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6〕2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28日
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今年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以完善政務公開內容和方式為核心,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為重點,強化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創新公開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協調有力、工作運轉順暢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在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各環節實現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
對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公布2016年版市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根據通用責任清單要求,進一步細化公開各部門行政職權運行各環節對應的責任事項。編制城市應急管理、環境保護、緩解交通擁堵等重點領域專項責任清單。指導各區政府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并做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編制和公開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相關部署,公布本市清理規范后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并實施動態管理。(市編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
1.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及時發布處罰信息、消費警示信息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信息。定期公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抽樣檢驗、召回信息以及違法廣告監測信息。及時公開藥品GMP、GSP認證公告信息及證書收回撤銷信息。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三年行動計劃的公開解讀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落實)
2.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發布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情況信息,重點做好社會影響較大、關注度較高的事故信息發布工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公開機制,及時發布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3.推進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除涉及需依法保護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適用于一般查辦程序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相關部門門戶網站為主渠道,依法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單位或個人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并將案件信息錄入北京市打擊侵權假冒“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落實)繪制并公開專利行政執法事項流程圖,在市知識產權局網站公開專利執法結果。(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落實)
4.推進產品質量監管執法信息公開。主動公開產品質量監督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并定期向社會發布抽查結果。(市質監局負責落實)
5.推進旅游市場監管信息公開。集中發布并更新旅行社、景區景點、賓館飯店監督檢查情況,以及非法“一日游”治理和行政處罰情況。定期公開旅行社服務質量投訴情況,并做好旅行社黑、白名單發布及更新工作。(市旅游委負責落實)
6.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開。落實《北京市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第二階段行動計劃(2016—2018年)》。完善“信用北京”網站功能,通過鏈接方式歸集各區政府、市級各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內容,進行集中公示;建設“信用京津冀”專欄和信用聯合獎懲案例專欄,加大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對接“信用中國”網站,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示制度,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在本區、本部門門戶網站建設公示專欄,向社會公開已取得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
1.推進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標準等。制定本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完善工作運行機制。提升市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化系統功能,推進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行政審批業務平臺建設工作,實現部分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在市政務服務中心業務信息系統中統一接件、受理和反饋,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市政務服務辦牽頭落實)
2.推進服務企業信息公開。建設北京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及時公開內外經貿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中小企業發展扶持政策等信息。進一步完善外資企業投資經營信息報告制度和公示平臺,以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做好《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解讀工作。(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落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開展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登記試點相關政策公開和宣傳解讀。(市工商局負責落實)
3.推進教育、醫療衛生、水電氣熱、環保、交通等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圍繞水價、熱價、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等重點任務,做好相關政策的公開和宣傳解讀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落實)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標準和具體要求。(市公安局負責落實)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一)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有關情況的公開
做好京冀醫療機構合作情況的公開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相關區政府負責落實)做好商品交易市場轉移升級、區域性物流基地疏解、服務外包等部分新興服務業向京外轉移等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工作。(市商務委負責落實)做好京津冀交通一體化規劃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市規劃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重大項目辦負責落實)做好京津冀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的公開解讀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人才流動及相關激勵機制等方面政策措施的信息公開。(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知識產權局、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落實)
(二)推進創新發展有關情況的公開
1.做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行動計劃、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點政策等公開解讀工作,重點做好促進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建設、“北京市眾創空間”備案、科技政策宣講、成果轉化項目推介、科技金融專項征集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深化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措施、科技人員創業、創新型孵化器發展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相關項目征集、活動組織等信息公開工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做好高端產業發展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研發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等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對《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以及高精尖產業發展基金、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方案進行深入解讀,重點做好“高精尖”產業重點領域項目征集、技術突破、產業應用等信息公開工作。(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重大規劃和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1.做好本市“十三五”規劃綱要、市級專項規劃、各區發展規劃的發布解讀工作,及時公布規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各區政府負責落實)對于納入年度重點工程計劃的政府投資項目,定期發布項目審批、進展、建設信息。重點工程的審批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完成審批后及時公開;在施項目由建設單位按月公開實施信息,并適時公開重要節點進度信息;由相關部門做好招投標、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竣工備案、協調成果等事項信息的公開工作。制定并公開2016年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劃,公開專項稽察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公開招投標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重大項目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主動公開本市PPP項目基本情況、政府及社會資本出資情況、實施進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詢服務等信息。實現PPP項目采購信息,包括項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購資格預審公告、采購文件、確認談判備忘錄、預中標或成交結果、項目合同文本、中標或成交結果等,與中國政府采購網信息共享。(市財政局牽頭,各區政府、市相關單位負責落實)
(四)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建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土地使用權出讓、勘察設計招投標等進入平臺交易;及時公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批準文件、行政處罰信息、市場主體和中介機構資質等信息。整合共享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息資源,建立具備交易服務、運營管理、監督管理等功能的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系統。(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國土局等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負責落實)
(五)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
做好新形勢下稅收政策的信息公開工作。整合稅務網站、新媒體、自助終端等服務資源,通過印制宣傳手冊、開辟專題欄目、制作專題節目等方式,加強稅務信息推送和稅收政策宣傳解讀。(市地稅局負責落實)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在市財政局門戶網站公示并完善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收費標準等,并實時更新有關項目數據,及時反映項目變動情況。監督執收單位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文件依據、主體、項目、范圍、標準、對象等情況。(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公開
依法依規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年度工作要點等。依托產權交易機構網站,推動市屬國有企業產權交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市屬企業改制重組、董事會建設、企業領導人員職務變動和外部董事調整等信息。(市國資委、市文資辦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一)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修訂《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公開和深度解讀工作。做好治理農村散煤、高排放機動車和城鄉結合部污染的信息公開工作。公開本市促進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并定期公布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進度。(市環保局負責落實)持續發布本市空氣質量監測和預測信息。完善北京市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公布本市年度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指導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并開展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情況檢查。檢查指導建設單位公開環評信息。推動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廠出廠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信息。(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公開本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名單、責任人等信息,每半年向社會公開本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進展信息。做好農村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進展情況信息公開工作,每半年向社會公布相關進展信息。做好城鎮重要大中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信息公開工作,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信息。(市水務局負責落實)
(二)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農村住房救助、供暖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在各區政府門戶網站或各區民政信息網公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情況。在市民政信息網公開特困供養人員、醫療救助對象和臨時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情況。按月公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相關信息,按季度公開醫療救助、臨時救助開展情況。推進救災物資調撥情況公開,及時公開物資調撥時間、數量、品種等信息;及時公開國家級及市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名單。加強慈善組織登記信息公開。(市民政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
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促進就業政策的公開和解讀工作。及時發布相關優惠政策和服務活動信息,依托招聘會、創業大賽等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活動,做好相關政策的咨詢和解讀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推進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
1.全面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信息。各區政府要按照年初與市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全面公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項目信息、分配政策、辦事指南、分配情況等。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2.強化棚戶區改造政策、用地計劃、項目名單公開工作,按月公開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進展、后期管理等信息。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身份確認以及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家庭戶數、資金支出等情況公開工作。公開相關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務分解、補助對象范圍與補助標準、建設標準、資金籌集與管理、工作流程等內容。(市重大項目辦、市國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政局牽頭,相關區政府負責落實)
3.推進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造提升方案、老城區平房院落修繕改造和環境整治政策解讀及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區域環境提升、架空線入地及規范梳理等環境建設重點任務的政策解讀及信息公開工作。(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重大項目辦、市市政市容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五)推進教育、醫療衛生信息公開
1.加強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做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化政策措施的公開解讀工作。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公開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全面落實高等院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動市屬高等院校重點做好招生辦法、錄取程序、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市屬高等院校認真落實財務公開制度。發布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做好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以及教育教學改革方面信息的公開工作。(市教委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2.做好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改革、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相關政策措施的公開解讀工作。結合本市分級診療工作實施情況,做好深化全科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開。(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六)推進城市治理信息公開
主動公開緩解交通擁堵政策措施,重點加大中心城綠色出行、公共交通發展、疏堵工程建設、停車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發布停車治理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負責落實)做好“拆違打非”、地下空間和群租房整治、城市痼疾頑癥專項整治等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一)積極推進決策公開
1.推進政府會議開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民代表、新聞媒體列席市政府相關會議制度。對于涉及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關注度高的議題,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當邀請相關方代表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辦公會議。市、區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辦公會議議定的重大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社會進行公開解讀。(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2.推進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各區政府、街道(鄉鎮)要積極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當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3.推進重大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工作。制定重大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工作制度,研究梳理本市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領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根據具體內容和職責分工,明確民意調查工作的主責單位和責任單位、征集民意的方式和途徑、民意采納情況反饋方式等。(市衛生計生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牽頭落實)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及時公開對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督查落實情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政府決定事項、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督查落實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探索政府年度績效任務和完成情況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升績效管理工作透明度。(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落實)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重大事項的審計結果,積極探索創新審計結果公告方式,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市審計局負責落實)
(三)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
將“三公”經費統計范圍力爭擴大到全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詳細公開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基本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在部門預算公開中增加政府采購預算情況,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項目等信息予以公開。及時全面公布地方債發行前信息披露文件、地方債發行結果公告、地方債還本付息情況公告。(市財政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五、圍繞擴大政務參與加強解讀回應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
1.將政策解讀貫穿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并報批,并于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即開展政策解讀工作。重要政策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在政府網站建立政策解讀平臺,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吸引力和親和力。建立政策解讀專家隊伍,發揮參與政策制定者、專業機構、專家學者的優勢,增強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2.建立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定期帶頭宣講政策機制,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進一步增加發布頻次,把新聞發布會作為政策解讀的重要渠道。發展改革、教育、環保、民政等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以及涉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職能部門,原則上每季度舉辦新聞發布會不少于2次,其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每年參加市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不少于1次。(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制度,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完善網絡輿情預警機制,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對重大輿情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準確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通報和問責。完善重大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輿論引導合力。(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更好發揮媒體作用
運用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社會輿論。協調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做好對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發揮新聞網站、商業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市委宣傳部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對于重大決策部署,要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等方式,做好發布解讀工作。(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六、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
(一)提高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水平
1.健全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通過公開明確行政依據、流程、標準等,促進糾正行政管理突出問題,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2.提高重點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完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目錄標準體系,進一步細化重點領域主動公開標準,系統梳理不同層級行政機關公開權限和職責,解決主動公開隨意性大等問題。(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3.健全保密審查機制。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細化保密審查程序和責任,按照“誰公開誰審查,先審查后公開”原則,做到保密審查工作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實施。(市保密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進一步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努力將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建立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機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互動業務和辦事服務等,推進政府網站升級改造,使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加準確、實用,功能設置更加友好、便捷。進一步明確政府網站內容建設、運行維護責任,強化網站安全保障。(市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2.打造政務公開新媒體平臺。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政務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擴大傳播范圍,增強傳播效果。加強新媒體受眾和政務信息瀏覽量的統計分析,提高便民服務信息推送比例,實現新媒體平臺政務信息發布常態化。(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3.推進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工作。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各部門印發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通過“首都之窗”政務門戶網站和政府公報集中公開;各區政府要同步統籌做好本區各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集中公開工作。(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4.辦好政府公報,著力提升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發布質量和時效,發揮好標準文本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建立內容全面的網絡電子公報。開通“北京百年公報數據庫”,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數據庫資料的補充完善工作。加強對政府公報管理和利用,各區政府要定期對本區公共圖書館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圖書閱覽室接收政府公報并及時上架利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滿足基層群眾查閱借閱需求。(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5.加強政府熱線電話管理,推進政府服務熱線資源整合,建立健全違法信息投訴舉報受理辦理工作機制。依托投訴舉報平臺,做好投訴信息統一受理、分辦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市非緊急救助綜合服務中心官方微博和網絡在線受理辦理,實現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臺與12345便民熱線投訴舉報系統數據對接。(市信訪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化理論化水平
制定實施政務公開專門培訓計劃,實現對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培訓全覆蓋,對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率不低于50%。(市政府辦公廳、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2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機制,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對外公布。各區政府要健全專門工作機構,市、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鄉鎮)要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強化激勵和問責,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4%。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本要點明確的重點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市政府辦公廳將對落實情況進行專項評估,并公布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