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這是全面準確把握“三農”基本情況,提高決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473號)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組織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陜政發〔2015〕3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此次農業普查的對象是我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和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三、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
四、普查實行“在地統計”,以村民委員會為普查區,由普查員上門登記。
五、積極配合參與普查工作,如實申報普查項目,是每個普查對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提供普查所需資料、回答相關問題,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拒絕或者阻礙普查工作。
六、各級農業普查辦公室和普查人員對普查對象提供的普查信息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普查中獲得的普查對象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七、舉報和業務咨詢電話:省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029-87292623;西安市:029-86788085;寶雞市:0917-3260765;咸陽市:029-33210356;銅川市:0919-3185876;渭南市:0913-2931722;延安市:0911-2160336;榆林市:0912-3896381;漢中市:0916-2626394;安康市:0915-3214607;商洛市:0914-2313747;楊凌示范區:029-87016637。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