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6〕5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金融局、市中醫局、市老齡辦、市殘聯《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24日
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
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金融局、市中醫局、市老齡辦、市殘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要求,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以下簡稱醫養結合),加快發展本市養老服務業和健康服務業,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基本。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首位,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重點做好高齡、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推動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協同發展,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需求。通過醫養有機結合,確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養老服務。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驅動相結合。要發揮政府在制定規劃、出臺政策、引導投入、規范市場、營造環境等方面的引導作用,統籌各方資源,推動形成互利共贏的發展格局。同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豐富老年健康養老服務產品供給,形成規模適度、功能互補、安全高效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堅持改革創新。以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科技創新為先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供給和資金保障方式,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激發各類服務主體的潛力和活力,提高醫養結合服務水平和效率。加強部門協作,健全行業組織,提升政策引導、服務監管等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促進行業融合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17年,本市醫養結合政策體系、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專業化人才培養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與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以下統稱醫養結合機構),逐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高齡、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繼續推行預約掛號和分級診療,80%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95%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
到2020年,本市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實現有序共享,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綜合連續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基本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明顯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力爭覆蓋到本市常住老年人群,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各區每千常住人口康復護理床位數達到0.5張,為失能老年人等服務的護養型床位數達到養老總床位數的70%。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養老需求綜合評估
建立養老需求綜合評估體系,完善評估標準和流程,對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養老需求進行綜合評估。各區要充分利用現有衛生、養老等服務資源,至少在1家醫療機構設置養老需求綜合評估中心,可在有條件的街道(鄉鎮)設立養老需求綜合評估站。要加強評估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評估工作。
(二)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方式,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居家高齡、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等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發生的醫藥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氨本┩āB老助殘卡”、“北京通——殘疾人服務一卡通”可用于支付醫療服務費用。探索護士多點執業,鼓勵社會辦護理站開展居家護理服務。規范居家醫療護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標準。加強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
(三)增強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助醫服務能力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與社區衛生、助殘等公共服務設施統籌布局、互補共享。鼓勵養老機構特別是養老照料中心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助醫服務。根據老年人口分布情況,將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建設與護理站建設有機結合,為周邊居家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康復指導、心理慰藉等服務。
(四)加強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建設
養老機構可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開辦醫療機構,也可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提高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養老機構新建和改擴建時應滿足醫療資源配置要求,新建200張及以上床位的養老機構,應建設配套的內設醫療機構。對基層公立養老機構新建醫療機構或引入醫療機構分支機構,適當給予建設資金支持或運營補貼。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五)挖掘為老服務醫療衛生資源
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重點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建設,支持上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盤活現有為老服務醫療資源,資源利用率較低的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的,市、區財政予以資金支持。加強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三級醫院全部設置康復醫學科。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比例,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養護、臨終關懷病床。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設立的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養老機構相關建設、運營補貼和其他扶持政策。選取一批基礎較好、有積極性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臨終關懷服務,適當給予資金支持。在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展臨終關懷服務。完善老年康復、護理、臨終關懷服務的基本標準和規范,完善康復患者轉診標準,優化規范轉診流程。
(六)發揮中醫藥在醫養結合中的作用
針對老年人慢病防治、養生保健、飲食起居、臨床診療、康復護理等需求,在中醫醫療機構(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養老機構試點設立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專區。組建中醫藥健康養老聯合體,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產品推廣和中醫藥人才培養。實施“北京中醫藥健康養老”品牌戰略,開展一批中醫藥健康養老示范項目,打造一批示范社區,培育一批示范家庭,促進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七)建立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機制
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本著互利互惠原則,明確雙方責任及服務內容。醫療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康復指導、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含中醫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通過建設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多種方式,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創造條件引導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支持有專業特長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養老機構規范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調理養生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
(八)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
為本市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每年為65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至少提供1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推廣老年癡呆、便秘、尿失禁、心腦血管疾病、認知能力障礙、骨關節疾病等常見病防治適宜技術。統一公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采購目錄,實現各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試點探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多渠道配送。在基本醫療服務的基礎上,試點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4類疾病的老年患者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享受穩定期常用藥品長處方。結合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轉診等便利服務,并對經過醫院診治轉回社區的老年人做好跟蹤管理。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工作者定期為老年人開展義診。
(九)加強老年康復輔助器具推廣應用
圍繞老年人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等方面需求,加大對適合老年人日常使用的生活輔具和康復輔助器具的研發力度。建立集體驗、銷售、租賃、適配和康復訓練功能于一體的康復輔助器具綜合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的用品用具。引導養老機構加強與康復輔助器具相關企業的合作。
(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
鼓勵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以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要為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留出空間。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對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予以審批,并整合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積極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上門助醫等定制服務。
(十一)促進京津冀區域醫養結合工作協同發展
發揮首都衛生、養老、中醫藥、教育、金融等領域資源優勢,組建北京醫養聯盟,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醫養結合模式創新。支持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醫養結合機構建立合作關系,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強化信息互通、人員交流和技術協作。本市戶籍老年人跨區域養老發生的醫藥費用可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融資等相關支持政策
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醫養結合發展。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擴大購買服務范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機構發展需求。
(二)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障體系
繼續做好老年人照護服務工作。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開發包括長期商業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鼓勵老年人投保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專業照護服務提供體系。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療性康復提供相應保障。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做好職稱評定、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制度銜接,對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同等對待。完善薪酬、職稱評定等激勵機制,建立醫療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人員進修輪訓制度,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視同其到農村基層服務。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計生人員培訓規劃。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大力推進養老護理員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專業人才。鼓勵高校醫療護理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就業,吸引高層次健康養老服務人才回國就業。
(四)加快信息化建設
積極開展養老服務和社區服務信息惠民試點,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檔案、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推動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對接,實現信息共享,為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提供信息和技術支撐。推廣智能化健康服務產品,完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設施的信息終端功能,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探索基于互聯網的醫養結合服務新模式,提高服務的便捷性、精準性和針對性。
五、組織實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
各區政府是落實醫養結合工作的主體,要將推進醫養結合作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養老服務業和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抓手,積極探索促進醫養結合的有效形式,及時制定出臺推進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規劃制度和具體方案。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共同支持醫養結合發展。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要發揮牽頭作用,完善醫養結合機構及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標準規范并加強監管。市發展改革委要將推動醫養結合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市財政局要落實相關投入政策,積極支持醫養結合發展。市人力社保局要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市老齡辦要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入住醫養結合機構和接受居家醫養結合服務老年人的權益保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
(二)強化行業監管
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完善監督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屬地管理,依法嚴格規范醫養結合機構的從業行為,指導其完善管理規范、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及時查處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考核督查
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研究建立以落實醫養結合政策、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無縫對接程度、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評估體系,加強績效考核。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要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督查,密切跟蹤進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定期向各區政府和有關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