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精神,進一步推動學校體育改革發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天天鍛煉、健康成長、終身受益”為目標,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培養興趣與提高運動技能相促進、活動與運動競賽相協調、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體育教育質量,健全學生人格品質,提高學生健康水平,充分發揮體育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素質教育中的綜合作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學校體育工作水平明顯提升,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到國家標準,學校體育教學質量和保障能力明顯提高;體育課時和鍛煉時間落實,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學生體育鍛煉習慣基本養成,運動技能和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升,規則意識、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質顯著增強;體育教學、運動訓練與競賽體系基本完備。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工作推進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形成體系健全、管理規范、充滿活力、特色鮮明的學校體育發展格局。
二、深化教學改革,提高體育教育教學質量
(三)完善并落實體育課程。以培育學生興趣、養成鍛煉習慣、掌握運動技能、增強學生體質為主線,推進大中小學體育課程有序銜接。中小學校要按照國家課程標準開足開好體育課程,保證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有條件的地方應增加體育課時。高等學校為學生開好體育必修課,一、二年級本科學生不少于144學時,高職高專學生不少于108學時,為其他年級學生和研究生開設選修課并計入學分。在學校廣泛開展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積極推進田徑、乒乓球、羽毛球、武術、體操和啦啦操等項目,大力普及游泳運動項目,鼓勵發展特色品牌體育項目。進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間體育,開發易于學生學習和推廣的體育項目,豐富教學內容,增強體育課吸引力。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減少、擠占或者隨意停上體育課。
(四)深化體育教學改革。體育教學要以培養學生運動能力、健康行為、體育品德為目標,科學設置教學目標,合理選擇教學內容,創新教學組織形式,靈活運用教學方法,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學習。要強化學生體育技能實踐,使每個學生熟練掌握一至兩項運動技能。要注重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研究開發適合不同類型殘疾學生的教學資源,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教學質量,保障每個學生享有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鼓勵高等學校組建體育教學聯盟,開展跨校、跨區域教學改革與實踐活動。支持師范類高校與中小學校建立教學合作機制,深入研究中小學體育教學規律,為教學改革提供理論支撐。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體育學科信息化資源庫,開發教學資源,推動體育教學改革與發展。
(五)強化課外體育鍛煉。健全體育鍛煉制度,把學生體育鍛煉納入教學計劃和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內容銜接,保證學生每天不少于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幼兒園要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身心發育規律,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中小學要保證每天不少于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做一次廣播操和兩次眼保健操,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學校要組織學生每周至少參加三次體育鍛煉。鼓勵學生建立體育團隊,參加全民健身運動,合理安排家庭“體育作業”,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社會體育活動,社區要為學生體育鍛煉提供便利。積極創建學校體育工作示范校,定期組織開展陽光體育系列活動和“走下網絡、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活動,堅持開展學生冬季長跑等群體性活動,形成覆蓋校園內外、各具特色的學生課外體育鍛煉體系。
三、培育體育特色,提高課余體育運動水平
(六)培育特色體育項目。實施體育特色項目學校創建計劃,重點培育一批體育特色項目學校,培養優秀體育后備人才,提高體育運動競技水平。加強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優化布局結構,完善激勵機制,健全考核體系,發揮其示范作用。推進教體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與體育部門聯辦運動隊及體育俱樂部,鼓勵優秀教練員、運動員到學校指導運動訓練,鼓勵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高校與體育特色項目學校對接,在項目布局、人才選拔、業務指導等方面建立合作機制,逐步建立體育人才梯隊,為培養高水平競技體育人才奠定基礎。
(七)健全體育競賽制度。建立常態化的校園體育競賽機制,廣泛開展班級、年級、院系和校際間體育競賽,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或體育節。教育、體育部門要統籌協調,把學生體育競賽列入本級體育競賽計劃,每年組織學生體育競賽不少于三項,積極承擔和參加全國及省級體育競賽。每三年舉辦一屆全省中學生運動會,每年舉辦若干單項體育競賽活動,構建分級管理、賽制穩定、銜接有序、運行規范的省、市、縣三級競賽體系。加強校園足球聯賽管理,健全校園籃球、排球等體育特色項目競賽制度,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學校體育競賽品牌。
(八)暢通人才培養渠道。重視體育人才培養,鼓勵中小學開展課余體育訓練,研究制定招收體育人才政策,暢通優秀體育人才選拔渠道。學校要為體育特長學生制定培養計劃,處理好文化課學習和運動訓練的關系,打好專項運動基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高校要為學生運動員制定彈性學制政策,對學生運動員參加全國、全省比賽取得的優異成績可計入學分。對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給予精神及物質獎勵。加強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規劃布局、建設評審和監督管理,不斷提高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和管理水平。
四、完善激勵機制,增強學校體育保障能力
(九)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強師德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體育教師隊伍。在各縣(市、區)教職工編制總量內,按照標準配齊體育教師,小學1-2年級每5-6個班、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6-7個班、高中每8-9個班配備一名體育教師,農村200名學生以上的學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體育教師。在中小學教師招聘中足額安排體育教師招錄崗位,實行“缺一補一”和“退一補一”辦法。招聘體育教師可采取“先面試、后筆試”辦法,注重考核應聘人員的體育教學技能。辦好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為中小學培養合格體育教師。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有體育特長的志愿人員帶教帶訓兼任體育教師。實施體育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在“國培計劃”和省級培訓等項目中加大體育教師培訓力度,定期開展體育教學評優和教師技能展示活動,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素質。加快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師資培養,提升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水平。推進城鄉和縣域內教師輪崗交流,通過送教下鄉、對口支教等形式援助鄉鎮學校,有條件的地方和學區由鄉鎮統一安排體育教師,促進教師均衡配置和教學資源共享,提高農村學校體育教學質量。
(十)完善教師評價機制。完善符合體育學科特點的體育教師考核辦法,科學合理核定體育教師工作量,把組織開展課外活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運動訓練和體育競賽及裁判等相關工作納入教學課時工作量,保障體育教師在職稱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高等學校要根據體育教學崗位特點,制定符合體育教學實際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十一)改善體育設施條件。各地要按照學校建設標準和設計規范,統籌各類項目資金,加大對學校體育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要把學校體育設施列入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以?;?、兜底線為原則,建設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好體育器材,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工作服裝等教學裝備。加快足球場地、運動跑道和游泳場館建設,積極推進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為學校體育提供服務,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在課后和節假日對本校師生和公眾有序開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資源開展體育活動。
(十二)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時要對學校體育給予傾斜,重點支持學校體育設施建設、大型體育賽事和校園足球。教育部門要根據需求將學校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學校要保障體育工作的經費需求。體育部門統籌體育彩票公益金等資金,支持青少年體育活動、體育后備人才培養、體育師資培訓和學生體質監測。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學校體育發展,多渠道增加學校體育投入。
(十三)防范體育運動風險。健全校園體育運動傷害風險防范機制,把體育運動傷害風險防范納入校園安全管理,保障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學生的傷害應急處置和救護能力。加強校長、教師和管理人員培訓,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實行體育場地設施安全風險分類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完善校方責任險,探索建立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機制。建立完善教育、體育、衛生計生、公安、保險等部門協同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鼓勵各地開展學生體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調解試點。鼓勵和提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十四)推進體育資源整合。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購買體育服務等方式,逐步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發展長效機制,引導技術、人才等資源服務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活動。鼓勵專業運動隊、職業體育俱樂部深入學校指導開展體育活動。支持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企業等開展廣泛合作。加強學校體育國際交流。
五、健全評價機制,推進學校體育科學化管理
(十五)開展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完善體育教學考核制度,建立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學校體育考核評價體系。體育課程考核要對學生出勤、課堂表現、健康知識、運動技能、體質健康、課外鍛煉、參與活動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全面落實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完善體育考試項目設置,合理搭配體能和技能項目,加大體育考試成績在中考成績中的分值或權重。學校體育測試要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的特殊情況,體現人文關懷。將學生參加體育活動、體質健康狀況及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逐步將體育與健康科目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發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
(十六)建立教學質量監測機制。完善中小學體育課程質量評價體系,落實體育課程實施情況監測制度,按照國家教學質量標準,開展體育課程質量監測,提高體育課程質量。高等學校要落實國家基本標準,制定學校體育工作規程,提升體育工作整體質量。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嚴格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每年組織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學生畢業時,測試成績不合格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落實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和學校體育工作報告辦法。鼓勵運用“互聯網+”等現代手段監測、監控體育課程質量。
六、強化綜合施策,優化學校體育發展環境
(十七)加強政府統籌。認真貫徹實施“健康湖北2030”行動綱要,把學生作為提高全民身體素質的重點人群,把學校體育納入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強化學校體育工作具體意見和配套措施。完善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見效。
(十八)落實部門責任。教育部門要履行主體責任,把強化學校體育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內容,列入本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指標,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加強監督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學校體育建設規劃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學校體育投入保障政策。人社部門要優化體育教師補充機制。體育部門要把學校作為全民健身計劃的重點,在技術、人才、場地和體育組織建設等方面全力支持。共青團組織要廣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
(十九)完善獎懲機制。教育督導機構要將學校體育納入教育綜合督導體系,依據學校體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并公開督導過程和結果。建立約談主管負責人機制,將督導結果作為行政問責、干部考核和實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學校和個人,在全省中學生運動會上給予表揚;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方和學校,在教育評估中實行“一票否決”,不得評為先進單位,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對不重視學校體育工作、不按規定開設或隨意停上體育課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當地教育或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二十)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及網絡等多種途徑和手段,加大學校體育宣傳力度,總結交流典型經驗,傳播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校體育的良好氛圍。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