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辦發〔2017〕104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天津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和
天津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和《天津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12日
天津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
為認真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天津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貫徹國家和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進一步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我市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國辦發〔2017〕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現狀
“十二五”期間,全市上下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艾滋病防治各項措施,取得了顯著進展。艾滋病檢測力度持續加大,經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發現病例數年均增長19.8%,發現率提高到70.46%,艾滋病病死率從2010年的10.12%下降至“十二五”末的3.61%,實際降低65.1%,全市整體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社會歧視進一步減輕,基本實現了《天津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總體目標。
但是,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勢依然嚴峻,防治工作中新老問題和難點問題并存,防治任務更加艱巨。目前,尚有一定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檢測發現,重點和高危人群宣傳干預覆蓋率較低,性傳播成為最主要傳播途徑,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感染率高、病例發現構成比高,青年學生感染人數增加較快,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合成毒品濫用及不安全性行為在一定范圍存在等諸多因素加大了艾滋病傳播風險,社交新媒體的普遍使用增強了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隱蔽性,人口頻繁流動增加了預防干預難度。部分地區和部門對防治工作重視不足,政策落實質量不高,防治技術手段有限,防治能力尚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防治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仍需要長期不懈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項工作。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扎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天津實施,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按照全市衛生與健康工作會議要求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全面落實法定防治職責,鞏固當前防治成果,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方法,進一步提高防治成效,不斷降低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快推進健康天津建設。
(二)工作原則。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擴大覆蓋、提高質量。
(三)工作目標。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基本消除母嬰傳播,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不斷減少社會歧視,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將我市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加強艾滋病中醫藥治療能力建設。
5.性病診療機構主動提供艾滋病、梅毒咨詢檢測服務的比例分別達到70%、90%,梅毒患者接受規范化診療的比例達到90%。
三、防治措施
(一)提高宣傳教育針對性,增強公眾艾滋病防治意識。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效果。根據不同人群特點,開發適宜的宣傳材料,提高信息針對性和可接受性。充分發揮社會公眾人物影響和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微博、微信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開展艾滋病疫情信息交流與警示、感染風險評估、在線咨詢等活動,增強宣傳效果。鼓勵和動員受艾滋病影響人群參與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相關節目或開設專門欄目,開展具有針對性和警示性的宣傳,形成良好防治氛圍。
2.開展大眾宣傳,增強防病意識。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導大眾自覺抵制賣淫嫖娼等社會丑惡現象,營造不歧視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氛圍。宣傳、網信、新聞出版、文化廣播影視、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將宣傳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作為新聞媒體的重要任務,指導將艾滋病防治宣傳列入日常工作計劃,加大刊播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公益廣告的力度,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團校等要讓學員在校期間接受不少于1課時的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政策專題培訓。民族事務管理、文化廣播影視、農業、科技等部門要結合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支農、惠農等活動,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工會、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要深入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婦女‘面對面’宣傳教育”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設置固定宣傳設施,經常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
3.針對青年學生,重點開展宣傳。要將青年學生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作為突出重點來抓。教育、衛生計生和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性道德、性責任、預防和拒絕不安全性行為作為教育重點,督促學校落實預防艾滋病專題教育任務,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教育課時落實和教學效果,積極發揮學生社團、青年志愿者和學生家長的作用,加強學校預防艾滋病和性健康的宣傳教育。繼續健全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制度和定期會商機制,推進更多本市高校納入國家高校預防艾滋病教育試點工作并逐步在全市高校推廣。共青團要持續開展“青春紅絲帶”活動。教育、共青團、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面向本市高校青年學生的特色宣傳活動和品牌宣傳活動。
4.突出重點人群,增加針對性。對于流動人口、老年人、出國勞務人員、受艾滋病影響婦女等重點人群,應當強化艾滋病感染風險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行為。衛生計生、民政、市場監管和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加強流動人口集中的用工單位和居住社區的艾滋病防治宣傳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職業培訓內容。交通運輸部門、出入境管理部門、北京鐵路局天津辦事處、天津港等部門和單位要利用機場、車站、碼頭、口岸等場所進行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民政、文化廣播影視、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豐富老年人業余文化生活。婦聯、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關注已感染艾滋病和面臨感染風險的婦女,積極倡導和支持開展針對婦女的艾滋病防治知識教育,防止配偶間傳播和母嬰傳播,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5.加強配合與銜接,做好公安司法宣傳。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納入監管場所教育內容,同時要將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識、職業暴露預防與處理、感染艾滋病病毒犯罪嫌疑人和服刑、戒毒人員的確診及抗病毒治療管理流程等相關知識,納入對公安監管場所、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監獄的監管民警和醫務人員以及治安、刑事、禁毒等警種民警的崗位培訓內容。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與禁毒工作相結合,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教育。
6.強化政府主導,推動逐級開展。各區、各部門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確認識艾滋病。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轄區內街道、鄉鎮定期開展面向大眾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基層文化建設內容,對轄區群眾開展宣傳教育,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識和政策。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力度。居(村)民委員會要利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采取大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引導健全村規民約,倡導公序良俗。
(二)提高綜合干預實效性,有效控制性傳播和注射吸毒傳播。
1.依法防控,強化社會綜合治理。要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城鄉結合部、農村等薄弱地區打擊力度,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公安部門要落實與艾滋病有關案件的舉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厲打擊利用感染者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公共場所的管理,按照屬地化原則,公安部門負責要求相關場所配合當地衛生計生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的定期進入場所內的艾滋病宣傳和綜合干預檢測活動。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密切監測藥物濫用情況,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網信、宣傳、公安、新聞出版、文化廣播影視、通信主管部門要加強網絡管理,結合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專項行動,依法依職責清理傳播色情信息、從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網絡平臺和社交媒體。
2.狠抓重點,著力控制性傳播。加強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傳,突出疫情和危害嚴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衛生計生、宣傳、公安、旅游、市場監管、文化廣播影視、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全面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重點加強男性同性性傳播疫情和危險因素監測,開展信息互通、協同干預等聯防聯控工作,采取醫學、心理、社會、文化等手段,探索適合我市的綜合干預策略,在工作基礎較好的區和社會組織開展針對男男性行為人群的核酸監測試點。衛生計生部門要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實施綜合干預措施,降低家庭內傳播。
3.部門協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減緩新吸毒人員的增加速度,將艾滋病防治與禁毒工作緊密結合,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艾滋病。對于適合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的吸毒人員,應當及時轉介到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機構。衛生計生、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做好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交流和監督管理,維護治療機構秩序,提高服務質量和防治效果。注射吸毒人員相對集中地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嚴格評估和評審的基礎上增設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或延伸服藥點。公安、衛生計生、司法行政、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要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戒毒治療、康復指導和救助服務,幫助他們戒斷毒癮回歸社會。
4.完善措施,加強性病防治。開展性病診療機構人員常態化、規范化培訓,將相關診療規范和門診咨詢檢測標準作為重點培訓內容,要求醫務人員對性病就診者、有高危行為史者主動建議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并提供檢測前和檢測后咨詢,擴大性病門診就診者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和梅毒檢測,促進性病患者的早診早治。在相關機構對感染者和病人開展性病篩查。
(三)提高檢測咨詢可及性和隨訪服務規范性,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減少傳播。
1.健全檢測服務網絡,擴大發現范圍。衛生計生等部門要支持進一步健全實驗室網絡,根據需要在符合條件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等設置艾滋病確證檢測實驗室,提高檢測能力。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具備實驗室艾滋病檢測能力。開展重點公共場所宣傳干預工作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應當接受快速檢測能力培訓。有條件的監管場所和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設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或快速檢測點。要對我市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點運轉情況和檢測效率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構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網絡。檢測機構要主動為有感染艾滋病風險人員提供檢測咨詢服務,在既往檢測策略的基礎上加強重點醫療機構重點科室門診就診者的艾滋病篩查檢測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為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活動中抓獲人員以及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提供艾滋病檢測服務,衛生計生部門提供相應技術支持。檢測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強化主動服務意識,通過網絡、電話預約等多種手段,方便有意愿人群接受檢測服務。探索通過創新方式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健全與隨訪服務等工作銜接的機制。
2.完善隨訪流程和機制,提高服務質量。衛生計生部門要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則,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隨訪服務。要切實提高首次隨訪工作質量,強化對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為干預及檢測、醫學咨詢和轉介等工作,告知其合法權益、責任義務和相關政策法規,督促他們及時將感染情況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并動員開展檢測。結合定期隨訪工作,對感染者和病人的行為及健康狀況進行科學評估,提供針對性的隨訪干預服務。做好流動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落實國家對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轉介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市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病例轉介機制。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做好監管場所新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告知工作、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的醫學咨詢、相關檢測、心理支持、出入監管場所轉介等隨訪服務;衛生計生部門配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做好監管場所病例的隨訪轉介工作,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衛生計生、外事、教育、公安、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完善對在我市外籍感染者的宣傳教育、檢測咨詢、隨訪干預、治療管理等相關防治政策。
3.加強監測和信息報告管理,做好疫情研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依法及時報告艾滋病疫情。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艾滋病疫情和危險因素情況,及時調整、優化監測點設置,加強數據收集,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對出入境人員開展艾滋病監測,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衛生計生部門要強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藥監測、信息分析和利用,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做好疫情和政務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
(四)全面落實核酸檢測和預防母嬰傳播工作,持續減少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
1.落實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減少輸血傳播。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合理規劃設置血站核酸檢測實驗室,供應臨床的血液全部按規定經過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做好核酸檢測實驗室質量控制,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降低血液殘余風險度。建立健全無償獻血長效工作機制,提高固定無償獻血者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獻血。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對入出境人體組織、血液、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檢疫。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院內感染控制的培訓和管理,做好艾滋病職業暴露處置和調查工作,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
2.落實預防母嬰防控措施,基本消除母嬰傳播。衛生計生部門要以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為平臺,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與婦幼健康服務工作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本市孕婦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篩查覆蓋率,加強外來流動人口孕產婦的相關孕期篩查和預防母嬰傳播工作,促進孕產婦及時接受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在預防母嬰傳播工作全面覆蓋的基礎上提高服務質量。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盡早接受相關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系列干預服務。
(五)全面落實救治救助政策,挽救感染者和病人生命并提高生活質量。
1.提高診療服務質量,全力推進抗病毒治療。根據本市艾滋病治療需求變化,在重點地區適時增設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優化艾滋病檢測、咨詢、診斷、治療等工作流程,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可及性和及時性。衛生計生部門要對有意愿且無治療禁忌癥的感染者和病人實施抗病毒治療??共《局委煻c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有關診療指南,進一步規范治療管理,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提高治療質量和效果。要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加強我市中醫藥治療艾滋病的能力建設工作,鼓勵我市有基礎的醫療機構探索中西醫綜合治療艾滋病的方案,發揮我市中醫藥部門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醫療衛生機構、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涵蓋流動人口感染者和病人的轉診制度和治療資格審核制度,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時、規范的抗病毒治療。加強流動人口中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工作,探索建立異地治療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為監管場所內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規范化治療。
2.加強社會保障,維護合法權益。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就業、入學等合法權益。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問)負責制,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民政、人力社保、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相關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3.強化政策落實,開展關懷救助。要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并加強規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為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提供必要保障。民政、衛生計生、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將政府救助與社會關愛相結合,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愛心幫扶、情感支持、臨終關懷等工作。紅十字會負責接受社會定向捐贈,對貧困艾滋病患者提供人道救助。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
(六)全面落實培育引導措施,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
1.發揮社會組織獨特優勢,提高重點人群綜合干預服務水平。要按照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總體要求,發揮社會組織易于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將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我市整體防治工作計劃。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等領域開展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社會組織密切合作,加強技術指導,建立信息溝通、業務考核等工作制度,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社會組織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指導下,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中開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廣、艾滋病咨詢和動員檢測、艾滋病性病診療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轉介等服務,在感染者和病人中開展心理支持、安全性行為教育和治療依從性教育等服務,動員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與其有性關系者主動檢測。
2.引導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鼓勵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項目。要引導社會組織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組織、動員和支持社會組織申請國家基金項目,合理設置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加強培訓和扶持,促進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強化對社會組織的監督與管理,逐步提高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能力。要依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通過擇優競爭方式,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開展工作,發揮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的作用,培育并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指導當地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并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對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提高項目成效。各級財政部門依法對當地基金資助項目的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各級民政部門依法對基金資助項目支持的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
3.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營造支持性環境。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并實施優惠政策,動員和支持本市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社會宣傳、捐款捐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各區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制定符合本地區疫情特點和工作實際的防治規劃,定期分析和研判艾滋病流行形勢,落實管理責任制,明確部門職責、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要充分發揮各級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和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等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對防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防治合力。要持續推進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建設工作,探索適合我市不同流行水平、不同傳播特點的工作模式,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增強防治效果。市有關部門要發揮部門優勢,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實落實防治責任。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各區要加強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評價能力,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加強培訓,提高防治能力,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艾滋病防治專職技術人員達到3至5人,從事艾滋病檢測的專職或兼職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要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補償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斜,為防治隊伍正常履職盡責提供保障。要根據本地艾滋病防治需要,進一步優化醫院、基層醫療衛生、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采供血等機構的職責分工和銜接機制,提高整體防治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經費和藥品供應。各區人民政府要根據衛生投入政策,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衛生計生(中醫藥)、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商務、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建立會商機制,加強我市相關企業艾滋病防治藥物研發,促進專利和相關診療技術實施與運用,加快注冊審批,保障藥品生產供應。衛生計生、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要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適時按進度調整我市免費抗病毒治療藥品目錄。完善我市藥品采購供應模式,創新支付、配送服務方式,確保價格合理、配送及時、保障供應、質量安全。
(四)加強科研與國內外合作,提升防治水平??萍?、衛生計生等部門要按照科技計劃管理改革要求,統籌研究部署艾滋病相關重點科研工作。結合天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重大專項、科普項目、衛生計生行業科技基金項目等實施,組織科研攻關,重點開展艾滋病防治策略、流行病學、實驗室檢測技術、新型診斷試劑及耐藥檢測技術、預防母嬰傳播技術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感染預防控制策略、臨床及中西醫綜合治療方案優化等研究,加大扶持力度。力爭我市在防控關鍵環節和國家級科研項目取得突破。加大以問題為導向的應用性研究力度,加快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為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強國際合作,借鑒和吸收國內外先進理念和防治經驗。要推動建立健全京津冀地區和兄弟省市相關單位間艾滋病聯防聯控的合作交流機制,及時交流疫情及防控信息,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開展與有關國際組織、國外機構和高校、國內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與交流,探索和推廣我市艾滋病防治經驗,擴大國內外影響。
五、督導與評估
各區人民政府要將規劃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到具體部門,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建立“十三五”規劃落實聯絡員制度,及時報送職責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市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和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規劃任務的責任分解和規劃實施的培訓,要制訂本規劃督導與評估方案,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并進行定期通報,在“十三五”末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系統貫徹實施規劃的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本規劃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
天津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認真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天津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貫徹國家和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進一步減少結核病危害,保護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國辦發〔2017〕1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以肺結核為主,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之一?!笆濉逼陂g,各部門積極履職、緊密合作,結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績,我市新型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建設全面完成,結核病人醫療保障政策得以落實,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結核病防控防治工作機制,并依托志愿者活動逐步形成全民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結核病防治工作持續發展,有效控制了結核病在天津市的流行,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1至2015年,全市共發現并治療管理活動性肺結核患者16720例,其中嚴重的傳染性肺結核患者6394例,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2015年天津市肺結核發病率為21.08/10萬,成為全國結核病疫情最低的省份。
但是,我市結核病防治工作依然面臨新的困難和挑戰,表現為:隨著我市改革開放步伐和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不斷增加、輸入性的肺結核病例難以避免;耐多藥結核病的傳播,將增加我市控制結核病的難度;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仍需加強;公眾結核病防治知識普及有待提高,防范意識有待增強?!笆濉睍r期是我市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需要采取科學措施,積極應對這些挑戰,堅決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 “三個著力”重要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扎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天津實施,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按照全市衛生與健康工作會議要求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加快推進健康天津建設。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進一步完善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長效機制。規范并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非定點醫療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實現及早發現并全程規范治療管理結核病患者。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等防治服務。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負擔進一步減輕。進一步減少結核感染、患病和死亡人數,天津市肺結核發病率下降到20/10萬以下,繼續保持全國最低水平。到2020年,實現以下工作指標:
1.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以區為單位,醫療機構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報告率達到0.5‰。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2.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鶎俞t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3.學生肺結核篩查比例明顯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4.所有結核病防治定點醫療機構均開展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并具備菌種鑒定、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市結核病防控中心負責藥敏試驗,逐步推動各區開展藥敏試驗。
5.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確??菇Y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務體系。
1.健全服務網絡。市衛生計生委應公布市和各區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符合我市結核病防治特點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各區至少確定1家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診治耐多藥和疑難重癥肺結核患者。健全結核病實驗室網絡。定點醫療機構要具備快速診斷能力、痰涂片檢查、痰培養檢查能力,耐多藥定點醫療機構要具備藥敏試驗、菌種鑒定能力。將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實驗室納入全市結核病實驗室網絡管理,加大質量控制力度,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
2.加強隊伍建設。各區要加強結核病防治隊伍的建設,重點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承擔結核病診治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普及國家結核病診療和防治管理相關規范和指南要求。加強對結核病防治醫務人員的關懷。認真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以及我市關于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有關規定。對因工作原因感染結核病的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工傷或撫恤待遇。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人員考核激勵機制,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防治人員和相關實驗室檢測人員的防護工作,降低醫務人員結核病感染率。
3.推進防治結合。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非定點醫療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防治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結核病報告和登記管理制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進行網絡直報,并將其轉診至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斷、登記、治療、定期復診檢查和健康教育等?;鶎俞t療衛生機構負責轉診、協助追蹤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癥狀的密切接觸者,并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治療方案,對轄區患者進行居家治療管理、隨訪,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與處置,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開展信息收集與分析,組織落實轉診追蹤和患者治療期間的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結核病高發和重點行業人群的防治工作,開展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技術指導及結核病實驗室質量控制等工作。
(二)多途徑發現患者。
1.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發現力度。及早發現可疑肺結核癥狀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以控制結核菌的傳播。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呼吸科、感染科、內科、兒科及其他科室,都要提高對肺結核病的警覺性,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的排查和有結核病接觸史的就診者的篩查,將發現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或疑似肺結核患者及時轉診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并進行規范化治療與管理?;鶎俞t療衛生機構建立可疑肺結核癥狀者篩查處方制,并將其納入基本公共衛生考核項目。
2.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病原學檢查陽性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進行主動篩查。加強出入境人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做好相應的醫療和防控措施。將結核病檢查納入學校入學及常規體檢、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入監(所)和流動人口聚集的重點行業入職等健康體檢的必查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減少傳播。
3.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區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痰培養檢查,將陽性菌株運送至市結核病防控中心進行耐藥檢測,并對耐藥患者進行規范診療。積極推廣耐多藥快速檢測技術,縮短診斷時間。繼續開展耐藥監測工作,實時掌握結核病的流行傳播規律和菌株的遺傳變異情況,優化防治政策。
(三)規范診療行為。
1.實施結核病診療規范。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的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FDC)。定點醫療機構要為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安排就診。病情穩定的患者轉回基層,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督導服藥管理,確?;颊呷桃幏吨委?。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處方點評、抗結核藥品使用、輔助用藥等跟蹤監控制度。
2.探索實施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具備住院條件的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要探索傳染性患者(尤其是耐多藥患者)傳染期的住院隔離治療,待痰菌陰轉后再出院。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
3.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診療和管理。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住院治療,出院及門診治療的患者應及時納入門診登記管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對耐多藥肺結核登記管理、診療隨訪和全療程督導服藥進行監控和指導。
4.完善兒童結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加強對細菌學檢查陽性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及時進行預防性服藥治療,減少發病。加強對兒童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及管理,開展兒科醫生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規范兒童結核病的診斷和治療服務。
5.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市衛生計生部門要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體系,同時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市結核病防治所負責組織對全市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對醫院評價的重要依據。
6.落實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加強對醫療衛生人員的防護。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結核病感染預防控制組織管理機制,由行政人員、臨床醫生、檢驗人員以及感染預防控制等人員參加。結核病門診及病房應與普通門診及病房分離,單獨建立,自成一區,設單獨出入口。結核病門診、候診區及病房應有合理的通風與排風系統、有效的空氣消毒措施,消毒設施應定期維護、清洗。污物、污水應先進行單獨消毒處理再進行排放。痰檢實驗室設施、設備和材料均應符合生物安全二級(BSL-2)的要求并完成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和實驗活動的備案。醫務人員接觸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以及進行一些高風險操作(纖維支氣管鏡檢查、氣管插管、呼吸道分泌物處理、實驗室操作等)時,應根據需要配帶個人防護用品,如手套、防護衣或隔離衣、醫用防護口罩(N95)、鞋套、帽子、護目鏡或面罩等,具體防護用品可根據操作的不同危險級別或生物安全水平選定。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肺結核患者的管理?;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和我市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定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全程工作無縫銜接。定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和督導,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探索創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開展患者隨訪管理,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全程治療管理率和治愈率,減少耐藥發生。
(五)做好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作。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落實我市關于提高結核病患者門診待遇水平的相關規定,繼續做好醫療保險工作。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和費用的引導制約作用。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六)加強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
1.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繼續實施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進行結核病篩查、檢查服務以及對結核病患者的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結核病及艾滋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以及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定點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
2.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衛生計生、教育部門要加強部門合作,建立市、區兩級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定期例會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控健康教育與專項培訓。要將結核病檢查項目作為學生及教職員工體檢必查項目,嚴格落實新生入學體檢、教職員工每年至少一次的常規體檢及結核病疫情高發地區來津學生群體每年至少一次的結核病體檢。同時,建立健全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體檢檔案。對校內結核病患者的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結核病患者,加強醫療管理,防止學校聚集性疫情。教育部門組織落實新生入學等體檢、在校生的因病缺課登記和病因追蹤以及健康教育等各項防控措施。衛生計生部門加強對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的指導以及疫情監測和疫情處置,做好對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的技術支持。
3.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各相關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的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管理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的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
4.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結核病防控。開展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將出監(所)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轉診至患者居住地的定點醫療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繼續完成治療。確?;颊叩募皶r診斷和規范治療,防止監管場所聚集性疫情。
(七)保障抗結核藥品供應。完善藥品采購管理,鼓勵分類采購、聯合采購、議價采購,保證治療用藥需求。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確保藥品質量。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管理,加強抗結核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設。提高結核病信息管理系統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規范結核病信息報告。將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國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診斷治療和隨訪復查等情況,防止疫情漏報。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病案信息一體化管理,實現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保障機構之間縱向、橫向的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基層防治能力。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把結核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作,納入本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強化各級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和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推動作用,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制定本地區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要支持駐地部隊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
(二)落實部門職責。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履行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和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信息溝通,負責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結核病防治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將結核病防治納入全市衛生計生工作發展規劃,作為重大疾病加以控制;將結核病防治作為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完善全市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建立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負責指導在結核病診療中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結核病研究,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耐藥結核病等方面的優勢。宣傳、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負責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傳,督促電臺、電視臺將防治結核病內容列入日常宣傳工作計劃,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和支持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防治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改善和能力建設,促進相關醫療技術進入臨床應用。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嚴格落實新生入學體檢、教職員工常規體檢及結核病疫情高發地區來津學生群體的結核病體檢,組織落實學校結核病防治各項措施??萍疾块T負責協調衛生計生等部門,共同推進科研項目對結核病防治研究工作的支持,優先資助結核病防治相關領域科研項目;將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納入科普宣傳工作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抗結核藥品、試劑的生產供應,嚴格執行相關產業政策,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增強抗結核藥品創新和生產能力。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對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及戒毒康復場所的戒毒人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治療管理,建立、完善不同監管場所之間結核病人交接制度;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對監管場所民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民政部門負責制定社會救助政策,加大對結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低保,并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提供醫療救助。財政部門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人力社保和衛生計生部門要落實結核病患者醫保政策,提高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為病愈的、有勞動能力的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就業服務;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在城鎮職工中開展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監管,完善抗結核藥品的抽查機制,保證抗結核藥品的質量。農業部門要加大涉農產業扶持政策向從事農業生產的病愈的、有勞動能力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傾斜力度。紅十字會接受社會定向捐贈,與其他社會團體共同負責對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加強口岸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出入境檢驗檢疫分支機構落實口岸結核病疫情監測和管理工作。
(三)加強宣傳教育。創新傳播策略,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結核病防治知識和技能水平。加強多部門合作,強化全社會參與。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充分發揮新媒體等宣傳平臺的作用,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營造有利于結核病防治的社會氛圍。深入開展萬名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將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持續化。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醫療機構就診人群、學生、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流動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的實效。
(四)加強科研與對外交流。衛生計生、科技、教育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推動結核病防治的科學研究,積極申請、參與科技重大專項等項目,開展結核病發病機理、流行危險因素、新診斷技術等領域的研究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結核病防治科研水平。推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緊密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結核病防治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進一步加強與國家有關機構、兄弟省市和國外相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和推廣國內外先進的結核病防治技術和成功經驗,共同為實施全球遏制結核病策略作出貢獻。
五、監督與評估
各區人民政府要將規劃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到具體部門,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市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規劃實施的培訓,開展常規監測,組織專家赴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保證實施工作質量。市、區衛生計生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等部門每年對本地區防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通報檢查結果和監督工作改進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要制定質量管理和考核評估方案并組織實施。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目標責任書??己私Y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任職、職稱評聘等的重要依據。
市衛生計生委要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不定期地對各區的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并于2020年組織開展評估,結果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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