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精神,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政府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到2020年,全省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采取有力措施,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保實現控輟保學目標。要積極配合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的監督及執法檢查。完善控輟保學督導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體系,作為對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領導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控輟保學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已經評估認定為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的縣(市、區),發現義務教育輟學率反彈或年輟學率超過控制線的,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收回認定結果。
二、履行行政督促復學責任。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情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h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在通知書中加入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強化家長和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律意識。學校要建立健全適齡兒童少年和輟學學生入學、勸返復學的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加強學校與社區和家庭的聯系,配合政府部門逐一做好入學和勸返復學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教育部門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造成輟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督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形成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各級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和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學校外墻或場地外緣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彩票等不利于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和營業場所。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網吧不得接納未成年學生。司法行政部門要做好面向農村貧困地區的控輟保學相關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用人單位不得違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對違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的查處力度,情節嚴重的由工商部門吊銷相關單位營業執照。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對違反義務教育法導致學生輟學的,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和控告。共青團、婦聯、殘聯、社區要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發揮各自的作用。
四、強化質量控輟。因地制宜,不斷改善鄉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建好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村小班化教學模式,建立健全對鄉村小學、教學點的管理和檢查考核機制,采取教研員蹲點指導、城鄉學校結對幫扶、信息化教學等方式提高鄉村學校教育質量。落實教師“縣管校聘”制度,建立校長、教師統籌配置、跨區域調整和輪崗交流機制,實行動態管理,提高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滿足農村學校教師需求。嚴格執行湖北省義務教育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提升課堂教學效果、實踐育人效果,全面推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社會適應能力教育、體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文明禮儀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推進所有學生所有方面全面發展。加快教師的本土培養和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優先支持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培訓??茖W穩妥推進民族地區雙語教育,加強督導和評估,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提高民族地區教育教學質量。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配備專業教師,發揮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質量。
五、提供多樣化教育保學。積極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注重為學生多樣化發展提供多樣化教育教學。結合區域內教育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加強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統籌,通過在普通初中開設職業技術課程、組織普通初中學生到當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選修職業教育專業課程等多種方式,積極促進農村初中普職教育融合,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選擇,幫助學生發展職業興趣,提供多種成才渠道,確保初中學生完成義務教育,為接受中職教育打下基礎,使他們升學有基礎、就業有能力。鼓勵因地制宜為農村普通初中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職業技術教師。
六、強化幫扶學困生控輟。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不簡單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質量,不以個別學生成績掩蓋全部,關注所有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建立健全學習困難學生幫扶制度,把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作為控輟保學的重點任務,著力消除因學習困難或厭學而輟學的現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針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習方法、家庭情況和思想心理狀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分析,找到學習困難或厭學的原因,因人而異地采取幫扶措施,使他們增強學習興趣,改進學習方法,養成良好學習習慣,不斷增強學習信心。各地各校要把對學習困難學生的發展性評價作為考核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開展檢查考核,促進學困生脫困。
七、消除因貧輟學現象。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突出老少邊窮等失學輟學率較高的地方,全面落實教育精準扶貧任務,阻斷貧困代際傳遞。把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作為脫貧攻堅的重點對象,尤其要把殘疾兒童、殘疾人子女、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留守兒童、民族地區適齡兒童作為重中之重,優先幫扶,精準扶貧。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財政、扶貧、民政部門及安置幫教機構、殘聯組織,加強排查,摸清情況,針對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訂扶貧方案,統籌各類扶貧、惠民政策,確保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惠民政策。加大對殘疾學生就學支持力度,對符合資助政策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優先予以資助,建立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完善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資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繼續實施高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暢通綠色升學通道,提高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生升學信心。
八、消除因上學遠上學難而輟學現象。各地要統籌推進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充分考慮邊遠貧困地區適齡兒童的入學需求,把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邊遠地區的教學點納入整體規劃合理布局,保障學校布局與村鎮建設、學齡人口居住分布相適應。學校布局規劃編制和變更要依法定程序進行,城鄉規劃委員會要把教育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應征得同級教育部門同意。教育部門要以城鎮化建設規劃、常住人口規模、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等為依據,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預留足夠的學校建設用地。要嚴格規范學校撤并程序,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在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鄉鎮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通過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提供校車服務等多種形式,妥善解決農村學生上學遠和寄宿學生家校往返交通問題。完善不能到校學習的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制度。通過在城鎮新建和改擴建學校,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為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條件。
九、改善條件防輟學。完善全省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重點保障義務教育,對貧困等財力薄弱地方,要加大傾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加大對因條件薄弱輟學高發縣(市、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h級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清情況,逐校建立標準化建設臺賬,分校制定建設方案,分年度推進實施,到2020年總體達標。要按標準配建城鎮學校??h級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按照統一標準建好城鎮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城鎮新建居住區要依法配建標準化學校,老城區改造、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要依法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按標準建好鄉村學校。要按照標準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建設好寄宿制學校和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因撤并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當地政府應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因撤并學校造成校園校舍閑置的,要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并優先用于教育事業。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落實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小規模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嚴格落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政策,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教學點)。加強教育審計和問責,對挪用和擠占村小學和教學點公用經費的單位與個人要嚴肅問責。
十、加強控輟保學動態監測。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輟學學生標注登記工作,并確保系統信息與實際一致。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失學輟學情況監測,把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和流動人口相對集中地區等作為重點監測區域,把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與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要建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比對核查機制,及時發現未入學適齡少年兒童。各級教育部門和殘聯組織、安置幫教機構要共同核查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數據,安排他們以合適形式接受義務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同時防止空掛學籍和中途輟學。每年秋季、春季開學后,省教育廳應組織開展控輟保學專項督查,及時掌握并如實通報學生輟學情況,督促各地各校把控輟保學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