環節監管。開展食用農產品在進入市場、加工企業、直供餐飲單位前的收購、貯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實行產地證明隨貨同行制度。逐步建立產地食用農產品收購人員、貯存倉庫和運輸車輛登記備案制度,建立食用農產品購、貯、運臺賬制度。(省農業廳負責)
7.加強運輸環節食品監管。督促有關食品供貨商及企業保持運輸、裝卸等工具設備滿足食品安全要求,建立食品運輸車輛信息檔案。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監管,對食品進入服務區進行銷售的,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登記入庫,建立完整信息檔案,做到痕跡化管理,督促服務區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省交通運輸廳、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寄遞渠道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寄遞企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寄遞企業員工辨識假劣食品的能力,落實寄遞食品查驗制度,防止假劣食品流入寄遞渠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強化寄遞渠道食品安全監管,對未按要求落實的寄遞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省郵政管理局負責)
9.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落實《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對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和餐飲環節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和產地證明等市場準入證明材料查驗工作。推動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加工企業準入、餐飲單位直供準入對接。(省農業廳、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深化鞏固國家試點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成果。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農業科技產業鏈建設。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完善食用農產品加工體系,促進科技鏈與產業鏈互通互融。適應消費轉型升級需要,大力推進新產品開發,配套發展食用農產品保鮮保質技術和倉儲、冷鏈物流業,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省委農工部、省農業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風險管理。
12.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制修定工作。加強農業標準化工作,加大農業標準制修訂和推廣應用力度,全年制修訂農業標準18個。繼續推進“荊楚風味、標準先行”活動,制定1-2個具有湖北特色的地方性食品安全標準,加快構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食品風險監測、預警和風險交流。開展省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對生物毒素、產地環境污染等重點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排查和風險評估。推進食源性疾病監測等重點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的設備平均達標率達到90%以上。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信息共享,用好互聯網、大數據,健全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體系。及時發布消費提示和風險警示。加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廣力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湖北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理劃分省、市、縣食品監督抽檢事權,科學制定抽檢計劃,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創建試點縣達到每年4份/千人抽檢任務要求。(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追溯體系建設。加強肉類、嬰幼兒配方乳粉、蔬菜等重點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配套建立市級以上食用農產品生產重點龍頭企業、合作社示范社、大中型家庭農場名錄。出臺墾區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單位達到44家以上,種植業追溯規模達30萬畝,追溯產量達26萬噸,養殖業追溯產量達2萬噸以上。加大對建設項目農產品質量抽檢力度,確保追溯項目單位農產品質量達標率100%。(省農業廳、省農墾局、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16.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完善糧食治理安全標準體系,開展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品質監測及衛生項目檢測工作。嚴格執行收購糧食入庫和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儲糧技術規范等相關制度。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做好超標糧食處置工作,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省糧食局負責)
17.強化食品生產經營監管。根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日常監督檢查頻次,貫徹“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公開信息,曝光所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推行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鼓勵獲得認證。推動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開展高風險食品企業、食品工業園區、小作坊集中區、地方食品聚集區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對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虛假夸大宣傳,篡改保質期、過期食品翻新再售等重點問題進行集中治理。開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創建活動,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校園及周邊、農村集體聚餐、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養老機構、工地食堂等重點場所和傳統節假日、夏秋季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繼續開展“清源”“凈流”“掃雷”“利劍”四大行動。(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鞏固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成果,督促落實規?;惋嬈髽I法定代表人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履行購進原料質量控制,倡導餐飲單位推行“餐飲單位+超市+合作社”“種養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可追溯。規范網絡訂餐服務行為,加強網絡訂餐監管,督促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省食藥監局、省農業廳、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強森林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加強森林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加大對林產品質量監測力度,開展森林食品質量安全示范企業創建,建立10家左右省級森林食品質量安全示范企業。(省林業廳負責)
20.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加大對進出口食品日常監控和風險分析力度,對涉證商品嚴格驗核相關許可證件。開展“國門利劍”等專項行動,加大對走私大米、玉米、凍品、農產品等走私專業團伙精準打擊力度。把好進口食品質量安全關,加強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強化出口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出口食品企業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工程。(武漢海關、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強食品相關市場監管。依法登記注冊食品經營主體,查處食品無照經營行為。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加強食品商標、廣告監管,依法查處食品商標假冒侵權和虛假違法廣告。加強食品消費者權益保護,做好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保護食品消費者合法權益。(省工商局負責)
(五)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22.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著力健全“三安聯動”監管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報機制,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以及檢驗認定經費、檢驗結論出具、涉案產品處置等問題。嚴懲農業投入品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所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應追究到人,并向社會公開被處罰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控制產品風險和社會風險,保障公眾知情權。加大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大對食品相關產品的執法打假力度。加大對重點敏感食品走私的打擊力度。(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基層能力建設。
23.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督促各地落實“黨政同責”“四有兩責”,大力推進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省對下轉移支付力度,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基層農產品和食品監管機構能力建設給予適當補助。推動實現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推進農產品質量監(檢)測設施項目建設和糧食倉儲及物流設施建設項目。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年底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全部整合到位。探索建立職業化食品藥品檢查員隊伍,設置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技術職務,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合理確定薪酬待遇,用專業性保證權威性。(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食藥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基層監管人員培訓。加大監管人員教育培訓力度,全面開展大學習、大交流、大培訓、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動,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素質和能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隊伍建設,深化農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省食藥監局負責)
(七)推進社會共治。
25.開展“食用農產品荊楚行”活動。配合省人大常委會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荊楚行”活動,加大實施質量追溯農產品推介宣傳力度,提高放心農產品的影響力和美譽度。引導加大食用農產品電商平臺建設,做大做強電商產品。(省委農工部、省農業廳、省農墾局、省食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鞏固提升武漢、襄陽、宜昌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成果。開展第一批20個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創建考核評價工作。遴選25個縣(市、區)作為第二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創建單位,推動創建工作全面開展。(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省食品藥品安全辦負責)
27.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鞏固首批5個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創建成果,加大對第二批10個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創建試點縣(市、區)的支持力度??己蓑炇詹⒚着〖夀r產品質量安全縣,啟動第二批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加強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的監管,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對考核不合格的,嚴格實行退出機制。(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負責)
28.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實施《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食品企業開展“做老實人、辦良心企業”活動,切實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質量風險管理能力。(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展示“雙安雙創”工作成果。加大《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力度。繼續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普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廣泛運用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傳力度。緊盯食品安全輿情動態,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曝光違法違規行為。(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積極推進落實“黨政同責”,保證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支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發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食品藥品安全辦綜合協調作用,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強工作統籌。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實行項目化推進、臺賬式管理,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明確時間表和保障機制,確保工作任務按計劃推進。要將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資金統籌保障力度,確保工作需要。健全法規制度規范,破解工作重難點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格督查考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督導,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和通報,把督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要將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并作為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要嚴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問責辦法》《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的規定,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