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充分發揮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產業加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 要求,現就我省進一步改進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本著“直接變間接、分散變集中、資金變基金、無償變有償”的原則,改進專項資金分配方式,創新產業發展資金使用方式,加快推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整合,以吸引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產業發展,促進全省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政策激勵。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引導作用,激勵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實體經濟發展。
(二)市場運作,專業管理。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動市場化運作,實行專業化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分類實施,公正透明。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分配辦法,針對不同產業類別和項目,采取不同的資金支持方式,實現政策公開、公正、透明。
(四)科學決策,注重績效。完善財政投入決策機制,全面推行財政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實施跟蹤問效與績效評價。
三、深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管理改革
(一)加快整合產業資金。推進零基預算改革,對政策到期、績效低下以及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產業資金予以取消。加快部門內部產業資金整合,積極推進跨部門專項資金整合,圍繞產業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統籌用于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等產業項目。
(二)建立產業發展基金穩定籌集渠道。省級財政支持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資金,每年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增加產業發展基金;中央財政安排用于基金的相關資金、省級已設立的基金和股權投資項目收益及退出資金全部用于補充產業發展基金;積極拓展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配置資源增值收益、社會捐贈(捐助)等資金用于產業發展基金的渠道。
(三)加強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除用于產業發展基金和因素法分配外,省級預算安排的各類產業發展資金都必須納入省級財政項目庫管理。實行入庫項目與相應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指標掛鉤,沒有納入項目庫的,一般不得安排預算。逐步推動編制產業類專項資金三年滾動規劃,提高財政支出的預見性和科學性。
四、加快轉變財政投入方式
(一)設立產業發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扶持產業、滾動使用”原則,設立陜西省產業發展基金,作為政府引導性母基金,支持全省產業發展。資金來源原則上以政府性資金投入為主,產業發展基金實行母子基金架構。針對特定產業設立的子基金可引入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放大財政資金乘數效應?;鹬攸c投向競爭性領域、市場競爭充分的行業,主要支持新興產業培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現代農業開發,PPP模式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省委、省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的其他投資領域。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二)推行股權投資方式。按照“專業管理、防范風險”的原則,進一步優化管理和運作程序,除省政府確定的重大資本金投入外,股權投資主要用于中小企業、創業初期的成長性科技企業等投入,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金的20%,且不作最大股東、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股權投資采取普通股或優先股等方式,通過階段性持股、適時退出,實現財政資金良性循環和保值增值。
(三)嚴格以獎代補或后補助。對符合產業扶持政策的公共服務型、市場失靈型、政府推動型等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或后補助方式,主要包括企業超銷售獎勵、產品促銷活動、公共服務體系、園區基礎設施、企業科技創新、新產品市場應用推廣、企業技術改造、高成長企業培育獎勵、完成指標考核,以及承擔政府授權工作,通過企業生產銷售難以收回成本的部分。對一般競爭性行業和企業自主經營活動,原則上不實行無償補助。以獎代補和后補助項目應遵循公平性、公開化、普惠制原則,事前應做到政策公開、依據明確、標準一致、指標量化、程序透明。
(四)開展風險補償。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政府要求,為促進中小微企業增信融資所發生的壞賬損失,按照約定的負擔比例和標準,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費補償,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保費給予適當補貼。風險補償應事前明確補償范圍、標準、最高比例以及損失核定程序等。
(五)完善財政貼息。企業承擔部分政府性職能的項目,獲取銀行貸款時,按照一定利率對承貸企業的利息給予補貼。貼息主要為企業新開工項目新增貸款以及企業技術改造貸款、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等。財政貼息應事前明確貼息范圍、標準期限以及實際貸款數額審核程序等。
(六)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對市場競爭不充分需要扶持的文化服務、科技創新、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并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產品的購買力度,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基礎性和公益性政府服務。
五、改進財政資金分配方式
(一)實行因素法分配。省級用于支持市縣區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產業轉型和結構調整等方面的專項資金,要逐步實行因素法分配的方式,即按照一定因素將資金切塊下達市縣,由市縣按照“扶優扶強”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項目,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省級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因素法分配的資金范圍、因素指標以及指標數據來源等。
(二)推進競爭性分配。對支持新興產業、智能制造、技術創新、節能減排等方面開展的試點示范省級專項資金,逐步實行競爭性分配綜合試點。綜合試點以市縣、產業園區或重大項目實施單位為申報對象。對符合申報要求的采取公開評審、公平競爭,確定入圍的市縣、園區和實施單位。由省級主管部門與項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投資總額、建設內容、完成時限等。
(三)完善任務量分配。對于采取以獎代補或事后補助、貼息、風險補償等支持的項目采取按任務量分配。原則上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貸款額度、銷售額度以及取得國家機構認定等,確定一定標準分配財政資金。采用任務量分配方法應事前明確工作任務、補助標準以及審核程序。
(四)強化項目法分配。采取項目法分配,要按照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相關要求,發布項目申報指南,通過陜西省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系統申報,納入項目庫管理。項目法分配應事前明確項目申報范圍、支持方向、扶持標準、審核程序和績效目標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及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積極支持和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改革工作。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相關實施和操作細則,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省財政廳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會同省級相關部門扎實做好各項落實工作。市(區)、縣政府也要大力調整支出結構,支持產業發展。
(二)強化項目資金監管。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省級產業資金分配、管理權限下放到市縣后,實行資金、項目、管理、責任“四到市(縣)”。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強項目建設監督檢查,加強產業規劃引領、政策支撐和工作督導。
(三)完善績效評價。省財政廳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資金績效評價體系??茖W設置績效評價機制,合理確定績效目標,有效開展績效評價。探索第三方考核評估方式,確??己私Y果真實、公正。加強評價結果的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支持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6日
為充分發揮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產業加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 要求,現就我省進一步改進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本著“直接變間接、分散變集中、資金變基金、無償變有償”的原則,改進專項資金分配方式,創新產業發展資金使用方式,加快推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整合,以吸引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產業發展,促進全省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政策激勵。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引導作用,激勵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實體經濟發展。
(二)市場運作,專業管理。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動市場化運作,實行專業化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分類實施,公正透明。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分配辦法,針對不同產業類別和項目,采取不同的資金支持方式,實現政策公開、公正、透明。
(四)科學決策,注重績效。完善財政投入決策機制,全面推行財政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實施跟蹤問效與績效評價。
三、深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管理改革
(一)加快整合產業資金。推進零基預算改革,對政策到期、績效低下以及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產業資金予以取消。加快部門內部產業資金整合,積極推進跨部門專項資金整合,圍繞產業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統籌用于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等產業項目。
(二)建立產業發展基金穩定籌集渠道。省級財政支持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資金,每年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增加產業發展基金;中央財政安排用于基金的相關資金、省級已設立的基金和股權投資項目收益及退出資金全部用于補充產業發展基金;積極拓展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配置資源增值收益、社會捐贈(捐助)等資金用于產業發展基金的渠道。
(三)加強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除用于產業發展基金和因素法分配外,省級預算安排的各類產業發展資金都必須納入省級財政項目庫管理。實行入庫項目與相應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指標掛鉤,沒有納入項目庫的,一般不得安排預算。逐步推動編制產業類專項資金三年滾動規劃,提高財政支出的預見性和科學性。
四、加快轉變財政投入方式
(一)設立產業發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扶持產業、滾動使用”原則,設立陜西省產業發展基金,作為政府引導性母基金,支持全省產業發展。資金來源原則上以政府性資金投入為主,產業發展基金實行母子基金架構。針對特定產業設立的子基金可引入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放大財政資金乘數效應?;鹬攸c投向競爭性領域、市場競爭充分的行業,主要支持新興產業培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現代農業開發,PPP模式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省委、省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的其他投資領域。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二)推行股權投資方式。按照“專業管理、防范風險”的原則,進一步優化管理和運作程序,除省政府確定的重大資本金投入外,股權投資主要用于中小企業、創業初期的成長性科技企業等投入,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金的20%,且不作最大股東、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股權投資采取普通股或優先股等方式,通過階段性持股、適時退出,實現財政資金良性循環和保值增值。
(三)嚴格以獎代補或后補助。對符合產業扶持政策的公共服務型、市場失靈型、政府推動型等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或后補助方式,主要包括企業超銷售獎勵、產品促銷活動、公共服務體系、園區基礎設施、企業科技創新、新產品市場應用推廣、企業技術改造、高成長企業培育獎勵、完成指標考核,以及承擔政府授權工作,通過企業生產銷售難以收回成本的部分。對一般競爭性行業和企業自主經營活動,原則上不實行無償補助。以獎代補和后補助項目應遵循公平性、公開化、普惠制原則,事前應做到政策公開、依據明確、標準一致、指標量化、程序透明。
(四)開展風險補償。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政府要求,為促進中小微企業增信融資所發生的壞賬損失,按照約定的負擔比例和標準,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費補償,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保費給予適當補貼。風險補償應事前明確補償范圍、標準、最高比例以及損失核定程序等。
(五)完善財政貼息。企業承擔部分政府性職能的項目,獲取銀行貸款時,按照一定利率對承貸企業的利息給予補貼。貼息主要為企業新開工項目新增貸款以及企業技術改造貸款、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等。財政貼息應事前明確貼息范圍、標準期限以及實際貸款數額審核程序等。
(六)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對市場競爭不充分需要扶持的文化服務、科技創新、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并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產品的購買力度,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基礎性和公益性政府服務。
五、改進財政資金分配方式
(一)實行因素法分配。省級用于支持市縣區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產業轉型和結構調整等方面的專項資金,要逐步實行因素法分配的方式,即按照一定因素將資金切塊下達市縣,由市縣按照“扶優扶強”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項目,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省級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因素法分配的資金范圍、因素指標以及指標數據來源等。
(二)推進競爭性分配。對支持新興產業、智能制造、技術創新、節能減排等方面開展的試點示范省級專項資金,逐步實行競爭性分配綜合試點。綜合試點以市縣、產業園區或重大項目實施單位為申報對象。對符合申報要求的采取公開評審、公平競爭,確定入圍的市縣、園區和實施單位。由省級主管部門與項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投資總額、建設內容、完成時限等。
(三)完善任務量分配。對于采取以獎代補或事后補助、貼息、風險補償等支持的項目采取按任務量分配。原則上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貸款額度、銷售額度以及取得國家機構認定等,確定一定標準分配財政資金。采用任務量分配方法應事前明確工作任務、補助標準以及審核程序。
(四)強化項目法分配。采取項目法分配,要按照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相關要求,發布項目申報指南,通過陜西省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系統申報,納入項目庫管理。項目法分配應事前明確項目申報范圍、支持方向、扶持標準、審核程序和績效目標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及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積極支持和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改革工作。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相關實施和操作細則,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省財政廳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會同省級相關部門扎實做好各項落實工作。市(區)、縣政府也要大力調整支出結構,支持產業發展。
(二)強化項目資金監管。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省級產業資金分配、管理權限下放到市縣后,實行資金、項目、管理、責任“四到市(縣)”。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強項目建設監督檢查,加強產業規劃引領、政策支撐和工作督導。
(三)完善績效評價。省財政廳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資金績效評價體系??茖W設置績效評價機制,合理確定績效目標,有效開展績效評價。探索第三方考核評估方式,確??己私Y果真實、公正。加強評價結果的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支持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