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7月25日至26日,榆林市出現區域性特大暴雨,引發特大洪水災害,9個縣(區)不同程度受災,給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支持榆林市進一步做好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繼續加強防汛救災工作
當前,我省仍處于主汛期,防汛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省級有關部門、榆林市和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提高警覺、毫不松懈,始終把確保人員安全放在首位,進一步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工作。要繼續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嚴密監測主要干堤、病險水庫、地質災害區、旅游景區等重點部位,逐一排查川道、河道建筑物安全隱患,及時準確發布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嚴防新的洪澇和次生災害。要嚴格落實防汛責任,特別是要落實基層鄉鎮村組防汛責任,確保工作不留空檔。要完善應急廣播和警報系統建設,通過短信、廣播、電視、互聯網以及基層干部逐戶通知等多種途徑及時將預警信息發布到戶、到人。省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指導榆林市做好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二、全力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置工作
(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
對因房屋倒塌或嚴重損毀無法回遷的群眾,鼓勵通過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對無法自行安置的群眾,由縣級政府統籌,集中安置。省級部門要在應急物資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安全住處、有病能及時得到醫治。(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榆林市政府負責)
(二)搞好衛生防疫。
強化災后重點傳染病疫情的監測管理和預測預警,開展科學防疫、消毒殺菌和滅蟲滅鼠工作,對動物尸體、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強飲用水、食品、生活用品等檢驗檢疫,防止發生災后傳染病傳播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榆林市政府負責)
(三)做好生活救助。
對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的受災群眾,每人一次性補助300元;對需過渡期生活救助的受災群眾,每人每天補助20元,救助期限3個月;對因災遇難人員家屬一次性發放撫慰金1萬元;所需資金除中省補助外,其余由市縣負擔。民政部門要盡快組織力量,認真核實災情,縣級政府根據補助對象困難程度等,合理確定具體補助標準,及時下撥救助資金。(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部門,榆林市政府負責)
三、有力有序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一)抓好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搶修重建。
按照“搶通保暢、恢復功能”的原則,抓緊搶修受損的供排水、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盡快修復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省級有關部門要抓緊下撥資金予以支持,確保今年10月底前恢復基本服務功能。全力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應急恢復重建資金,省上安排榆林市恢復重建資金2億元,其中省發展改革委省級預算內基建資金安排1億元、省財政廳安排1億元,對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給予補助支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優先申報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優先納入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年度計劃。
以災后恢復重建重大項目為抓手,以市政、交通、公共服務等領域為重點,全面恢復提升災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系統解決子洲縣城供水問題,近期加快實施子洲縣無定河應急供水工程和清水溝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遠期抓緊開展子洲、綏德、米脂引黃供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加快重建子洲、綏德縣城污水處理廠,全面修復城市供排水管網。修復210省道三眼泉至何家集段,全面整修受損縣鄉道路、通村公路。抓緊推動子洲縣人民醫院等醫院除險加固及設備購置,盡快修繕綏德師范學校等受損學校設施。力爭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榆林市政府負責)
(二)全面提升城市綜合防災能力。
榆林市要對中心城區和縣城防洪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涉及的城市總體規劃,提高城市設防標準。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改造現有市政、水利設施,對供排水、道路等設施進行統籌設計,盡快補齊榆林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短板,全面增強城市防澇能力。
盡快實施一批城市防洪設施重點項目,加快無定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啟動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推動清澗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爭取國家實施黃河粗泥沙輸入集中來源區攔沙工程,推動榆林中心城區和重點縣城綜合管廊建設,新建內澇應急抽排泵站和截洪泄洪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榆林市政府負責)
(三)及時修復重建損毀房屋。
災后民房重建要與移民搬遷、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相結合,統籌安排,科學規劃布局,堅決避開洪水、滑坡等危險區域。要用實用好中央救災補助資金,按需救助對象的困難程度實施分類救助,對農村居民住房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的,每戶補助3萬元;對農村居民住房一般損壞的,每戶補助3000元;所需資金除中省補助外,其余由市縣負擔。對城鎮民房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需重建的,符合條件的納入保障性住房范圍;對城鎮保障性住房損毀重建及配套設施維修等,省級將安排資金給予適當補助。要通過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受災群眾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榆林市政府負責)
(四)抓緊組織生產自救。
要盡快修復受災農田和生產設施,抓緊補種補栽,省市對損毀農田復耕每畝補助400元、日光溫室修復每座補助1000元、大棚修復每座補助300元、畜禽標準化圈舍修復每平方米補助120元、糧食作物補種補栽每畝安排農資補助100元。抓緊組織工業、商貿企業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生產經營。在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中給予榆林市傾斜支持,增強災區生態修復能力。(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扶貧辦等部門,榆林市政府負責)
四、分工協作,合力推進救災和重建工作
(一)摸清底數,建立臺賬。
民政部門要抓緊核實災情、建立臺賬,對因災倒塌、損壞民房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需要重建和維修加固的民房數量。省級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組織技術力量對設施受損程度、災害隱患點、環境承載力等進行評估鑒定,為組織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奠定基礎。
(二)制定政策,加大支持。
省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與國家部委銜接,爭取中央救助資金和項目支持。對納入重建范圍的城鄉居民住房、工商業設施,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優先安排用地指標,指標不足時可預先安排使用,邊建設、邊辦理用地手續。簡化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審批流程,除重大項目外,市縣發展改革部門可只審批項目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簡化保險理賠手續,加快理賠速度,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金融機構要積極給予災區融資支持,鼓勵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三)分級負責,制訂規劃。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由省上統一指導、市負總責、縣抓落實。榆林市政府對本地區災后恢復重建負總責。要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與脫貧攻堅、城鄉統籌、新型城鎮化等工作的銜接,抓緊編制并實施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重建項目和工作措施,確保符合避災、防災、抗災要求。各相關縣(區)政府是災后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省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在重建方案制訂、重建項目實施等方面給予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四)加強監管,確保質量。
榆林市各相關縣級政府要組織民政、規劃(城建)等部門會同鄉鎮政府,按照工程進度,及時組織驗收,保證工程質量。要加強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資金使用關、廉潔安全關,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物資等違紀違法行為。今年四季度,省政府將組織督導組,對榆林市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導。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