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屬性,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在資金、土地、財稅、路權方面優先支持,著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務保障水平。到2020年,通過加快基礎建設,提升服務品質,逐步構建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便捷高效、舒適文明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具體目標如下:
西安市、西咸新區建成“軌道交通為骨架、常規公交為主體、快速公交為補充、微型公交為銜接、公共自行車為延伸”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萬人公交車擁有量達到25標臺,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70%,公共汽(電)車正點率達到85%,新增及更換公交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重達到65%,累計開設10條以上純電動或混合動力公交專線。
寶雞市、咸陽市、銅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漢中市基本建成“常規公交重點發展、快速公交適度發展、公共自行車配套發展”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萬人公交車擁有量達到15標臺,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40%,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70%,公共汽(電)車正點率達到85%,新增及更換公交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重達到40%,累計開設1-2條純電動或混合動力公交專線。
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基本建成“常規公交為主體、公共自行車為補充”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98%,萬人公交車擁有量達到10標臺,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30%,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70%,公共汽(電)車正點率達到80%,新增及更換公交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重達到30%以上。
縣城的發展目標由所屬市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口數量、城市交通狀況等實際情況確定。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規劃調控。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公共交通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在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時統籌考慮地塊開發強度、人口指標及公共交通承載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布局和規模,優先保障公共交通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科學編制公共交通規劃,優化線網布局和站點設置,落實各種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加強與個體機動化交通及自行車、步行的協調,促進城市內外交通便利銜接。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含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候車亭等)及配套服務設施(含公交專用道、自行車道等)建設,并納入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在重要客流集散地、軌道交通站周邊建設公交換乘站和公共停車場,方便接駁換乘。公共交通設施用地范圍的地上地下空間,要按市場化原則實施綜合開發,所得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企業運營虧損。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劃撥方式供地,及時辦理用地手續。規劃部門要實施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新改建大型住宅區、商業、文化、衛生等公共設施,必須配建公共交通設施,確保同步設計、建設、交付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建設項目納入城市建設年度計劃,落實建設資金。規劃、市政、公安等部門要在新改建城市道路時,合理規劃建設公交專用道和自行車道,加強公交專用道和非機動車道的施劃管理工作,優先保障公共交通路權。
(三)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結合城市特點,構筑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統。優化調整公共交通站點及線網布局,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增強公共交通服務的便捷性。鼓勵開通商務通勤班車、社區接駁班車、微型公交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務,拓展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增強公共交通服務的多樣性。加快公共交通運力升級,推廣應用安全、低耗、低排放和新能源公交車,提高公共交通服務的舒適性。引導公共交通向城市周邊覆蓋延伸,并考慮與原有班線有效銜接。積極試行關中地區有條件的城市間開通城際公交,推進毗鄰城市間距離適中、客流量大的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優化城市公交經營結構,推行公司化經營模式,逐步取締掛靠和承包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加強安全管理。積極推進公交車輛安裝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設備,加強重點區域客流、車輛運行狀態的監測和預警服務。制定完善公共交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高度重視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驗收、試運營評審及第三方安全評估制度。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加強防控檢查,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運營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制度,加大投入,配備專職人員和安檢設施設備,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增強突發事件防范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駕駛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水平。
(五)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強各種運輸方式間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加快建設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電子站牌系統、公交優先車道監控及信號系統、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為公眾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出行服務。大力推進公共交通安全監控與應急處置系統建設,實現對車輛、站點的動態監控,提升安全預警和應急保障水平。加快建設公共交通移動支付系統,推廣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區域、跨行業互聯互通。
(六)完善票制票價和補貼補償機制。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發展、企業運營成本、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聽證制度,科學制定公共交通票價,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票價體系,增強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快制定公共交通企業成本規制辦法,建立完善價格成本監審、核定和政策性虧損補償機制。認真落實老、殘、軍等特殊人群乘坐公共交通的票價優惠政策,對運營企業實行低票價、“一卡通”優惠、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以及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給予補償補貼。
(七)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抓緊推動《陜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各地可結合實際出臺本地區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公共交通在準入退出、補貼補償、安全監管、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交通場站建設技術要求、運營服務規范等地方標準。探索出臺農村客運公交化和城際公交在通行條件、站點設置、線路長度、車型結構、票制票價等方面的標準規范,便于各地推行實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城市人民政府是公共交通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和行動計劃,明確發展目標,落實各方責任,創新體制機制,定期會商解決公共交通發展重大問題,合力開創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新局面。
(二)加強資金支持,提供政策保障。各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在公共財政中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于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統和公交場站建設、新能源公交車輛購置,大力支持公共交通發展。財政部門應將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向公共交通傾斜,及時足額發放公交企業的成品油價格補助、天然氣調價補貼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資金。物價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出臺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和新能源公交運營企業的電價優惠政策。稅務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免征公交站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公交車輛購置稅。推進公共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推廣PPP模式,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積極爭取國家對公共交通發展的專項資金和政策支持。
(三)開展示范創建,提升服務水平。大力支持西安市開展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同時在我省其他城市開展“公交優先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由省級財政部門給予資金支持。創建工作要在各城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公安、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參與,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創建目標、重點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創建活動作為發展民生公益事業的重要抓手,加大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制定創建標準和考核驗收辦法,加強指導和監督。
(四)強化績效考核,加強社會監督。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公共交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績效評價與考核,定期發布考評結果,并與政府目標考核掛鉤,形成長效推進機制。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服務質量和運營安全的監督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企業運營績效、發放補貼、市場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建立公共交通企業工資增長機制,切實提高職工待遇。健全公眾意見征集和反饋機制,實行線網規劃公示和運價聽證制度,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實現公眾參與的制度化和常態化。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