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十三五”湖北省結核病防治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11月21日
“十三五”湖北省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16號)精神,進一步加大我省結核病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結核病發現率和治愈率,達到控制傳染源、降低發病率的目的,結合深化醫改要求和健康湖北建設,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傳染病,是我省重點防治的傳染性疾病之一。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結核病防控工作?!笆濉逼陂g,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北省結核病防治“十二五”規劃》(鄂政辦發〔2012〕33號),明確了結核病防治的總體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將結核病防治納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之一,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強化職責,推廣新型的醫防合作模式,出臺利好惠民政策,有效推動了規劃的實施。同時,依托中蓋結核病二期項目,積極推廣新的實驗室診斷技術、患者管理技術和經費籌資模式,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建設?!笆濉逼陂g,我省結核病報告發病率下降了11.75%,年遞降率為2.96%,其中涂陽肺結核報告發病率下降了35.74%,年遞降率為10.46%,結核病防控工作成效顯著,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盡管疫情有所下降,但我省仍是全國結核病疫情較嚴重的省份之一,防治工作還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全省結核病疫情報告發病始終保持在75/10萬以上,其報告發病率居甲乙類傳染病第2位。結核病仍是部分人群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主要傳染病之一。防治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基層防治力量薄弱,流動人口患者治療管理難度加大,服務體系和防治能力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需要?!笆濉睍r期是我省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各地、各部門要采取有效可行措施,進一步降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指導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為推進健康湖北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綜合防治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進一步規范結核患者的發現、診斷、治療、管理。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負擔進一步減輕。
——全省肺結核發病率下降到58/10萬以下。
——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其中新涂陽肺結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初診患者痰涂片檢查率達到90%以上。
——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
——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
——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
——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TB-PPD/胸部X線檢查)比例明顯提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
——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100%的市州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開展藥敏試驗、菌種鑒定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100%的縣(市、區)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能力;80%的縣(市、區)具備開展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
——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強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建設。
1.強化省、市、縣三級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的能力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配置防治人員,加強人員培訓,全面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建立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調動防治人員積極性。做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防治人員及相關實驗室檢測人員的防護工作,降低防治人員結核感染率。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據有關規定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結核病防控工作;各縣(市、區)明確1—2家結核病診治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普通肺結核病診治工作。各市州確定1—2家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診治耐多藥和疑難重癥肺結核患者。鼓勵三級醫院承擔定點醫療機構防治任務,重點收治基層轉診特殊病例。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依據結核病診治需求,配備相應數量的醫護人員;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展結核病診治工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有專人負責結核病人治療管理工作。
2.推動結核病綜合防治模式轉型發展。各地要推進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一是做好報告和轉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發現的肺結核和疑似肺結核患者,要及時填報傳染病報告卡進行網絡直報,并及時轉診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確診和治療。二是做好定點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對轉診和主動就診患者進行定診,對確診的肺結核患者進行登記報告,對患者給予合理規范治療,落實相關免費政策。同時做好治療期間的隨訪管理工作,確保規律全程治療。三是做好雙向轉診。市(州)級定點醫療機構要做好嚴重合并癥或耐多藥肺結核病患者的診治工作,待合并癥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時轉回縣(市、區)級醫院繼續治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防治工作規劃的制定、疫情監測防控、健康教育、實驗室質控等工作,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落實轉診追蹤和患者治療期間的規范管理及結核病高發和重點行業人群的防治工作。同時要認真履行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技術指導職能,與衛生計生、醫保等部門共同監管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服務,防止過度醫療和醫療不足現象發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結核病項目,做好可疑者推介轉診、對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癥狀的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并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治療方案,對患者居家治療期間進行督導管理,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
(二)提高結核病患者發現率。
1.加強醫療機構疫情登記和推介轉診。落實結核病報告和登記轉診制度,定期開展漏報率調查,加強疫情報告信息的分析利用。各級綜合醫療機構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規范診治,并及時規范報告,提高可疑癥狀者到定點醫療機構的就診率。
2.推廣應用新診斷技術。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開展結核病痰涂片檢測、配備LED顯微鏡和自動痰涂片機,提高痰涂片質量和陽性檢出率,減少生物安全風險。同時要開展痰培養檢測及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提高病原學陽性診斷率。市州級定點醫院要開展耐藥檢測工作,選擇配備基因芯片、溶解曲線、線性探針等設備,開展分子生物學耐藥檢測,提高耐藥檢測工作質量,做好耐藥肺結核患者的診治工作??h(市、區)級定點醫院選擇配備恒溫擴增、多色巢氏熒光PCR法、交叉引物法、恒溫熒光擴增法等設備,開展分子生物技術,提高病原學陽性診斷率,做好耐藥可疑者篩查工作。
3.主動篩查重點人群。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學生入學、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人員入監(所)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疫情高發的縣、鄉、村要開展肺結核普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相互配合,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工作。加強出入境人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做好相應的醫療和防控措施。
4.積極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加強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的耐藥篩查,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負責將陽性標本及培養物及時轉送地市耐多藥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耐藥篩查,并將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轉至市州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耐藥檢測和診斷。積極推廣耐多藥快速檢測技術,縮短診斷時間,及早規范治療。開展耐藥監測工作,掌握結核病流行傳播規律和菌株變異情況,優化防治政策。
(三)提高結核病診療規范化服務水平。
1.規范結核病診療行為。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要落實患者復查和隨訪檢查工作,及時處理不良反應,確保完成全程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安排轉診患者就診,病情穩定的患者要轉回基層,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確?;颊呓邮苋桃幏吨委?。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處方點評、抗結核藥品使用、輔助用藥等跟蹤監控制度。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有條件的地方要開展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試點,逐步實現傳染期內患者住院治療。
2.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診療和管理。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耐多藥患者住院治療,患者出院后納入門診登記管理。各地可因地制宜設立耐多藥患者住院治療點,對病情平穩但仍具有傳染性的患者進行規范的住院治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對耐多藥患者登記管理、診療隨訪和全療程督導服藥等工作的監管和指導?;鶎俞t療衛生機構對耐多藥患者非住院期要加強督導訪視。
3.強化兒童結核病防控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各市州應對兒科醫生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兒童結核病診斷和治療服務。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
4.完善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各地要完善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根據實際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體系。充分發揮湖北省結核病防治規劃技術指導專家委員會作用,每年定期對定點醫院的診療服務進行技術指導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對醫院評價的重要依據。
(四)落實重點人群防治措施。
1.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加強部門合作,建立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定期通報信息,加強督導檢查。全面落實新生入學體檢、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對學校中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嚴格學生休復學和教職工患者管理,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和處置,為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專業培訓、技術指導等。
2.加強結核菌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在艾滋病流行重點縣(市、區),為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負責結核病和艾滋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結核菌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
3.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服務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
4.加強監管場所結核病防控。加強監管場所干警和被監管人員的防治知識宣傳,提高防護意識。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入監(所)體檢,開展結核病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對即將出監(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監管場所應當及時做好轉介工作,將有關信息報送監管場所所在地和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地方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完成治療。
(五)規范結核病健康管理服務。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建立考核機制,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做到全程無縫銜接。要積極創新工作方法,采取手機、電子藥盒等新技術,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利用家庭督導員和醫務人員督導等多種手段,做好結核病患者全方位全過程的治療管理工作。
(六)加強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作。要將臨床必須、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支付范圍。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廣單病種定額支付模式,創新支付方式,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和費用的引導制約作用。各級政府要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貧返貧。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七)保障抗結核病藥品供應。做好抗結核病藥品的采購和供應,規范二線抗結核藥品的使用。探索開展抗結核藥品聯合采購模式,對臨床必須、市場價格低、臨床用量小的抗結核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與企業議價采購,保障治療用藥需求。強化抗結核固定劑量復合制劑生產質量監管,完善配套支付政策,鼓勵我省抗結核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繼續加大抗結核藥品采購和使用環節的監管。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設。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提高結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定點醫療機構要納入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診斷治療和隨訪復查等情況。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實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縱向、橫向的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結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長期性的認識,本著對人民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實施方案,健全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協同做好結核病防治工作。支持駐地部隊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
(二)落實部門職責。省衛生計生委要將結核病防治納入衛生計生發展規劃,作為重點疾病加以控制,充分發揮重大疾病聯席會議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多部門合作,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加大貧困地區結核病防治力度,對農村貧困結核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協調完善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和專業隊伍;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部門,要配合省衛生計生委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省發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設分級管理原則,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市(州)級結核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省教育廳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新生入學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省科技廳負責推進科技重大專項等科研項目對結核病防治研究工作的支持;將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納入科普宣傳工作計劃。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負責會同省衛生計生委,對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及戒毒康復場所的戒毒人員,開展結核病健康教育、檢查和治療管理。省民政廳負責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省財政廳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完善醫保政策,按規定做好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險結算支付工作;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容。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加強口岸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落實口岸結核病疫情監測和管理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審批和質量監管,完善藥品質量抽驗機制。省扶貧辦負責對結核病患者的貧困人口加大扶貧支持力度,做到精準幫扶,無一遺漏。省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負責為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關愛活動。
(三)加大宣傳教育。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將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持續化。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充分發揮“12320”公共衛生熱線、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宣傳平臺作用,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關注和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有針對性地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和結核菌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學生、流動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開展宣傳教育。
(四)加強科學研究。加強結核病防治的應用性研究,重點開展結核病流行病學、耐藥結核病的治療和監測、結核菌與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以及結核病防治新技術、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加快在我省全面推廣新的診斷技術、新的患者治療管理手段,為全面提升結核病防治水平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五、監督與評估
各級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對本地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工作改進情況,可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考核評價,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職稱評聘等重要依據。省衛生計生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對各地執行本規劃情況的監督檢查,于2020年組織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總結評估,結果上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