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國辦發〔2017〕56號)精神,進一步提高全省整體質量水平,現就加強全面質量監管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追趕超越”目標和“五個扎實”要求,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深刻汲取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教訓,認真查找我省產品、服務、工程和環境質量監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斷加強對重大基礎設施、食品藥品、特種設備、治污降霾等涉及民生的質量監管,從生產、銷售、招投標、使用等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堅決守住質量安全底線。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質量監管體制,夯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提高質量監管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推動質量強省戰略深入實施,助推陜西追趕超越。
二、構建質量共治格局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制。督促企業建立質量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和生產經營索證索票制度,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度,建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置制度,依法承擔質量損害賠償責任。督促企業履行出廠檢驗、質量擔保、檢查驗收、售后服務、缺陷召回等法定義務。實行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和自我監督制度。引導企業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廣卓越績效等先進管理方法,提升企業和行業質量水平。督促企業增強自律意識,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抵制質量違法行為。推動大中型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
(二)落實政府管總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省各級政府對本地的質量監管工作負總責。各地要把質量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在規劃制訂、力量配備、經費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支持督促質量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職,明確細化部門職責分工和各環節分工,避免出現職責不清、重復監管和監管盲區。推動建立質量多元救濟制度,將質量安全應急納入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體系,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要求。在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中,加大質量工作的權重。用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制度,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質量安全事件,實行“一票否決”。抓好質量工作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支持和監督質量工作。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職能劃分,對企業提供的產品、服務、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好質量主體責任,履行環境責任的基本義務和底線要求。質量監管部門要強化質量宏觀管理,開展執法監督和事故調查處理,對質量違法行為實施責任追究,監督企業嚴把生產、流通、進出口產品、服務和工程質量關。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對本行業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和標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并破解行業內存在的降低質量的“潛規則”,積極營造“優質優價”的市場氛圍,推動“拼價格”向“拼質量”轉變,鼓勵企業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
(四)落實第三方機構質量連帶責任。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監理監造、評審、采購等各類第三方機構,應以非當事人身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或合同,公正、獨立、自主進行產品檢驗、工程驗收等工作,確保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真實完整。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評審報告、認證證書等違法行為,推動建立檢驗認證機構對產品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制度。督促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范會員行為。督促工程監理監造、評審、認證機構充分發揮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嚴格規范設計變更、評價行為。督促各類第三方機構建立重大信息報告制度,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強制性標準,以及可能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情況,要立即向監管部門報告。
(五)落實用戶單位質量驗收把關責任。推動電力、交通、建筑、大宗散貨等重點領域用戶單位,特別是重點工程和大額采購部門,完善產品采購質量把關制度,建立動態的合格供方名錄,突出供貨企業質量信用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推行第三方驗貨檢驗和重點產品監造模式,加強對乙供材料尤其是關鍵材料的監管。引導用戶單位完善招標采購模式,將招標采購產品的標準技術條件和質量安全要求納入合同文本予以監督。用戶單位發現產品質量突出問題,應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支持用戶單位借助質檢技術機構專業優勢,做好產品、工程質量管控,打造精品工程,保障安全生產。
三、完善質量監管機制
(一)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對行政審批項目,強化過程監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許可條件、審批環節、法定程序要求,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許可。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對非行政審批項目,落實分類監管、企業巡查、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等監管措施,對質量安全風險較高的產品和工程,保持嚴查嚴管態勢。對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明確下放范圍、技術指標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后續監管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避免只接權力、不接責任。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原審批部門要繼續承擔監管的職能和責任。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打造良好營商環境。要明規矩于事前,明確市場主體行為邊界,特別是不能觸碰的紅線,規范市場秩序;寓嚴管于事中,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質量監管工作機制,合理配備和充實基層監管人員,確保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相匹配,確保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質量安全問題;施重懲于事后,大幅提高涉及群眾生命安全的質量違法成本,嚴厲懲處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把嚴重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堅決清除出市場。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建立進出口商品與國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定期通報共享機制,加強國內外標準比對分析,推動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加強上下聯動,建立省市縣監督抽查、執法打假聯動機制。建立政府領導下的部門質量監管協同機制,完善部門間信息互通、抽檢互認、監管互助機制。推動跨行業、跨區域監管協作,發現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健全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建立質量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間案情通報機制,實現違法犯罪案件信息共享。
(四)健全質量信用監管。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質量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加快整合完善本行業質量監管信息,及時上傳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陜西),向社會統一公示,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強化信用協同監管。建立市場準入前企業信用承諾制度,將信用承諾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建立健全服務項目、內容、價目明示制度。實施質量信用分類標準、差別化監管項目清單,實現自動、適時的動態評價和調整。健全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質量失信“黑名單”,加強對質量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引入具備條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參與企業質量信用監督和評價。
(五)實施質量風險分析。質量監管部門要建立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風險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快速處置機制,構建基于風險管理的閉環監管模式,做到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質量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風險信息監測網絡,在社區、鄉鎮、學校、醫院、口岸等人口密集地建設風險信息監測點,完善產品、工程傷害監測機制。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分析評估,對新建工程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減隔震工程以及風險事故頻發領域進行檢查。實施服務質量監測基礎建設工程。
(六)加強質量執法檢查。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產品質量違法線索的搜集,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強制性認證產品的行為。強化涉及公共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加大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和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質量抽查抽檢力度,嚴厲打擊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明招暗定、圍標串標、操縱評標、借用資質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責任明確、反應及時、處置高效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實施以控制單元為基礎的水環境質量監管,強化源頭監督管理。
(七)探索質量監管新手段。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實現在線即時監督監測,加強非現場監管執法。充分運用移動執法、電子案卷等手段,提高執法效能。增強大數據運用能力,實現“互聯網+質量監管”模式。加快利用物聯網、射頻識別等信息技術,建立質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責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鏈條。構建食品品種監管與環節監管相結合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形成四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推進移動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強化環境預測預報能力,建立天體一體化的生態遙感監測體系,加強無人機遙感監測和地面生態監測。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治建設。牢固樹立依法監管理念,完善質量監管法規政策,建立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及風險調查制度。組織編制《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辦法》,開展《陜西省質量促進條例》的立法調研,對《陜西省標準化條例》實施修訂。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涉及的法規政策,提出修改、廢止建議。規范執法行為,保證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完善質量法制監督機制,做到有權必有責、有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
(二)夯實監管基礎。針對新興產業發展和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貿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計量新需求,加強計量標準體系建設,滿足社會對量值溯源和校準服務的需求。完善工程質量管控體系,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制定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等級評定與劃分標準,實施分級監管。完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完善政府購買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制度,健全在市場準入、質量監督、行政執法中采信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結果的措施和辦法。加快提升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服務市場監管能力,推進其在電商等新興領域廣泛應用。
(三)狠抓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到對質量工作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省市縣分級管理、上下聯動,部門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要加大對質量監管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凡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事故和違法案件一律列為重要檢查事項。要聚焦質量違法行為易發、高發的重點地區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質量安全事故頻發的重點產品,開展區域集中整治和專項執法打假。對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存在嚴重隱患或問題突出的市場主體、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嚴肅執紀問責。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完善落實質量安全工作中的激勵和問責機制,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吃拿卡要、執法不公等問題,以嚴肅執紀問責撬動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主動性,推動政風、作風持續轉變。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持續保持遏制腐敗高壓態勢,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懲治力度,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加強社會監督。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發揮新聞媒體正面引導和監督作用,營造扶優治劣的良好氛圍。大力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調動消費者監督質量的積極性。建立完善質量監管信號傳遞反饋機制,鼓勵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開展產品質量比較試驗、綜合評價、體驗式調查。建立政府、行業、社會相結合的質量監管網絡,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渠道和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對市場主體的質量監管,形成網格化監管合力。
加強全面質量監管事關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舉措和要求落實到位。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