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意見》(國辦發〔2016〕78號)精神,加快推動我省零售實體轉型創新發展,不斷提升商品與服務的有效供給能力和效率,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和競爭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支持零售實體創新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適應消費新需求,發展消費新模式,培育消費新業態,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經營效益。
(一)提升質量品牌,促進品質消費。將質量品牌提升作為零售實體創新發展的第一驅動來抓,擴大高品質產品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質量需求。發揮品牌在引領消費、擴大市場占有率、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堅持提質量、樹品牌、強主體,把品牌建設與誠信經營、優質服務、品質消費更加緊密結合起來。把企業品牌、產品品牌、服務品牌、信用品牌等建設作為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提檔升級和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把引領品質消費作為可持續發展、增強發展后勁和倒逼零售實體創新發展的主線來抓。
(二)深化聯營,提高自營。創新零售實體(百貨企業)聯營發展模式,逐步收窄傳統的聯營扣點合作模式,由簡單扣點、提供經營場地向提供衍生附加服務、共擔經營風險和共享經營成果轉變。鼓勵零售實體發展自有品牌、實行深度聯營和買斷經營,加強商品設計創意和開發,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引導百貨零售實體著眼長遠著手開展自營業務的拓展,研發自營商品,創立自有服務品牌。支持百貨零售實體自營能力建設,在人才、機制等方面補齊短板。通過2至3年努力,將我省大型龍頭百貨企業商品自營率占比提高3-5個百分點。引導大型零售實體逐步構建聯營模式為基礎、商品自營為成長極、服務自有標準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型經營模式。
(三)挖掘商品消費潛力,大力擴展服務消費。把服務消費作為零售實體穩定提高銷售業績、順應消費趨勢和創新發展的主攻方向。轉變傳統營銷方式,開展形式多樣、針對性強、季節特征明顯的消費促進活動,挖掘傳統生活必需商品的市場潛力。充分發揮體驗消費的引領作用,激發出消費者的消費意識和購物行為。豐富消費體驗業態,加快由傳統銷售場所向社交體驗、家庭消費、時尚消費、文化消費中心的轉變。引導零售實體順應個性化、多樣化、品質化消費趨勢,弘揚誠信服務,推廣精細服務,提高服務技能,延伸服務鏈條,規范服務流程,滿足消費者的多方面消費需求。
(四)優化結構,精準定位。堅持市場引導、效益優先、著眼長遠的原則,調整優化經營業態。引導企業結合服務區域、服務對象和周邊同業情況,理順經營思路,淘汰落后業態,增加所需業態。推動連鎖化、品牌化企業進入社區設立便利店和社區超市,發揮終端網點優勢,拓展便民增值服務,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調整區域結構,堅持省域范圍內特色化、功能化、差異化協調發展。省級層面,突出“一主兩副”消費時尚的引領作用;市州層面,突出區域中心;縣域層面,突出商業功能完備;在城區,加強社區網點建設,豐富業態,在農村,改善消費環境,注重食品安全,暢通工業品下鄉渠道;加強批發市場、購物中心、特色商業街、連鎖經營網點等方面市場體系建設,做到合理布局、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五)創新體制機制,釋放發展活力。推進零售實體股權多元化改革,鼓勵各類投資者參與國有零售實體企業改制改革重組,推進混合所有制發展。引導零售實體,圍繞做強主業、補齊短板,開展有進有退調整。加強供應鏈管理,密切零供關系,支持實體零售企業構建與供應商利益均攤、風險共擔的新型零供關系。提高零售實體連鎖經營和共同配送水平,把網點數量的擴張和改善提高經營服務水平結合起來。引導龍頭企業建立集中采購分銷平臺,帶動中小企業降本增效。支持連鎖企業建立直采基地,提升聯合采購、統一分銷、共同配送能力。支持零售實體企業配送體系建設,將自建物流體系與第三方物流結合起來,落實綠色通道政策。推進零售實體物流標準化、信息化發展,整合社會物流資源,降低物流成本。
(六)參與電商分工,促進線上發展。引導零售實體用互聯網思維推動轉型發展,參與電商分工,轉變經營方式,積極擴大網上銷售。鼓勵零售實體加強對營銷數據的運用,了解顧客的具體需求和消費偏好,改進調整營銷策略。引導實體零售企業將線下物流、服務、體驗等優勢與線上商流、資金流、信息流融合,實現線上線下協調發展。立足于全省3家國家級電商示范基地,5家示范企業,33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以及省級電商示范工程,帶動全省零售實體加快發展。推進零售實體集聚商圈數字化建設。鼓勵商業企業提供免費Wi-Fi服務,提高在線信息查詢、交易、支付、分享、售后服務等服務水平。
(七)推動內外貿融合發展,提高零售實體綜合競爭力。鼓勵省內大型零售實體主動與境外企業開展合資合作,實現共贏發展。進一步提高零售領域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通過引入資本、技術、管理推動實體零售企業創新轉型。支持外貿企業建立國內營銷渠道,拓展國內市場,豐富市場供應,打造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內外貿一體化經營的示范企業。支持大型內貿零售實體擴大直接進口或建立海外直采集地,鼓勵具有技術、品牌、質量、服務優勢的外向型企業建立國內營銷渠道。鼓勵有條件的零售實體“走出去”建立海外營銷、物流及售后服務網絡,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
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八)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48號)精神,在“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采取綜合措施補充資金缺口”“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合理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等方面狠抓落實。逐步實現零售實體融資成本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人工成本上漲得到合理控制,物流成本較大幅度降低。
(九)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全面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對依法依規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完善公示制度。落實好總分支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相關規定。營造線上線下企業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大力推廣電子發票。
(十)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加強對實體零售企業在創新發展方面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采取多種方式支持零售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支付業務處理。督促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收費,制止不規范收費行為。支持商業銀行對零售實體發放中長期貸款,促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兼并重組。
三、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十一)堅持市場主導。要破除體制機制束縛,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實體零售企業自主選擇轉型路徑,實現戰略變革、模式再造和服務提升。
(十二)突出規劃引領。學習借鑒《黃石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相關作法,推廣黃石內貿流通改革試點的成功經驗,做好全省地方商業網點立法工作,合理配置商業資源,科學確定商業網點發展建設需要,將商業網點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推動商業與人口、交通、市政、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加強對城市大型商業網點建設的聽證論證,鼓勵其有序發展。
(十三)改進行政管理工作。推動住所登記改革,為連鎖企業提供便利的登記注冊服務,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連鎖企業設立非企業法人門店和配送中心設置障礙。放寬對臨街店鋪裝潢裝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內裝修改造審批程序。放寬對戶外營銷活動的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車輛通行制度,為企業提高門店商品配送效率提供便利。
(十四)維護公平競爭。各地、各相關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競爭內容的規定,嚴禁歧視性收費標準和歧視性價格,維護全省市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格局。健全部門聯動和跨區域協同機制,完善市場監管手段,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建立網絡交易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快構建生產與流通領域協同、線上與線下一體的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強化連鎖經營企業總部管理責任,減少對銷售普通商品零售門店的重復檢查。充分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十五)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對全省零售實體市場運行和統計監測情況的分析和運用,增強決策服務的針對性。加強全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揮武漢、荊州、襄陽、黃石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的引領示范作用,助推零售實體創新發展。整合社會服務力量,提供市場拓展、電子商務運用、培訓、信息資訊、融資等服務。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業務交流,加大專業性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完善多層次零售業人才隊伍,提高從業人員綜合創新能力。
各地要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實工作,省直相關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省商務廳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意見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