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10月14日
湖北省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湖北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56個民族俱全,少數民族常住人口247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4.5%。另有約30多萬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員?,F有1個自治州、2個自治縣、12個民族鄉、37個民族村(街)。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區域面積約3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1/6,民族自治地方總人口440萬,占全省總人口的7.34%?!笆濉睍r期,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對于補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短板,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提升各族人民福祉,增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劃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見》以及省政府印發的《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
本規劃所稱民族地區是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本規劃覆蓋全省少數民族實有人口及分布區域。
一、規劃背景
(一)基礎條件。
“十二五”以來,我省少數民族事業快速發展,取得顯著成就。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宜萬鐵路、渝利鐵路先后建成并開行動車,宜巴高速、恩黔高速、恩來高速相繼建成通車;特色優勢產業快速發展,自我發展能力顯著增強;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貧困狀況有所緩解,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1849元和8070元,累計減少貧困人口84.4萬人;社會事業長足進步,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穩步提高,唐崖土司城遺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恩施女兒會”“龍船調”“土家擺手舞”等文化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隊伍日益壯大,整體素質不斷提升;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更趨完善,各民族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民族團結不斷鞏固,民族關系更加和諧??傮w來看,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初步具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條件。
(二)主要困難。
由于歷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當前,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仍然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和特殊困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滯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艱巨,產業發展層次水平偏低,新舊動能轉換難度較大。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A設施薄弱、生態環境脆弱的瓶頸制約仍然存在。創新發展能力弱,資源優勢還沒有完全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競爭優勢。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人口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傳承發展亟待加強。貧困問題依然嚴峻,民族地區10個縣(市)有9個是國家級貧困縣(市),貧困程度深,致貧原因多,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任務艱巨。民族地區仍然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重點和難點。
(三)挑戰機遇。
“十三五”時期,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也呈現新的特點,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一方面,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改革攻堅進入深水區,受宏觀經濟環境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任務日益繁重,民族地區協調各方面關系、承受各種風險、化解社會矛盾的壓力呈現加大趨勢,面臨脫貧攻堅和實現全面小康雙重任務、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雙重責任、加快發展和維護團結穩定雙重壓力。另一方面,隨著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區域協調有序發展,脫貧攻堅全面展開,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深入實施,國家對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全方位扶持力度不斷加大;省委、省政府深入實施“一元多層次”戰略體系,全力支持恩施州建設全國先進自治州,推進湖北武陵山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建設,加快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建設,深入實施“616”對口支援工程和落實部分市對口支援工作機制,推進清江流域綠色生態經濟帶加速發展,有利于民族地區爭取更多的項目和資金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笆濉睍r期加快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必須把握機遇,應對挑戰,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中央、省委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解決制約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著力促進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著力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著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務能力,確保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與全省人民同步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始終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切實增強各民族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讓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2、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統籌考慮民族地區經濟總量、發展質量和人均均量的關系,兼顧當前和長遠;著力夯實發展基礎,發揮民族地區資源優勢,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又好又快發展。
3、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立足民族地區資源環境條件和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特點,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突出特色,科學確定發展模式與實施路徑,加強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薄弱環節的工作指導和政策扶持,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任務。
4、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鼓勵先行先試,創新體制機制,釋放改革活力,全方位拓展開放合作,努力構筑民族地區對內對外開放新格局。
5、堅持政策支持,自力更生。充分調動民族地區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能動性和創造性,堅持政策支持和激發民族地區內生動力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在項目、資金、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斷增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
6、堅持民族團結,共同發展。把民族團結作為各族人民的生命線,促進各民族唇齒相依、手足相親、守望相助,以繁榮發展促進團結穩定,以團結穩定保障繁榮發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三)發展目標。
按照確保到2020年實現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十三五”時期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1、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經濟發展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與全省差距明顯縮小。脫貧攻堅取得實效,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城鎮化水平大幅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
2、社會事業穩步提升?;竟卜站然斤@著提升,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城鄉差距明顯縮小,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城鄉居民就業更加充分,勞動年齡人口受教育年限明顯提高,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人享有,人民群眾整體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3、民族文化繁榮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弘揚,文化事業加快發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文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備,文化產品日益豐富,文化產業持續壯大,文化發展成果惠及各族群眾,少數民族特色文化活動廣泛開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成效顯著。
4、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能力顯著提升,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初步建立,環境治理能力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更加優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穩步推進。
5、民族團結更加鞏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三個離不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思想全面加強,各民族群眾“五個認同”(對偉大祖國、對中華民族、對中華文化、對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不斷增強,民族理論政策創新發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日臻完善,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不斷深入,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得到進一步鞏固。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1、打造智能信息網。順應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趨勢,以建設高效、移動、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礎設施為目標,加快民族地區信息通訊基礎網絡建設。大力推進電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三網融合”、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基礎設施工程。構建覆蓋城鄉的信息網絡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寬帶鄉村”示范工程,提高農村地區信息基礎設施覆蓋水平和接入能力,促進農村地區寬帶應用。
2、完善綜合交通網。以構建覆蓋城鄉的立體交通網絡為目標,加快高速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等重點項目建設。開工建設鄭萬鐵路項目,開展安恩衡鐵路項目規劃研究工作。開工建設宜昌-五峰-鶴峰-宣恩-來鳳-咸豐-利川高速公路。推進“四好農村路”和公路生命安全防護“455”工程建設,抓好4A級旅游景區通達二級公路建設。鞏固和保持“村村通客車”成果,不斷提升農村客運服務質量。
3、強化水利保障網。加大完善城鄉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推進城鎮水源工程建設,提高供水能力。推進農田水利設施改造,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繼續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改造建設。加快實施酉水、清江、唐崖河及支流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安全行洪等級。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
4、構筑新型能源網。完善電網基礎設施,實施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全面提升電網安全水平、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調整優化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促進傳統能源清潔生產消費,積極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二)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1、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充分利用和開發民族地區優勢資源,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培植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高的特色品牌,全面提高農業效益??茖W發展資源新型工業,著力培育清潔能源、綠色食品、現代醫藥、現代煙草、優質畜牧、新型建材等支柱產業,大力扶持綠色富硒產業發展,形成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加快發展生態文化旅游業,鞏固和完善現有的5A、4A級景區,新創一批國家5A、4A級景區,大力發展鄉村旅游、觀光旅游、休閑旅游、體驗旅游和民俗旅游,努力培育旅游商品制造、健康養老等新興產業,延長旅游產業鏈,逐步把旅游產業發展成民族地區的支柱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深度發展信息產業,積極培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產業,探索發展數字加工處理產業,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
2、著力培育市場經營主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力培育市場經營主體。積極引導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聯合、重組,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村經紀人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和培育富硒產業經營主體,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企業采用兼并重組和聯合入股等方式做大做強;加快富硒產品產業園區建設,推進富硒龍頭企業向園區集聚,壯大產業整體規模,推動特色優勢產業集群式發展。充分發揮信息化和“互聯網+”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引領作用,發展物聯網技術和分享經濟,以“互聯網+”助推實體經濟發展。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提高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商經濟、港澳臺經濟、混合所有民營經濟和民營科技企業等民營經濟在民族地區經濟總量中的比重。
3、促進民貿民品企業發展壯大。堅持把貫徹落實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優惠政策作為培植壯大企業發展的有效抓手,加大政策宣傳和指導力度,優先將開發利用本土資源企業和具有民族特色的企業培植為民族貿易企業,充實經營品種,提升產品品質,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搶抓國家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調整機遇,優化企業結構,調整企業空間布局,強化對瀕臨失傳的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及特色手工業傳統工藝和技術的搶救性保護,增強供給能力,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的特殊需求,大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1、深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搶抓國家發展機遇,落實精準扶貧舉措,統籌推進扶貧攻堅。突出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區分類別,靶向施策,通過發展產業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勞動力培訓轉移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五個一批”行動,精準解決民族地區貧困群眾突出問題,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確保我省民族地區與全省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2、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工作原則,把精準扶貧理念貫穿扶貧工作全過程,創新扶貧機制,切實提高扶貧成效。完善產業扶持機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發展不設支持上限,分類施策,因戶施策,筑牢項目資金統籌、龍頭企業帶動、合作組織互助、示范大戶幫扶、實用科技培訓“五張網”,增強貧困戶自身“造血”功能。健全駐村幫扶機制,落實到戶到人責任制,做到不脫貧不脫鉤。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建立統籌扶貧項目、資金安排使用機制,建立財政、審計、監察聯合督查、跟蹤問效的項目評價機制。加強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完善預防返貧機制。
3、形成扶貧攻堅合力。圍繞“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省負總責、市州主導、縣抓落實”精準扶貧工作責任制,強化脫貧工作考核,突出貧困群眾主體作用。整合定點扶貧的中央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省直部門“616”對口幫扶單位、省內部分市對口支援力量,完善經濟支援、干部支援、人才支援、科技支援等相結合的全面對口支援機制,加大支援力度。引導、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自發參與扶貧,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位一體”扶貧新格局。
(四)推動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發展。
1、推進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重點保護與修繕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數民族特色小鎮,命名掛牌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鎮,推動特色村鎮實現保護特色民居、培育特色產業、改善特色人居環境、傳承特色民族文化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五位一體”的保護與發展。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民居保護與修繕,保護營造技法、建造技藝和傳統建筑風格,保持與自然生態相協調、與民族文化相適應的村鎮風貌,大力保護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古街道、文化街區、古建筑群,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民居修繕,舊民居改造注重保持民族傳統建筑風格,新民居設計建設盡量融入民族建筑風格和文化符號,體現民族特色。
2、改善特色村鎮人居環境。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村鎮整治行動。加快特色村鎮道路建設,提高建設質量,重點解決特色村鎮與干線道路的公路連接和村內便道硬化。加強特色村鎮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全面推進集中式供水。加強特色村鎮農網改造,保障生產生活用電。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提高廣播電視和寬帶網絡覆蓋率。統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加強消防、污水處理、防洪、防震、便民利民商貿網店等配套設施建設。鼓勵推廣使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推動改廁、改圈、改廚。建立健全村鎮設施管護、環境保潔、綠化美化亮化等管理制度。
3、提升特色村鎮綜合實力。按照全面推進、重點打造、提升效能的思路,加大特色村鎮基本公共服務建設投入,共享城鎮均等化的公共服務,推進特色村寨就地城鎮化。推進特色村鎮與精準扶貧工作、生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之間的深度融合。發揮少數民族特色村鎮自然風光優美、民族風情濃郁、建筑風格獨特的優勢,加快特色優勢產業發展,促進群眾就業增收。加強自然生態和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建設,促進生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提升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綜合實力。
(五)推進民族文化傳承發展。
1、推動民族文化創新與傳承。運用現代技術推進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大少數民族藝術精品創作力度,鼓勵創作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點的民族文藝作品,提升少數民族文化產品質量,切實培育我省民族文化精品。開發和設計民族民間工藝品,豐富文化旅游商品。挖掘搶救拍攝紀錄民族文化遺產,建立我省民族文化遺產信息資源數據庫。鼓勵和支持民族文化精品參與國(境)外展覽和演出,組織參加全國第五屆少數民族文藝匯演。開展群眾性民族文化活動,推進民族文化進校園、進社區、進鄉鎮、進旅游景區。深入開展民族文化調研,不斷推出優秀文化研究成果。繼續加大民族古籍的整理、研究力度,出版一批富有影響力的民族古籍整理成果。
2、推動民族文化與生態旅游深度融合。挖掘和利用少數民族多彩文化資源,促進民族地區生態文化旅游業加快發展,打造一批具有濃郁民俗風情的文化旅游項目,建設一批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景區,形成民族文化與生態旅游深度融合的新高地。以現有特色村寨為載體,建設民族文化標志性工程及民族民俗文化場館。挖掘和創新民間文藝、民俗禮儀,壯大民族民俗傳承表演隊伍。支持民族特色手工藝品開發和生產,運用現代理念和技術設計改造傳統制作工藝,大力開發民族文化旅游商品。發揮傳統特色民族節慶品牌效應,深度融入民族文化旅游活動。
3、加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認真落實《武陵山區(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規劃》。實行少數民族重要文化遺產搶救性保護,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數據庫,加快少數民族文化資源數字化建設進程。改善恩施土司城基礎設施,完善配套功能,調整空間布局,提升整體服務質量和水平。做好唐崖土司申遺的后續工作,加大研究推廣力度,打造土司文化升級版。推進五峰土家族自治縣舊縣城特色化改造和利用,打造成我省民族地區新的休閑度假勝地。利用五峰新縣城的區位優勢和重新規劃建設的契機,按照土家族文化窗口的目標進行系統規劃和設計,將其建成真正具有濃郁土家族特色的縣城和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民族民間藝術傳承人,建立民間藝術人才資源庫,確保民族文化傳承后繼有人。創建一批民族民間生態文化保護區,創新民族文化生態保護方式,加強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工作。充分挖掘民間故事、神話傳說、民族史詩、音樂舞蹈等文化資源,創作少數民族文化題材的舞臺劇及廣播影視節目。
(六)推進民族教育和民族傳統體育發展。
1、推進民族教育全面發展。支持民族地區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發展的投入力度,加大民族地區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支持力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支持普通高等教育的建設和發展,推進高校民族預科教育基地的建設。建立完善義務教育助學金制度,扶持家庭經濟困難的少數民族高中生、大學生完成學業。
2、傳承發揚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為中心,依托民族高校、本地區大中專學校,形成少數民族體育人才梯次培養機制。增加傳統體育設施投入,完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建設。重視少數民族體育人才的培養,加強體育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不斷提高少數民族身體素質。組團參加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組織舉辦湖北省第十五屆運動會群眾體育類少數民族體育比賽,積極籌辦湖北省第九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全面推進生態功能區建設。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保護力度。以世界遺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國家森林公園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保護政策,全面禁獵禁伐,保護多樣性的生態系統“底本”。加強國家地質公園管理,建立嚴格的保護機制,防止各類經濟活動對自然遺存地的影響和破壞。加強水源涵養和濕地保護區建設。實施長江干支流、清江干支流以及酉水、澧水發源地嚴格保護措施,推進退耕還林,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采伐禁牧,補植補造林木,恢復和增加部分濕地,加強水源涵養功能,減少水土流失面積。有序推進天然林保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加大生態公益林建設與保護力度,嚴格控制長江、清江流域生態公益林地的征占用,進一步保護和恢復現有天然林資源。
2、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保護需要和開發利用現狀,主要結合自然邊界、保護區邊界、地塊邊界等界線將生態保護紅線邊界落地,明確生態系統類型、主要生態功能,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用地性質與土地權屬,在勘界基礎上設立統一規范的標識標牌,確保生態保護紅線落地準確、邊界清晰。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形成一整套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和激勵措施。
3、推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建立民族地區循環型工業、農業、服務業體系。完善民族地區再生資源利用體系,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范行動,促進生產和生活系統的循環鏈接。節約集約利用民族地區水、土地、礦產等資源,加強全過程管理,實施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大幅降低資源消耗強度。加快發展民族地區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和地熱能,推進低碳產業發展。開展民族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重點產業能效提升計劃。倡導綠色出行,低碳消費。
4、進一步推進環境綜合治理。推進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環境治理。在民族地區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繼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全面推進涵養區、源頭區等水源地環境整治,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堅持城鄉環境治理并重,統籌城鄉供水、改水改廁和垃圾污水處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建立生態保護獎懲機制。
5、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完善各類災害監測網站,劃定災害重點防范區,增強災害預警評估和風險防范管理能力。加強防災減災骨干工程建設和基礎設施、城(村)鎮等規劃過程中的工程地質勘查,提高重特大災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加強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建立災害預警和預案。加強防汛抗旱、氣象、水文預報預警工作,加強山洪、泥石流等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制定山洪避險防范預案,統籌推進防洪與抗旱的工程建設和防范措施。
(八)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
1、積極支持民族鄉(鎮)、村加快發展。加大民族鄉鎮村發展幫扶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發展特色產業和支柱產業,支持社會事業發展。組織開展農民技術培訓,提高少數民族勞動者的素質。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支持民族鄉鎮逢十周年慶典活動。加強民族鄉鎮干部隊伍建設,按規定配備領導班子,少數民族干部所占比例與本鄉鎮少數民族人口比例相適應。
2、加強城市民族工作。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建立以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為依托的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相互嵌入式的城市社區環境,引導進城的少數民族群眾與城市居民交錯雜居,積極推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讓城市更好地接納少數民族群眾、讓少數民族群眾更好融入城市。加強城市民族團結示范區和示范窗口建設。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群眾在傳統節日、飲食、喪葬、宗教活動等方面的特定需求,支持清真食品生產和服務網點建設。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合理安排穆斯林群眾的墓地。
3、加強來鄂少數民族群眾服務管理。將來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納入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信息采集登記工作。建立和完善湖北省來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信息平臺,準確掌握流入城市的少數民族群眾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社會服務、法律援助等服務,降低準入門檻,形成有利于少數民族群眾平等進入市場、融入城市的政策導向和制度保障。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建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流出地與流入地聯動機制,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站,配備專職人員,安排專項經費,為少數民族群眾提供教育、衛生、社保、勞動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幫助。辦好全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保障體系建設城市試點。
(九)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1、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營造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事共樂的和諧環境。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增強對中華文化認同,促進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推動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完善政策導向,加強制度保障。深化對口支援和幫扶,完善有利于少數民族平等進入市場、就業就學、融入城市的政策,鼓勵各族群眾聯合創業、扶貧濟困、守望相助。促進各民族文化交融創新,廣泛開展群眾性互動交流,打造“中華民族一家親”系列活動平臺。建立健全與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識分子溝通聯系機制,充分發揮其在聯系少數民族群眾、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共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準確把握民族關系發展趨勢和方向,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問題,綜合運用法律、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化解,堅決糾正和杜絕違反黨的民族政策、傷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堅決依法打擊破壞民族團結的違法犯罪行為。
2、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建設。深化新階段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堅持“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總基調,以“建設小康同步、公共服務同質、法治保障同權、民族團結同心、社會和諧同創”為目標,加強各級各類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建設,重點打造一批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機關、進企業、進鄉鎮、進社區、進學校、進宗教活動場所,拓展參與類型、參與范圍。鼓勵基層探索創新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積極推動協同創建,發揮好示范區(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
3、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入開展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不斷增強“五個認同”,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健全民族團結教育常態化機制,把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社會教育體系,推進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知識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推進民族團結思想理論陣地、工作平臺及學科建設,加強民族團結教師培訓和增加民族團結進步公共產品有效供給。創新民族團結進步宣傳理念、方法和手段,擴大媒體和社會傳播,拓展網上傳播平臺,實施“互聯網+民族團結”行動。健全民族團結進步先進模范表彰工作機制,大力培育、樹立和宣傳各級各類先進典型。加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建設,大力開展群眾性主題實踐教育活動,舉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成果展。加強民族團結教育領域意識形態安全建設。
4、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支撐體系。強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黨政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機制、考核測評和驗收機制、評審表彰和退出機制,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精準化、規范化、社會化、法制化、常態化。按照“國家支持、省負總責、市縣落實、分級聯創、分類推進”工作方針,強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責任考核,建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健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政策、法規和工作體系。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費保障。
(十)加強人才隊伍和民族事務管理服務能力建設。
1、加強各級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干部選拔機制,努力暢通少數民族干部的來源渠道。繼續實施民族地區招錄少數民族公務員特殊政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培養工程,繼續抓好自治州、自治縣少數民族婦女黨政領導干部的培訓。積極推進少數民族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加強少數民族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做好少數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養工作,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
2、加快民族事務管理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民族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民委委員制度,進一步發揮委員單位作用。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建設,建立健全縣級民族工作機制,加大人員、設備保障力度。加強民族工作信息化能力建設,提高民族事務管理服務現代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監測,開展民族事務戰略性、趨勢性、宏觀性重大問題研判。完善民族工作決策機制、專家決策咨詢委員會制度和研究成果轉化機制。加強民族關系監測,建立健全預警監測體系和應急處理機制,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開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調查基礎性研究工作。依托有關高校、科研機構,深入開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民族區域自治、民族關系、城市民族工作、世界民族問題等重大問題研究。
四、政策措施
(一)投資政策。加大財政性投資對民族地區的投入力度。支持恩施州打造武陵山區綜合交通樞紐,支持鄭萬鐵路和宜來、來咸、五張高速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提高清江航運能力納入省交通規劃。加大對民族地區農牧業發展的投入力度。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市州級配套資金。對納入統籌使用的中央財政資金,在分配時適當向民族地區傾斜。支持民族地區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對民族地區在垃圾污水處理、城鎮供水供氣供暖供電、城市道路改造與升級、棚戶區改造、園林綠化、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投資力度。
(二)產業政策。實施差別化產業扶持政策,投資管理上優先考慮并重點支持生態環保型產業、旅游業、特色農業和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在用地、信貸等方面優先給予政策傾斜。加大特色產品生產基地和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設立民族地區旅游產業投資基金和民族地區產業發展基金。
(三)財政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區用好用活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縣域經濟發展調度資金,促進民族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對民族地區農村公路、安全飲水、流域治理、重點林業工程等公益性建設項目資金配套要求,通過加大轉移支付統籌解決。統籌調整完善財政體制新增財力,在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等財政性轉移支付上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的傾斜力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金融政策。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銀行、證券、保險對民族地區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民族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引導金融資源向民族地區流動,推動民族地區銀行新增存款主要投放本地市場;加大民族地區信貸投入力度,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民族地區延伸分支機構。進一步完善民族地區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政策,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通過監管部門,督促商業銀行落實重點支持民族地區中小企業、民貿民品企業發展政策;支持民族地區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擴大對民族地區建設項目貸款規模,支持郵儲銀行與扶貧專業合作社開展合作,增加扶貧貸款額度。全面貫徹落實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政策。
(五)人才政策。大力培養、大膽選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注重培養優秀中高級少數民族領導干部,培養長期在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干部,保持干部隊伍合理結構。繼續實施民族地區招錄少數民族公務員特殊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工作,鼓勵高校優秀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鍛煉成長;落實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人才有關特殊政策,實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動態調整。以民族地區發展需求為導向,指導各地制定少數民族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繼續完善少數民族干部掛職鍛煉制度,加大跨行業、跨區域輪崗交流力度。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醫師、教師、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才,用好用足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碩士)計劃,有針對性的培養短缺人才。
(六)生態補償政策。繼續實施退耕還林、水土保持、天然林保護、防護林體系建設和石漠化治理等重點生態修復工程。率先在民族地區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逐步提高民族地區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對納入各級生態林補償范圍的貧困村具有水土保持和碳匯生態效益的生態林進行生態補償。建立健全流域性生態補償機制,探索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企業進行生態補償的具體途徑。優先考慮將民族地區縣(市)納入生態示范縣建設規劃,在安排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上予以傾斜。
(七)社會保障政策。繼續做好農村義務教育“改薄”、農村中小學教師能力提升和寄宿制學校建設工作;支持民族地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建立省屬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民族地區縣級醫院機制;加強基層醫院隊伍建設,定向為鄉鎮衛生院培養全科醫生,提升接診能力。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民宗委委員單位在規劃實施中的職能作用,建立規劃實施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研究部署推進規劃實施工作。充分調動各地各部門積極性,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方面通力協作的規劃實施工作格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實施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的推進機制和責任機制。省直各有關部門特別是省民宗委委員單位要履行職能職責,積極爭取中央各部門支持,優先安排本規劃涉及的項目和工程,確保資金投入和項目到位,強化政策支持。民族地區各級黨委、政府要將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納入本地工作計劃,將規劃相關內容進行細化分解,進一步分解落實責任,認真抓好規劃落實。
(三)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實施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的監測評估和監督檢查機制。省民宗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劃要求,建立科學規范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搞好跟蹤分析,監督檢查少數民族事業規劃執行情況,定期向省政府匯報,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有效機制。規劃實施過程中,若國家現行政策有調整,將按新政策對規劃進行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