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點任務分解》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7〕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實施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2017年實施方案》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實做好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首都水環境質量,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點任務分解》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加強水環境治理、改善水環境質量是廣大市民的熱切期盼,是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必然要求。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主動作為,全力以赴,堅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實現2017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保持穩定達標、地表水水體水質優良比例保持穩定、喪失使用功能水體斷面比例比2016年下降4個百分點、消除全市范圍內排查出的141條段黑臭水體、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等年度防治目標。
二、切實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真正負起屬地和行業責任,嚴守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嚴格對照與市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目標責任書,細化工作任務和工程項目,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間節點,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各項工作早落實、早見效。
三、嚴格開展督察考核問責。要全面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推動解決水環境突出問題,促進首都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要加強對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和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對未通過考核的區,將按規定實施約談和建設項目環評限批。要加大問責力度,對落實工作不力、水環境質量惡化的,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22日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點任務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