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進一步健全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體制機制,加快“誠信陜西”建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誠信典型選樹推介
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開展行業信用分類監管,積極向社會推薦誠信主體。推行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指導、監督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按照全省統一標準和業務規范,結合行業特點綜合評價企業的整體信用狀況,加大力度宣傳信用優良企業。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完善會員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在深入調查、科學評價的基礎上向政府和社會推介誠信會員。鼓勵新聞媒體深入挖掘宣傳誠實守信的典型人物、企業和事跡。鼓勵企事業單位等各類市場主體加強自身信用建設,主動發布信用承諾,公開聲明產品服務標準、質量等,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規范開展道德模范、勞動模范、優秀青年志愿者、陜西好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消費者信得過企業、名牌產品、質量管理獎等評選表彰活動,積極樹立誠信典型。抓緊制定誠信典型“紅名單”信息共享和聯合激勵辦法,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全省誠信典型“紅名單”信息系統,實現各地區、行業、領域信息共享。
二、完善落實守信激勵措施
各地、各部門和相關組織在履行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職責過程中要盡快完善激勵措施,全面建立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對誠信主體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落實行政審批便利措施。在辦理行政許可時,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可對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提供“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和證明材料,壓縮時限。結合落實省委“三項機制”,積極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誠信主體,在其書面承諾限期補齊相關材料的情況下,辦事部門可先行受理,加快辦理進度。二是給予公共服務傾斜。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等各類政府優惠扶持政策中,向誠信主體傾斜。在教育培訓、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住房保障、文化體育、交通旅游、扶貧脫貧等公共服務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優先支持或結合實際實行費用優惠。在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經濟活動中,推廣使用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等信用服務產品,依法依約對高等級信用企業采取信用加分等激勵措施,使資源配置向信用良好的企業傾斜。三是優化行政監管安排。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科學制定市場主體信用標準,根據市場主體在本領域內的信用狀況,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行分類監管。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誠信主體在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進行標注,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檢查抽查的比例頻次。四是幫助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商業銷售機構等市場服務機構參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對誠信主體給予貸款利率、財產保費優惠或提供便利化服務,使守信者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實惠。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失信懲戒
注重運用大數據手段,加強對重點領域的信用監測和預警,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與特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強化措施,聚焦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和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等突出失信行為,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和聯合懲戒。
結合落實《陜西省違法失信“黑名單”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辦法》,全面建立行業“黑名單”管理制度,將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列入“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加大行政性約束和聯合懲戒力度。一是從嚴審核或限制市場準入。依法依規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互聯網融資平臺等機構,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等。對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二是限制上市融資和享受政策支持。主動銜接國家有關部委,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嚴格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等。對嚴重失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股東等人員,及時撤銷相關榮譽,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四、引導社會各界參與聯合懲戒
一是落實市場性約束和懲戒。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倡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支持企事業單位在投資、采購、賒銷等活動中,拒絕或減少與嚴重失信主體合作。
二是強化行業性約束和懲戒。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完善行業內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機制,將嚴重失信行為記入會員信用檔案,與有資質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合作開展會員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勸退等懲戒措施。
三是推動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在“信用陜西”網站建立全省失信投訴舉報服務專欄,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受理社會公眾對企業嚴重失信行為的投訴和舉報。支持有關社會組織依法對污染環境、侵害消費者或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等群體性侵權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鼓勵公正、獨立、有條件的社會機構開展失信行為大數據輿情監測,編制發布地區、行業信用分析報告。
五、著力完善協同聯動機制
在全面落實國家各項部署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圍繞觸發反饋、部省協同和跨區域聯動、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和使用、信用修復和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努力實現全面覆蓋、無縫銜接。省發展改革委要充分利用省信用信息平臺的相關信息管理功能,建立健全信用聯合激勵懲戒的跟蹤、監測、統計、評估機制并建立相應的督查、考核制度,對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激勵懲戒措施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各級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情況逐項記錄存檔,并按季度向本級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典型案例。各地、各有關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典型案例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負責匯總發布,并按國家要求報送“信用中國”網站。
六、加強協調保障推動工作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把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作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經費等必要保障,確保各項激勵懲戒措施落實到位。鼓勵有關地區和部門先行先試,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或出臺規范性文件等多種方式,建立長效機制,不斷豐富信用激勵內容,強化信用約束措施。省政府法制辦、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大力度,力爭盡快出臺《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程序加快推進《陜西省社會信用促進條例》立法進程,不斷提升信用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各級宣傳部門要會同信用主管部門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誠信宣傳,進一步增強針對性、實效性;切實加強對失信個人的教育和幫助,加強對重點人群的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建設,合力營造加快“誠信陜西”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在2017年1月底前,出臺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制度規范,細化各行業、各領域納入“紅名單”和“黑名單”的具體范圍,梳理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的具體事項和工作流程,明確聯合激勵懲戒的強制性、推薦性具體措施清單,及時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后統一向社會發布。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總體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