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綜合防災減災“十三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4月10日
湖北省綜合防災減災“十三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依據《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時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時期是湖北省自然災害較為嚴重的時期之一,特別是2011-2015年暴雨洪澇災害、鄂北連續4年的干旱災情、2013年巴東5.1級地震,嚴重影響了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11-2015年,全省因災死亡、失蹤269人,受災人口8994.3萬人次,因災倒損農村居民住房54.75萬間,緊急轉移受災群眾116.14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8944.97千公頃,因災絕收面積565.26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達668.07億元。面對嚴峻的災害形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國家減災委的大力支持下,省減災委及各成員單位履職盡責、協調聯動,堅持常態減災和應急救災相結合,增強自然災害綜合防御能力和救災應急能力,有效應對各類重特大自然災害,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在“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處置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率相關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災害現場、第一時間核查災情、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省軍區、武警、公安、民政、交通運輸、衛生計生、氣象等部門迅速行動、措施得力,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穩妥有序、成效顯著,贏得了遇難者家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得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十二五”時期,較好地完成了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成效明顯。一是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各級減災委員會組建完成,部門協同配合、分級分類管理、社會廣泛參與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災害應急響應、災情會商、專家咨詢、信息共享和社會動員機制逐步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應急機制、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資金分級分擔和撥付機制、物資應急調運機制等均得以加強。二是防災減災救災體系不斷完善。制定、修訂了一批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和應急預案。防災減災救災隊伍、救災物資儲備和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逐步形成。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穩步提升,引江濟漢工程、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除險加固病險水庫項目、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及治理項目、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等大力推進,設防水平大幅度提升。三是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救災能力不斷提升。減災委各有關成員單位加強對抗災救災工作的組織協調,完善災害救助應急管理機制,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抗災救災工作。針對突發自然災害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一線核查災情和指導抗災救災工作,及時下撥救災資金,調撥救災物資,修復災區供水、供電、通信、道路等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加大防災減災技術開發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防汛抗旱、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取得新突破,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綜合評估研究取得明顯進展,科技成果集成轉化水平不斷提高。四是防災減災社會參與面不斷擴大。各級減災委員會統籌協調“5.12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期間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有序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防震減災示范社區以及防災減災科普(示范)基地創建?!皟蓪賰蓱簟鞭r房保險覆蓋率達100%,災害風險轉移機制作用進一步加強。
(二)“十三五”時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扶貧脫貧和推進供給側改革的攻堅期,是“建成支點、走在前列”的關鍵階段,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省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風險依然存在,自然災害形勢依然嚴峻,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各類自然災害呈高發態勢。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幾率增大,暴雨、洪澇、干旱、高溫熱浪、低溫冷凍等災害呈高發態勢,局部強降雨引發的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和城市內澇、地震風險增加。自然災害時空分布可能出現新變化,更具突發性、異常性和不可預見性,社會公共安全面臨新的挑戰。二是城鄉基層防災減災存在短板。重救災輕減災思想普遍存在,部分地方城市高風險、農村基礎設施不設防等狀況尚未改變,城鄉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滯后,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有待完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工程防御、信息化建設、物資儲備、應急裝備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存在不足,災害統籌協調、應對處置能力有待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需進一步提高,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作用發揮不夠,災害保險還處于起步階段。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精神,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自然規律、社會規律、經濟規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樹牢“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正確處理防災減災救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推動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從注重災后救助到注重災前防御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著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推進“五個湖北”建設,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實現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減災。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防災減災救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科學技術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的應用,有效提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科技支撐水平。
2.預防為主,綜合減災。把防災減災與抗災救災相結合,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工程防御、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統籌推進自然災害管理各領域、全過程工作。
3.依法應對,統籌規劃。堅持法治思維,嚴格在法律框架內防災減災救災,既要注重全面推進、整合資源,又要突出重點、逐步實施,做到夯實基礎與創新發展有機結合,解決防災減災救災事業發展所面臨的關鍵問題。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的重要作用,強化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統籌指導、就近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防災減災救災應急體制機制,強化地方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體責任。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實現自然災害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綜合應對能力進一步提高,科技減災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城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進一步加強的總體目標。具體目標包括:
1.防災減災救災統籌協調體制、屬地管理體制逐步健全,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逐步完善。
2.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州)、縣(市、區)制定實施本級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專項規劃。
3.城鄉基礎設施防災抗災能力不斷增強。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二五”時期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1.33%以內。
4.建成省、市、縣、鄉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在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5.建立多災種預警和信息發布平臺,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社會公眾覆蓋率顯著提高。
6.全民防災減災救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救災知識的社會公眾普及率明顯提高,在校學生全面普及。
7.增創50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1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創建30個省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50個省級防震減災示范社區。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
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災害防御、應急準備、應急救援、應急救助、恢復重建等過程性規章制度建設,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健全防災減災救災法規政策,推進防災減災救災法制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領導機構,統籌協調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加強各級減災委員會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主要災種防災救災指揮機構防范部署與應急指揮作用。強化減災委辦公室能力建設,著重加強災情信息管理、綜合風險防范、群眾生活救助、科普宣傳教育等能力建設。
健全完善屬地管理體制。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強化各級政府的防災減災救災主體責任,提高領導干部的風險防范能力和應急決策水平。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統籌城鄉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統一指揮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統一做好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建立和完善軍地協同聯動機制、災后恢復重建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等長效機制,完善防災基礎設施建設、生活保障、物資裝備儲備等方面的投入機制,健全恢復重建資金籌措和應急征用補償等機制。
圍繞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探索長江經濟帶、三峽庫區等自然災害高風險地區災情信息、救災物資、救援力量、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區域協同聯動機制創新,提升區域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二)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綜合防范能力建設。
加快氣象、水利、地質、地震、農業、林業等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等信息共享與發布能力建設,提高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社會公眾覆蓋率。
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開展災害風險識別與評估,編制災害風險圖,建立災害風險數據庫。建立三峽庫區自然災害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體系。繼續做好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等重點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加快推進北斗綜合減災示范工程應用,推進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建立多部門聯動的區域性自然災害應急技術體系、預警平臺、指揮平臺,提高救災應急響應能力。
(三)加強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加快推進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以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警察等為主體,以地方政府、企事單位和科研院所專家學者、社會志愿組織救援力量為補充,提高重特大自然災害應對能力和各類應急力量協同應對能力。加強救災應急裝備設備的配備、儲備、管理和使用。適時調整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補助標準,穩步提升受災群眾生活保障水平。
加快全省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落實救災物資分級儲備主體責任,拓展儲備方式,提高救災物資儲備信息化管理水平。
堅持科學重建、民生優先,統籌做好恢復重建規劃編制、技術指導、政策支持等工作。將因災倒損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擺在突出和優先位置,建立健全省級統籌指導、市縣承擔主體責任、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災后恢復重建新機制,加快恢復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標準和節能節材環保技術,加大恢復重建質量監督和監管力度,把災區建設得更安全、更美好。
(四)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
加強防汛抗旱、防震減災、生態環境治理等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加快江河湖泊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加強農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實施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建設,結合扶貧攻堅、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災后恢復重建等,推進實施自然災害高風險區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提升農村住房設防水平和抗災能力。推進實施自然災害隱患點重點治理、居民搬遷避讓工程。
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防震減災示范社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建設科普教育基地、氣象科普示范村(基地),提升城鄉基礎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加強防災減災救災人員能力建設,推進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推進綜合減災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完善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將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在校學生全面普及目標。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設施和平臺建設。統籌做好“國家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開發防災減災科普讀物、教材、動漫、影視劇等宣傳教育產品,創新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形式和內容,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地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防災減災文化建設。
(五)加強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
堅持鼓勵支持、引導規范、效率優先、自愿自助原則,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全方位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完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政策體系,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動員機制和協調機制,建立救災需求評估、信息發布、資源對接機制和工作平臺。
加強救災捐贈管理,建立完善救災捐贈信息導向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物資需求信息發布,強化救災捐贈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發揮金融、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范、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提高“三農”保險保障標準,擴大居民住房災害保險、農業保險覆蓋范圍,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充分發揮保險在災害風險分擔中的作用,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提升災害治理水平。
四、重大項目
(一)自然災害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工程。
加強自然災害監測站網能力建設,更新國土、測繪、水利、氣象、地震、農業、林業等自然災害基礎數據。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和減災救災能力等行業專題數據調查,開展以縣級為基本單位的自然災害風險識別和評價,建立災害風險數據庫,形成災害風險快速識別、信息溝通與實時共享、綜合評估、物資配置與調度的決策支持能力。
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依托“楚天云”智慧湖北建設,整合民政、國土、水利、氣象、測繪、地震、農業、林業等成員單位信息資源,建設相互關聯、聯動共享的自然災害應急指揮系統。結合北斗綜合減災工程,開展三峽庫區自然災害綜合防災減災信息工程和湖北省減災救災應急指揮平臺建設,重點建設省、市、縣三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平臺,加強災情報送、分析和災情會商、應急救災、指揮調度等能力建設,實現災情、決策、指揮、物資調運等各類信息的融合與智能管理。
(二)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程。
持續支持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重點支持省級區域庫、市級庫和多災易災縣鄉級庫建設,構建以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武漢庫為依托、以省級區域儲備庫為支撐、以縣鄉級儲備庫為補充的分級管理、反應迅速、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種類齊全、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救災物資儲備庫體系。完善救災物資緊急調撥的跨部門、跨區域、軍地間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提升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能力,確保災害發生后救災物資及時運往受災地區。
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物資儲備機制,通過協議儲備、依托企業代儲、生產能力儲備和家庭儲備等多種方式,構建多元、完整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
推進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建設,提升救災物資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實現對救災物資入庫、存儲、出庫、運輸和分發等全過程的智能化管理,提高救災物資管理的信息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水平,救災物資調運更加高效快捷有序。
(三)城鄉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工程。
建立完善綜合減災示范縣、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科普教育基地等創建工作標準體系,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防震減災示范社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活動,推動科普教育基地、氣象科普示范村(基地)建設,提升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開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在多災易災的縣(市、區),依托救災物資儲備庫、城鄉福利院、城鄉公園廣場、體育館、學校、人防工程等場所,新建或改擴建綜合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應急避難生活設施,配置應急救助物資和救助裝備,設置應急逃生指示標識和應急廣播設施。
建設水、陸、空立體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網絡,建設以長江三峽國家級水上醫療救援中心為核心的水上醫學急救網絡,爭取建立1個國家級區域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立3-5家省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新增10家高速公路醫療救護站。
(四)自然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工程。
加強災害評估、專業救援、應急救助等專業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防災減災救災知識培訓,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專業裝備建設。加強省、市、縣、鄉、村災害應急救助隊伍建設和管理,每個城鄉社區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建立氣象、國土、森林防火等災害信息員基本信息和動態管理數據庫。
(五)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工程。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教育體系建設,將防災減災救災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發動漫、游戲、電影等多種形式的防災減災救災科普產品和學習教材,組織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救災知識宣傳活動和專業教育培訓,開展各類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演練。
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結合實際新建或改擴建一批融宣傳教育、展覽體驗、演練實訓等功能于一體的防災減災救災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為公眾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救災文化服務,開展有特色的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救災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規劃實施。
省減災委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職能,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合作的防災減災救災決策和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形成穩步推進規劃實施的合力。有關部門應根據本規劃制定年度計劃,抓好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的落實。完善防災減災救災應急體系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各級人民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在編制本地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時,要加強與本規劃協調對接,貫徹落實好本規劃的總體部署和總體要求,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和重大項目順利實施。
(二)落實經費保障,建立資金多元投入機制。
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多元投入機制,拓寬籌資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程項目建設,統籌發揮好政府資金、市場資金、捐贈資金、公益基金的作用。完善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分級分擔機制,建立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標準以及與物價水平相銜接的自然增長機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和使用。探索通過金融、保險等多元化機制實現自然災害的經濟補償與災害損失轉移分擔。
(三)加強跟蹤評估,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規劃實施監督評估機制,完善規劃監督管理制度,落實規劃實施責任主體,加強規劃實施的檢查。根據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加強對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通過分析和評估,對規劃的任務進一步細化,對開展的項目進行必要的調整,使年度計劃內容和經費使用更加合理。建立規劃監測評估制度,強化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加強對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評估,確保防災減災救災規劃項目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