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立足我省建設創新型省份實際,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一)加快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為創業企業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實行登記注冊“零收費”。加快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逐步實現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等登記業務全程電子化。加快推行電子營業執照,企業設立實行“一表申報”,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冊企業。(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減免規費。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開展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服務并收費的,對初創企業按不高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負責)
(三)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積極探索交通出行、無車承運物流、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的準入制度創新,通過分類管理、試點示范等方式,為眾包、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針對眾包資產輕、平臺化、受眾廣、跨地域等特點,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降低行業準入門檻。(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郵政局、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證監局、陜西銀監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四)推廣新型孵化模式。充分發揮陜西創新創業聯盟作用,依托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建設“創新創業工場”“眾創空間”“新創天地”,搭建企業快速成長服務平臺;依托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其他各類產業園區,圍繞新興產業鏈培育設立專業孵化器,改造升級傳統孵化器,拓展孵化功能、增強孵化能力。到2017年底前建成300家、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創新孵化平臺。(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負責)
(五)培育一批創業示范園區。各地要積極爭取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創新型龍頭企業等優勢,依托現有機構或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創業運營團隊,各打造1家運行模式先進、配套設施完善、服務環境優良、影響力和帶動力強的示范創業創新中心。每個市(區)至少建立1家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包括孵化大樓、孵化工場、孵化園區等),在全省加速形成“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階梯型孵化體系。(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負責,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六)提升一批傳統孵化器。建立“眾創空間”孵化基地認定體系。對由省科技廳牽頭組織認定的省級以上孵化器,由省科技廳給予20-50萬元獎勵。鼓勵各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孵化水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三、完善公共服務功能
(七)發揮各類科技創新平臺作用。充分發揮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服務平臺作用,各級政府建設的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礎設施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重大科學儀器設備按照成本價向創業創新企業開放。建設集創新創業聯盟、創業苗圃、創客中心、種子基金、創業課堂、創業導師、商務秘書服務等于一體的、市場化運作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支持眾創空間、創業社區、孵化器等面向創業企業發展。(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八)發展“互聯網+”創業創新服務。通過“互聯網+”整合盤活全省創業創新服務資源,加強資源共享與合作,為創業創新者提供綠色通道。推進政府和社會信息資源共享,以特許經營等方式優先支持省內企業和創業創新團隊開發運營政務信息資源。發揮創業創新各類服務平臺作用,定期舉辦創客與投資機構對接活動。(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等負責)
四、充分激發人才活力
(九)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創新。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打通人才流動、使用、發揮作用中的體制障礙,最大限度支持和幫助科技人員創業創新。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由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約定分配,未約定的,轉化收益的至少80%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從事創業創新活動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建立科技人員雙向流動機制。積極落實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對在陜轉化科技成果或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在職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經單位同意,可在不侵占職務發明、單位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采取兼職兼薪方式創業或服務企業創新。支持高??蒲性核呒壙蒲腥藛T帶領團隊參與企業協同創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一)積極吸引高端人才,鼓勵大學生創業創新。完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和子女就學、居留居住、進出境、外匯等服務機制,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陜創新創業。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大學生回原籍創業,可獲不高于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鼓勵教師帶領或輔導學生創業,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保留2年學籍。對眾創空間內企業招用有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五、著力拓寬融資渠道
(十二)完善投融資機制。加快實施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計劃,新設立一批新興產業專業領域創業投資基金和天使基金,吸引社會資本支持創業創新,強化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基金投向早期創業創新項目。支持科技成果孵化和各類人才創業,對初創項目給予額度不超過5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貸款,鼓勵各類基金收購和轉化初創成果。(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三)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等支持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臺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創業板、新三板等上市掛牌。對于符合要求的種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可采取股權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單個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到2017年,全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數量達到100支以上,資金規模超過100億元。拓寬創客融資渠道,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創客提供個人擔保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融資服務。建立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對以專利權質押獲得貸款并按期償還本息的創業企業,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50%(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貼息。(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省證監局,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四)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和調動社會資本支持創業示范基地、創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眾創空間發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對其相關硬件建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并根據運行情況、新入駐企業的數量、獲得種子基金或者天使基金投資等擇優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于基地內孵化項目形成的專利,給予代辦費70%的補助。(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省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五)落實稅收和采購政策。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更好地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數量、利潤、納稅額等設置政府采購準入條件。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臺企業和采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并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六、積極營造發展環境
(十六)加強創業創新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開設創業創新類課程,并融入專業課程和就業指導課程體系。成立“陜西創業學院”,聘任高校教師、金融機構專家、天使投資人、企業家、律師等組建“雙創”認證導師團隊,為“眾創空間”孵化基地等提供項目咨詢、診斷、評價以及法律咨詢等服務。對于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業導師授予陜西“眾創空間”創業導師證書;每年評選全省優秀創業導師10名,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特別優秀的導師可給予重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廳等負責)
(十七)加大創業創新文化宣傳力度。加強各類媒體對創業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報道一批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鼓勵創業孵化機構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創新論壇、創業創新訓練營等。繼續辦好西安“雙創”周活動。(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八)完善知識產權環境。加大網絡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眾創、眾包、眾扶、眾籌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促進在線創意、研發成果及時申請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技術手段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切實維護創業創新者權益。結合典型案例,有針對性地加強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增強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和管理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十九)鼓勵地方探索先行。支持各地積極探索適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特點的管理模式,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快推進西安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和西安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省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結合各自優勢加大改革力度,強化對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扶持,充分發揮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發展的示范帶動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相關市區政府和管委會等負責)
七、強化組織保障體系
(二十)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國稅局、省金融辦、西安市等參加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協調推進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事項,開展創業創新政策的調查與評估,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相關督查機制。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推進合力,扎實做好創業創新各項工作,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0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立足我省建設創新型省份實際,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一)加快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為創業企業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實行登記注冊“零收費”。加快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逐步實現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等登記業務全程電子化。加快推行電子營業執照,企業設立實行“一表申報”,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冊企業。(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減免規費。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開展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服務并收費的,對初創企業按不高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負責)
(三)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積極探索交通出行、無車承運物流、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的準入制度創新,通過分類管理、試點示范等方式,為眾包、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針對眾包資產輕、平臺化、受眾廣、跨地域等特點,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降低行業準入門檻。(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郵政局、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證監局、陜西銀監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四)推廣新型孵化模式。充分發揮陜西創新創業聯盟作用,依托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建設“創新創業工場”“眾創空間”“新創天地”,搭建企業快速成長服務平臺;依托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其他各類產業園區,圍繞新興產業鏈培育設立專業孵化器,改造升級傳統孵化器,拓展孵化功能、增強孵化能力。到2017年底前建成300家、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創新孵化平臺。(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負責)
(五)培育一批創業示范園區。各地要積極爭取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創新型龍頭企業等優勢,依托現有機構或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創業運營團隊,各打造1家運行模式先進、配套設施完善、服務環境優良、影響力和帶動力強的示范創業創新中心。每個市(區)至少建立1家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包括孵化大樓、孵化工場、孵化園區等),在全省加速形成“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階梯型孵化體系。(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負責,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六)提升一批傳統孵化器。建立“眾創空間”孵化基地認定體系。對由省科技廳牽頭組織認定的省級以上孵化器,由省科技廳給予20-50萬元獎勵。鼓勵各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孵化水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三、完善公共服務功能
(七)發揮各類科技創新平臺作用。充分發揮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服務平臺作用,各級政府建設的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礎設施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重大科學儀器設備按照成本價向創業創新企業開放。建設集創新創業聯盟、創業苗圃、創客中心、種子基金、創業課堂、創業導師、商務秘書服務等于一體的、市場化運作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支持眾創空間、創業社區、孵化器等面向創業企業發展。(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八)發展“互聯網+”創業創新服務。通過“互聯網+”整合盤活全省創業創新服務資源,加強資源共享與合作,為創業創新者提供綠色通道。推進政府和社會信息資源共享,以特許經營等方式優先支持省內企業和創業創新團隊開發運營政務信息資源。發揮創業創新各類服務平臺作用,定期舉辦創客與投資機構對接活動。(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等負責)
四、充分激發人才活力
(九)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創新。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打通人才流動、使用、發揮作用中的體制障礙,最大限度支持和幫助科技人員創業創新。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由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約定分配,未約定的,轉化收益的至少80%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從事創業創新活動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建立科技人員雙向流動機制。積極落實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對在陜轉化科技成果或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在職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經單位同意,可在不侵占職務發明、單位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采取兼職兼薪方式創業或服務企業創新。支持高??蒲性核呒壙蒲腥藛T帶領團隊參與企業協同創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一)積極吸引高端人才,鼓勵大學生創業創新。完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和子女就學、居留居住、進出境、外匯等服務機制,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陜創新創業。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大學生回原籍創業,可獲不高于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鼓勵教師帶領或輔導學生創業,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保留2年學籍。對眾創空間內企業招用有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五、著力拓寬融資渠道
(十二)完善投融資機制。加快實施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計劃,新設立一批新興產業專業領域創業投資基金和天使基金,吸引社會資本支持創業創新,強化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基金投向早期創業創新項目。支持科技成果孵化和各類人才創業,對初創項目給予額度不超過5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貸款,鼓勵各類基金收購和轉化初創成果。(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三)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等支持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臺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創業板、新三板等上市掛牌。對于符合要求的種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可采取股權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單個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到2017年,全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數量達到100支以上,資金規模超過100億元。拓寬創客融資渠道,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創客提供個人擔保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融資服務。建立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對以專利權質押獲得貸款并按期償還本息的創業企業,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50%(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貼息。(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省證監局,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四)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和調動社會資本支持創業示范基地、創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眾創空間發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對其相關硬件建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并根據運行情況、新入駐企業的數量、獲得種子基金或者天使基金投資等擇優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于基地內孵化項目形成的專利,給予代辦費70%的補助。(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省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五)落實稅收和采購政策。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更好地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數量、利潤、納稅額等設置政府采購準入條件。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臺企業和采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并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六、積極營造發展環境
(十六)加強創業創新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開設創業創新類課程,并融入專業課程和就業指導課程體系。成立“陜西創業學院”,聘任高校教師、金融機構專家、天使投資人、企業家、律師等組建“雙創”認證導師團隊,為“眾創空間”孵化基地等提供項目咨詢、診斷、評價以及法律咨詢等服務。對于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業導師授予陜西“眾創空間”創業導師證書;每年評選全省優秀創業導師10名,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特別優秀的導師可給予重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廳等負責)
(十七)加大創業創新文化宣傳力度。加強各類媒體對創業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報道一批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鼓勵創業孵化機構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創新論壇、創業創新訓練營等。繼續辦好西安“雙創”周活動。(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西咸新區管委會等負責)
(十八)完善知識產權環境。加大網絡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眾創、眾包、眾扶、眾籌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促進在線創意、研發成果及時申請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技術手段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切實維護創業創新者權益。結合典型案例,有針對性地加強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增強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和管理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十九)鼓勵地方探索先行。支持各地積極探索適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特點的管理模式,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快推進西安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和西安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省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結合各自優勢加大改革力度,強化對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扶持,充分發揮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發展的示范帶動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相關市區政府和管委會等負責)
七、強化組織保障體系
(二十)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國稅局、省金融辦、西安市等參加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協調推進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事項,開展創業創新政策的調查與評估,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相關督查機制。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推進合力,扎實做好創業創新各項工作,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