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鄂發〔2016〕35號)等文件精神,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保障藥品供應,助推我省全面深化醫改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市場機制下的藥品采購新機制
(一)建立全省統一的公立醫院藥品網上采購管理平臺。
1.堅持以省為單位的網上集中采購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的原則,建立功能完善、多方參與、互補并存、數據共享的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綜合平臺,主要承擔陽光交易、信息服務、綜合監管等職責。
2.探索引入第三方藥品交易機構,作為省級采購平臺的補充,受采購主體委托,可承接公立醫院帶量采購、集團采購和在線交易、集中結算等具體采購工作。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第三方藥品交易機構,并經省政府批準后確定。第三方交易機構的藥品帶量采購、在線交易等數據,須上傳到省級采購平臺,通過省級采購平臺與國家藥品采購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二)實行藥品采購準入制度。省級采購平臺實行“采購準入”制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其合規產品,承諾遵守交易規則、具備相關資質、接受準入規則,均可掛網,供公立醫院自由選擇。藥品購銷雙方作為交易主體,按照市場交易規則,自主、平等地在交易平臺直接交易。
(三)實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1.實行采購目錄管理制度。各級公立醫院按不低于上年度藥品實際使用量的80%編制采購計劃,省級藥品采購機構匯總采購計劃后,編制年度公立醫院采購目錄,采購目錄分為限價采購目錄、參考價采購目錄、固定價采購目錄、其他采購目錄。
2.實行掛網價格分類管理制度。限價采購目錄為按采購目錄的藥品品規采購金額排序,占比累計不低于80%的藥品品規,實行限價管理,醫療機構與掛網企業議價的實際成交價不得高于限價。參考價采購目錄包括臨床用量少、常用低價藥、婦兒??品菍@?、急(搶)救藥、基礎輸液等臨床必須、采購金額少、供應不足或短缺的藥品,實行參考價管理,醫療機構與掛網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議價采購。固定價采購目錄包括國家和省級談判采購藥品、定點生產藥品,定價采購目錄藥品按照統一價格采購,不再議價。對暫未納入國家談判的專利藥和獨家生產的藥品,探索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并做好醫保等政策銜接。其他采購目錄包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按國家現行政策管理。
3.實行掛網價格動態調整管理制度。省級采購平臺的藥品掛網價(限價、參考價)實行動態調整,參照國內各?。ㄊ校┦〖壦幤方灰灼脚_藥品價格變化情況,采取定期聯動調整、依企業申請調整、依實際采購價格監測等方式調整省級采購平臺掛網價,確保我省藥品掛網價格在全國保持較低水平。
(四)實行藥品帶量采購。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由公立醫院明確藥品采購量,并落實采購資金,與藥品生產企業通過省級采購平臺直接交易。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培育集中采購主體。充分發揮藥品批量采購、量價掛鉤的優勢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組織、指導、協調作用,鼓勵各地、各公立醫院采取以量換價、以量控價、以量保供等措施,確保藥品價格合理、保障供應。推進建立醫療聯合體集中采購,探索大型公立醫院牽頭的采購聯合體集中采購、通過藥品經營企業打包批量采購、引入第三方集團采購組織(GPO)采購等多種形式的帶量采購方式。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漆t院開展藥品聯合采購,以及與外省的市級采購區域組成藥品采購聯盟,開展聯合采購或價格互認等帶量采購模式。
二、加快落實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相關配套政策
(五)加快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要求,充分發揮醫保支付在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控制藥品虛高價格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充分調動醫療機構控費的積極性。
(六)加快推進藥品購銷“兩票制”。加快推進“兩票制”在我省落地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須承諾執行“兩票制”的相關規定,否則不得掛網。公立醫療機構采購藥品,必須要求供貨企業承諾執行“兩票制”有關規定,并在采購合同中明確相關條款。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違反“兩票制”規定,一經查實,取消掛網資格。鼓勵并開展公立醫院與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的“一票制”藥品購銷模式試點工作。
(七)加快建立藥品成交價格市場形成機制。實行藥品成本公開制度,省級采購平臺掛網藥品的生產企業,按規定程序、要求將掛網藥品的成本信息公開。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對虛報原材料價格和藥品出廠價格的藥品生產企業,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及時公布公立醫院藥品交易成交量、成交價格等信息,為公立醫院帶量采購提供支撐,形成合理的交易價格參照機制。加強藥品價格監測,加強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出廠(口岸)價格、實際購銷價格監測,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的,或者與同類品種價格以及不同地區間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的,要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
(八)加強藥品購銷合同監管和貨款結算機制建設。建立公立醫院藥品購銷雙方嚴格履行購銷合同的長效監管機制。對違反合同約定,生產供應不足、配送不及時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記入藥品采購不良記錄并向社會公布,按要求取消掛網資格。對違反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回款或變相延長貨款支付周期的醫療機構,及時糾正并予以通報批評,將藥品按期回款情況作為公立醫院年度考核和院長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開展公立醫院藥品貨款集中結算試點工作,交易雙方通過交易平臺訂立的交易合同實行統一結算。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九)落實主體責任。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機制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改革的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和根本利益,事關全面深化改革和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切實履行改革主體責任,把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機制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推進改革順利實施。
(十)加強部門協同。按照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的原則,建立由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的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供應保障綜合監管聯動管理機制,成員單位包括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人社廳、省物價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等。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相關政策措施、工作方案、“采購準入”規則,編制采購目錄,制定采購平臺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負責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合理用藥監督管理機制。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負責省級采購平臺的建設和維護。其他成員單位共同對省級采購平臺、第三方交易機構進行監管,并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協同推進改革。2017年8月底前,各成員單位要完成相關制度、規則的制定,并適時啟動“采購準入”和全面推進帶量采購工作,確??刂扑幤诽摳邇r格和醫療費用等措施落地生效。
(十一)做好跟蹤評估。各相關部門要不斷完善配套政策,加強對機制改革進展和效果的跟蹤評價,密切關注改革后藥品費用變化。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分析,不斷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體系。
(十二)加強政策宣傳。藥品采購和供應機制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調整,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正確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及時回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的反映和社會關切,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