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陜西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陜西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48號)精神,落實《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陜發〔2016〕19號)要求,切實降低全省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降成本作為我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內容,圍繞行政審批、稅費、用工、融資、生產要素、物流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運用系統化思維,精準施策、多措并舉,著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助推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產業競爭力,為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注入新動力。
2工作目標。經過1-2年努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經過3年左右努力,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有較為明顯增強;“放管服”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企業稅費、要素、用工等成本顯著下降。各項措施落實后,初步預計每年可為企業降低用工成本41億元、稅費150億元、用地成本20億元、用能成本53.5億元、融資成本15億元、物流成本30億元,共計達到310億元左右。
二、政策措施
(一)降低行政審批成本。
3再削減一批審批事項。認真落實國務院“三個削減”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在投資、進出口、生產經營、創新創業、要素流動、公共服務、工程建設等領域再削減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省編辦,只明確一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下同)
4優化管理流程。對保留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落實平臺建設中的識別代碼和個性化審批監管要求。對于備案制項目,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對于核準制項目,全面實行并聯辦理,推動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模式。(省發展改革委)
5精簡項目準入手續。合并管理對象、管理事項相同或相似的證照資質。對于投資項目只保留選址意見、用地預審以及必要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取消投資項目報建階段技術審查類相關審批手續。對民間投資進入自然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股東結構、股份比例等限制。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序。(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
6加快項目審批進度。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力爭實現全省范圍內企業投資項目建設用地預審20日內辦結,項目環評報告書60日內辦結。(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各類經營許可證負面清單管理,積極推進“證照分離”試點。開展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加快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工商登記不得變相指定中介機構代為辦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健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省工商局、省編辦)
8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深入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嚴格落實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目錄,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開展技術性服務活動的,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嚴厲查處和清理各種與行政職能掛鉤且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9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必須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要求企業提供或者扣留企業各類保證金。(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政府法制辦)
10嚴格規范收費項目和行為。積極推進收費制度改革,加大行政收費清理檢查力度,省以下設立的行政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健全企業申訴制度,構建網絡、電話、信函等多渠道的企業負擔投訴舉報和受理機制,及時處理投訴舉報意見。(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控制企業用工成本。
11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各項政策,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將失業保險總費率從2%降至1%,其中單位繳納0.7%,個人繳納0.3%;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5個月及以上的統籌地區,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浮30%,25個月以下的統籌地區,按照中、省浮動費率政策執行;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將費率調整到0.5%以內,并在此基礎上下浮50%。(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2允許困難企業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上年度虧損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怃撹F、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涉及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可與征收機構簽訂還款協議或申請緩繳。企業欠費期間到齡的退休人員,可按照“退一補一”辦法,在單位和個人補清欠費(含利息)后,辦理退休手續納入統籌支付基本養老金;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人員,也可按照“補一轉一”辦法,由單位和個人補清欠費后辦理轉移手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3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落實中省住房公積金各項政策,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高于12%。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緩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4落實穩崗補貼政策。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每年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認真落實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將補貼額度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80%發放。(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合理把握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增長的節奏。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指標相匹配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2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2年至3年至少調整一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6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施工企業繳納改為建設單位繳納,對本省行政區域內連續兩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不再收取保證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17全面實施“營改增”。用足用好各項抵扣政策,打通企業抵扣鏈條,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18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給予研發投入2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財政獎勵。2016年9月1日起,對設區市的市區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1.5%下調至1%。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簡并申報納稅次數。(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科技廳)
19取消減免一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好國家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各市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超過每平方米100元的原則上下調15%以上;加強涉企收費監督管理,堅決取締違規收費行為,自發文之日起,所有新建項目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外設立的水電氣熱建設費或碰口費等一律取消。將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收費標準降為零,將計量、GMP認證審核、GSP認證審核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10%,將價格認證收費標準降低20%。2018年前,省級涉企行政性事業收費實現“零收費”。(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20取消減免一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取消防雷裝置隨工和竣工檢測費、專項防雷裝置設計審查費、基本觀測資料費、氣象資料公證費、防雷和氣球施放人員資格認定收費、氣象科普教育收費等,將防雷裝置定期檢測費收費標準降低10%。非居民用戶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由有線電視運營公司與用戶協商確定。各市(區)要逐步降低房產測繪費、天然氣安裝工料費、危險廢物處置費等收費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21降低貸款中間環節成本。規范評估、審計、法律服務等融資服務中介機構的管理和收費,嚴禁通過“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方式變相提高貸款利率。不得將新增貸款和續貸資金作為全額保證金以開具承兌匯票的方式對企業發放貸款,不得要求企業以保留存款額度作為貸款審批和發放的前提條件。深化銀擔風險分擔機制,規范融資擔保收費標準,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公司擔保費率不得高于1.5%,各類政府性投融資平臺“過橋費”不得高于1%。(陜西銀監局、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22培育壯大融資擔保平臺。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注資,組建陜西融資擔保集團;成立陜西信用再擔保集團,推進省級融資再擔保業務全覆蓋。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深化合作,提高擔保授信放大倍數。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
23發展多元化金融機構。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設立縣級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或特色支行,有序推動民營銀行設立,支持西安銀行、長安銀行、秦農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加快發展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陜西銀監局、省金融辦、省商務廳)
24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成本。完善信貸投放考核激勵制度,鼓勵金融機構主動調整信貸投放節奏和結構。省級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增速增量考核排前列的金融機構給予獎勵。研究出臺具體措施,支持激勵金融機構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服務。(省金融辦、陜西銀監局、省知識產權局)
25降低金融機構融資風險。支持金融機構通過債轉股、不良資產證券化等方式依法持有企業股權。加快組建運營陜西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增強不良資產處置能力。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為中小企業提供增信服務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穩妥推進投貸聯動試點,擴大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資金規模,支持金融機構加大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省金融辦、省財政廳、陜西銀監局)
26鼓勵企業多渠道融資。健全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省財政對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進入新三板掛牌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成功發行債券的企業,根據融資額度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對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給予100萬元上市前期費用補助。對在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交易的企業,減半收取掛牌費,并按融資額度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鼓勵市縣政府對企業上市和債券融資給予獎勵。(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中小企業局)
27提高企業資金周轉效率。鼓勵各市(區)加強協調,支持重點企業籌集周轉資金,防范企業資金鏈風險。通過出讓資產等方式獲得的增量資金,優先用于清償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嚴禁政府部門隨意叫停合法合規的建設項目施工。(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
(五)強化生產要素保障。
28降低用地成本。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投資規模較大的企業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分期繳納。對符合我省產業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信息經濟產業等工業項目用地,可按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執行。在不改變現有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及利用地下空間,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差額。(省國土資源廳)
29縮短土地供應時間。完善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協作機制,對待批用地同步開展權屬確認、現場勘定、規劃設計、地價評估等工作,提高土地供給效率,從“招拍掛”到建設施工的供應周期“凈地”控制在3個月以內、“毛地”控制在2年內。(省國土資源廳)
30降低電力成本。2016年1月1日起,陜西電網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517分;2016年1月20日起,榆林電網大工業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75分、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5.17分;2016年6月1日起,陜西電網大工業生產、電解燒堿類生產和電石生產三類用電價格歸并為一類,執行大工業生產用電價格。落實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按照不高于周邊能源大省水平的原則,降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調整銷售電價,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適時放開發、售電環節價格。完善兩部制電價用戶基本電價執行方式,放寬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限制。優化電源布局,支持陜北地區煤電就地轉化。加快建設智能電網,推進農村電網改造。有序擴大直供電規模,推動直供方式多元化,鼓勵工業園區、抱團企業聯合申請直供,支持企業建設自備電廠,力爭2016年直供電規模達到200億度,2017年達到300億度,2018年達到工業用電量的5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
31降低用氣成本。推進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鼓勵對大用戶直供并協商確定用氣價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重新核定省內長輸管道管輸價格,在保持居民用氣管輸價格基本穩定的前提下,較大幅度降低非居民用氣管輸價格。推進天然氣經營權市場化競爭,從嚴核定城市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鼓勵延長石油集團向省內企業和居民供氣。在嚴格審核準入資格、保障供氣需要的前提下,支持西氣東輸工程沿線城市從過境管網開口接氣,減少供氣環節。(省發展改革委)
32降低用熱成本。根據煤熱價格聯動機制要求,及時調整城鎮集中供熱價格,督促供熱企業向社會公開生產經營成本,鼓勵工業用熱大戶與供熱方自主協商確定供熱價格。大力發展熱電聯產,鼓勵充分利用現有熱源,積極推廣干熱巖等熱能新技術,加大城市供熱管網改造升級,提高供熱水平,擴大集中供熱覆蓋面。(省發展改革委)
(六)降低物流成本。
33降低物流企業成本。2016年5月1日起,房屋租賃費、過路過橋費和保險費等,可按規定納入物流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落實匯總納稅政策,支持物流企業總部機構匯總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物流企業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間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大力發展運輸新業態,推廣多式聯運,鼓勵運力資源共享,提高運輸車輛實載率。(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34降低交通運輸收費。嚴格按規定審批新的收費公路項目,開展經營性高速公路通行費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試點,鼓勵降低通行費標準。根據國家部署,探索開展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2017年1月1日起,將載貨類車輛高速公路通行費現行標準下調9%,優惠期限暫定3年。嚴厲查處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中的各種亂收費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35降低鐵路運輸成本。將煤炭運價噸公里下降0.01元,合資鐵路運價與國鐵持平。協調鐵路部門繼續對煤炭、焦炭、鋼材類貨物運價根據市場情況合理下浮,并按實重計費。規范鐵路攬件、發貨兩端收費,清理不合理收費。支持中亞、中歐班列西安線常態化開行。(省發展改革委、西安鐵路局)
36降低航空運輸成本。2016年底前加密西安至首爾貨運航線,研究開通西安至深圳、香港、法蘭克福等樞紐機場的全貨運航線,對陸空聯運、空空聯運等貨運集散給予一定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37降低進出口環節費用。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全面落實取消ATA單證冊調整費、免(停)征出口商品檢驗檢疫費、降低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費等政策。(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西安海關、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貿促會)
38提升口岸通關效率。完善大通關協作機制,實施口岸聯檢單位“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落實“5+2”工作制和24小時預約報關、報檢,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降低出口商品查驗率。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2016年底前實現陜西電子口岸綜合服務平臺上線運行。(省口岸辦、省商務廳、西安海關、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降成本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意義,自覺服從大局,主動惠企利民,堅決推進降成本各項工作。要切實履行本地、本領域降成本工作的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綜合采取系統性措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創新活動、發揮“互聯網+”作用、改進企業管理、降低監管成本,形成有利于企業降低成本和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要健全政策措施動態完善機制,加強政策效果評估,結合政策實施情況和企業實際需求,細化完善降低企業成本的政策舉措,條件具備后及時出臺。要強化實地核查、監督問責,省政府督查室要開展專項督查,對落實力度不夠的要嚴厲問責。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