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陜西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陜西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中省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省去杠桿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 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通道為主攻方向,以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為重點,有效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創新驅動發展的質量和效率,支持我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融資結構明顯優化,證券化率顯著提升。到2020年末,力爭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的比重超過10%;全省證券化率(上市公司總資產與全省生產總值的比值)達到25%以上;省屬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率(已掛牌上市企業資產與全部國有企業資產的比值)提升至40%。
政府負債規模有效控制,企業負債率穩步降低。到2020年末,政府一般債務率(年度平均一般債務余額/公共預算可償債財力)和專項債務率(年度平均專項債務余額/政府性基金預算可償債財力)均控制在警戒線以內;企業資產負債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金融機構杠桿率保持合理水平,不良貸款率得到有效控制。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桿率均不低于4%;法人證券公司核心凈資本與表內外資產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法人期貨公司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150%;法人保險公司盈利能力有效提升,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力爭持續維持在150%以上。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滿足監管要求。
二、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
(一)優化企業資產和融資結構,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
1.降低影響企業盈利和轉型升級的制度性管理成本。嚴格落實國家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措施,穩步推進部分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及以下收入減免工作,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涉企經營、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性收費。落實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推進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實施,繼續執行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工傷保險單位平均費率政策。對企業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稅費,按政策規定予以減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擴大股權投資規模。積極做大做強我省各類產業基金,加快融資和投資進度。鼓勵各市縣政府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支持國有大型企業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為產業鏈上下游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或進行產業鏈整合。爭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我省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建立風險分擔補償機制,通過多種形式,鼓勵我省投貸聯動試點銀行依法設立投資子公司,加大對科創企業股權投資的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陜西證監局、陜西銀監局及各基金設立部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直接融資和并購重組。逐步擴大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加大對我省企業在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及融資發展的獎勵力度。除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陜政發〔2016〕37號)對我省企業掛牌上市予以獎勵外,對我省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兼并收購按融資額、資產交易額進行獎勵。具體辦法由省金融辦會同省財政廳提出,報省政府同意后實施。用好《中國證監會關于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6〕19號)有關政策,優先支持我省貧困縣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力爭到2020年新增10家首發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30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超過2000家,新增輔導備案企業30家,上市公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超過20家次。(省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陜西證監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企業優化債務結構。推動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擴大永續債發行規模。支持發行城市停車場、地下綜合管廊、健康與養老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雙創孵化等專項債券。支持各市縣政府、大型企業運用各種符合監管要求的債務融資工具引入保險資金。鼓勵各市縣人民政府對政府平臺公司采取注入資本金、有效資產等措施,提升發行債券信用等級。(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證監局、陜西保監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鼓勵開展資產支持證券業務,爭取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試點。加快推進住房、汽車等信貸資產證券化,支持銀行通過盤活信貸存量,加大對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公路、鐵路、機場、水利工程、旅游項目等流動性不強但可產生預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證券化手段盤活,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推進應收賬款等企業資產證券化,盤活企業存量資產。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發行資產支持票據。(省金融辦、省國資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支持開展債轉股和投貸聯動業務。建立債轉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決定、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市場化債權轉股權。充分發揮西安高新區、西安銀行被確定為首批投貸聯動試點區域和機構的政策優勢,扎實推進投貸聯動試點工作,探索投貸聯動業務模式和金融產品。鼓勵有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爭取投貸聯動試點資格。(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大力發展金融(融資)租賃。支持國內外各類符合要求的資本發起設立金融(融資)租賃公司。抓住國家實施“一帶一路”、“中國制造2025”、新型城鎮化建設等重大戰略和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機遇,積極吸引國內外金融(融資)租賃企業在陜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鼓勵金融(融資)租賃公司圍繞裝備制造、工程機械、電力設備、能源機械、汽車及新能源汽車、文化旅游等陜西特色優勢產業拓展業務。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承租人采用金融(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購置,按規定與自行購買設備在資質認定、風險補償、獎勵、貼息、稅收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金融(融資)租賃公司依法辦理金融(融資)租賃交易相關擔保物抵(質)押登記。積極爭取、宣傳外匯優惠政策,推動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陜西銀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合理調控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水平。加快推進我省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及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成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或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國有企業聚焦優質資產和業務實施增資擴股或并購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大型國有企業成立財務公司,加強內部資金整合和使用。嚴禁國有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無正常商業實質的融資性業務。嚴格控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除外)擔保規模。認真梳理國有企業資產,對“僵尸企業”、落后及過剩產能等高負債、低效益資產,“一企一策”制訂處置實施方案,采用市場化手段,利用各類社會資本,依法依規通過破產重整、債務重組、出售轉讓、股權置換、增資擴產等方式穩妥有序推動改制重組或退出市場。支持金融機構盤活沉淀在“僵尸企業”的金融資產。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負債水平、融資成本、償債能力、盤活低效資產情況等納入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評價范圍。(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金融辦、陜西銀監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動企業規范有效運營。通過市場化手段鼓勵和引導企業改組改制,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加強企業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合理安排債務融資規模。強化企業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責任,合理設計激勵約束制度,樹立審慎經營觀念,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落實企業股東責任,按照出資義務依法繳足出資,根據股權先于債權吸收損失原則承擔必要的降杠桿成本。(省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金融監管和服務,在防風險的同時為企業降低杠桿率提供更多渠道。
10.強化銀行機構風險管理。督導銀行業機構對去產能可能引發的信用風險敞口及貸款損失進行摸查,切實發揮債權人委員會的作用,適時啟動債務重組程序。督促銀行機構真實反映、妥善處置不良貸款;嚴格規范銀行機構運用理財資金直接投資或通過非銀行機構、資產交易平臺等間接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準確計量風險并計提相應資本與撥備,從源頭上防范過度授信、多頭授信和關聯授信風險。引導轄內銀行業機構高度警惕各種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社會風險的傳染,加強“防火墻”建設,建立完善外部風險傳染隔離機制,實施風險隔離。(陜西銀監局負責)
11.落實證券、期貨風險管控措施。繼續推進證券、期貨行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壓力測試,確保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健全并有效運行。及時查處轉借賬戶以及開立虛擬賬戶、子母賬戶進行配資等違規使用賬戶行為,堅決取締各類非法證券期貨業務,進一步加大對配資行為的監控與查處力度。加強理財、證券、期貨投資知識宣傳,不斷提高群眾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陜西證監局負責)
12.加強保險機構風險管理。全面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及時進行風險提示、窗口指導和風險質詢,確保保險市場健康穩定運行。強化保險機構風險防范的主體責任,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加大保險市場監管力度,依法持續開展對行業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的監督檢查,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陜西保監局負責)
13.強化和完善地方金融市場的功能。研究制定支持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與工商部門的工作對接機制,方便中小微企業在陜西股權交易中心進行增資擴股、股權交易、股權質押融資等與企業股權相關的操作。鼓勵和支持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西部產權交易所、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開展各類私募股權和債務融資工具的創新與交易,加快打造創新活躍、要素豐富、流通順暢的地方金融市場,為我省企業圍繞股權和債權進行資產管理創造更多工具和選擇,支持企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資產結構。(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舉債行為,有效管控政府債務杠桿率。
14.嚴格規范政府舉債程序。政府舉債須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市、縣政府舉債由省政府代為發行。舉借政府債務須嚴格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制度,舉債項目須列入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并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全省各級政府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債務。除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外,政府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形式變相舉借政府債務。剝離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對確需依法代償或轉化的或有債務,要按程序納入預算管理或轉化為政府債務;對違法違規擔保的或有債務,依法解除擔保關系。政府新增債務僅用于公益性、基礎性項目建設。(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嚴格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省政府對各市、縣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并根據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確定政府債務限額,市、縣政府只能在批準的限額內舉借政府債務,債務余額不得超過批準的債務限額。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一并納入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實行政府性債務全口徑管理,市、縣政府新發生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范圍內。(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統籌優化政府存量債務和存量資金。積極置換政府存量債務,在降低債務成本的同時,使政府債務與項目進展、政府資金在規模、期限上更好匹配。優先保障當年到期債務全部置換,在與債權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鼓勵提前置換以后年度到期債務。2018年8月底前實現現有存量債務全部置換。加大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債務資金的統籌力度,堅決杜絕存量資金閑置同時舉債搞項目建設??茖W調度公益類事業單位沉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創新政府融資和提供公共服務的模式。在公共服務領域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研究出臺省級PPP模式獎補資金管理辦法,采取后補助方式引導各地積極運用PPP模式。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例應當不超過10%。對于道路、橋梁、軌道交通、供水供熱等公益性項目或基礎設施項目,鼓勵各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特許經營、注入資本金等方式化解政府性債務。(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h級以上政府要結合實際制訂當地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堅持快速響應、分類實施、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機制
19.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由省金融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國稅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陜西保監局參加的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指導,完善配套措施,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健全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去杠桿的各項具體工作。聯席會議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了解、歸集、整理相關信息并分析研究,適時開展降杠桿工作效果評價,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20.落實工作職責。各設區市政府根據本行動計劃制訂當地去杠桿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任務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并確定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省委制定的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將去杠桿工作納入本地、本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充分調動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確保去杠桿工作早見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