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企業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監字〔2017〕2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2017年度企業年報公示工作將于2018年1月1日起開展。為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年報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中的基礎性作用,切實做好2017年度企業年報公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長效機制,扎實做好企業年報公示工作
企業年報公示工作是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是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這項制度自2014年實施以來,在促進企業自律、擴大社會監督、推動監管方式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三年實踐,年報工作步入常態,成效顯著。各地要認真總結年報工作行之有效的經驗,在全面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上下功夫,確保2017年度企業年報率保持在較高水平,鞏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一)持續開展宣傳培訓,營造年報氛圍。宣傳培訓是推進年報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區域特點、企業規模、企業設立時間等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宣傳培訓方式,要抓住企業負責人、工商聯絡員等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培訓,要把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結合起來,擴大宣傳培訓的社會覆蓋面,要結合企業登記注冊、12315活動等工商業務工作提高宣傳培訓的效率,要綜合采取政策法規講解、案例解讀、視頻動漫等靈活多樣的方式豐富宣傳培訓內容,要將日常宣傳與年報關鍵時間窗口宣傳結合起來形成張弛有度的宣傳節奏。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還要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參與年報“多報合一”部門的合作,提高宣傳培訓效果。
(二)切實加強督促指導,培養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督促指導企業年報是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服務企業發展和加強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是引導企業自治、構建社會誠信基礎的必要過程。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樹立服務和監管相結合的理念,強化“公示即監管”的意識,積極主動作為,綜合采取發放指導材料、發送短信微信、電話通知、集中指導等多種方式,盡最大可能把企業年報的要求告知每一戶企業,特別是新設企業,做到戶戶有聯系,應知盡知。同時,督促指導年報要注重采取科學有效的方式方法,避免給企業造成困擾。要通過督促企業年報,培養企業的年報和主體責任意識,提升企業年報的主動性,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三)大力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年報合力。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好年報工作,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要加強和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溝通告知年報情況,通過相關部門的行業管理,督促指導企業依法年報。要引導行業自律,注重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作用,通過相關機構為企業年報提供指導和服務。
(四)依法清理長期未經營企業,凈化市場環境。要認真按照工商總局與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要求,依法做好長期未經營企業的清理工作。要加強與稅務等有關部門的協同合作,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清理工作,通過清理,喚醒一批,規范一批,吊銷一批,降低年報企業虛數。支持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探索對長期未經營企業的強制退出工作,凈化市場環境。
(五)探索推進未年報企業懲戒工作,加強信用約束。要發揮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約束作用,加大對未年報企業的行政和社會約束力度。要抓住2018年未年報企業因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這個時間節點,加強預警引導,督促企業自覺年報。對未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時,要對年報信息和即時信息公示情況進行檢查,提高企業失信成本。支持各地通過地方立法加強對未年報企業的失信懲戒,提高年報工作的權威性。
二、提升年報質量,加大年報利用力度
年報既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政府掌握企業存續經營狀況和加強信用監管的基礎工作。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在鞏固年報率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年報質量,在提升質量上下功夫,持續深化年報工作,充分發揮年報在信息公示、信用監管、輔助政府決策等方面的作用。
(一)著力提高年報數據的準確性。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指導企業正確對待和準確填報年報信息,要統一相關數據項的咨詢和答復口徑,為企業提供詳實的填報說明。要認真研究年報易錯數據項,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提示和校驗功能進行完善,通過技術手段對異常數據進行提示,提高數據準確性。要加強對年報信息抽查,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督促企業提高年報準確性。
(二)做好年報數據匯總歸集工作。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完整、準確地將企業年報數據匯總上傳到工商總局,確保公示系統公示和統計的年報數據與企業報送數據一致。要認真落實年報數據上報管理制度,做好數據對賬工作,定期監測數據上報匯總情況,按照工商總局下發的年報信息統計業務邏輯及數據庫統計規則,認真檢查核對匯總到工商總局的數據,確保數據質量。
(三)加強年報數據分析和監測。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年報作用,認真做好年報數據的分析監測工作,為政府決策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要圍繞國家和地方的重大政策、重點工作開展數據分析監測,提高年報分析監測的針對性。要完善公示系統的企業年報數據統計功能,提高統計的靈活性,提供多層次的年報數據服務。
(四)探索運用年報數據實施大數據監管。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挖掘年報數據價值,通過年報數據的邏輯查驗、年度比對、外部數據關聯等方式,確定監管重點,實施有效監管。要探索推進對年報異常數據的分析工作,提高抽查檢查的針對性和精準性。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企業年報公示工作任務落實
(一)加強年報工作組織協調。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年報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年報工作目標任務、落實辦法、時間進度和責任分工,確保2017年度企業年報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抓出成效。
(二)做好年報工作督導考核。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完善年報通報督查工作機制,將企業年報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標,加大工作力度,對本地區年報工作開展督查考核,確保2017年度企業年報率保持在較高水平。
工商總局將繼續實行企業年報通報制度,從2018年4月份開始采取適當方式對各?。▍^、市)2017年度企業年報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并對進展不力的地區進行督查約談。工商總局將繼續在每個?。▍^、市)選取一個地級市(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除外)進行企業自主年報試點,不列入通報范圍,請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自主年報試點地區名單于2018年1月31日前報送工商總局。2017年度年報結束后,請各?。▍^、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于2018年7月31日前將年報總結報送給工商總局。
(三)嚴格年報工作紀律。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指導企業自主填報年報,為企業年報創造條件。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代替企業年報,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年報事項,不得擅自修改年報相關數據,防止虛假年報問題發生。
年報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
聯 系 人:李文靜,安琪
聯系電話:010-88650759,88650760
郵 箱:qjjgsc@saic.gov.cn
工商總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