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7]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2017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交通運行狀況,全面提升交通治理能力,不斷提高交通服務水平,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奮斗綱領和行動指南,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創新、建管結合、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原則,聚焦關鍵問題、突出重點區域、強化社會共治,綜合運用科技、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提高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有效改善綠色出行環境、切實加強交通精細化管理,確保緩解交通擁堵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017年,實現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到600公里以上,中心城區路網交通指數控制在5.7左右,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2%,城市交通運行總體安全平穩有序。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交通供給能力
1.加快中心城區次干路、支路建設,打通斷頭路,暢通道路微循環。城六區開工建設次干路、支路不少于90條。
責任單位:城六區政府、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實施疏解道路擁堵改造工程100項。在全市主要道路擁堵點段完成市級疏堵工程20項、區級疏堵工程80項。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市園林綠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構建高效密集的軌道交通網。開通運營S1線、西郊線、燕房線,新增運營里程30公里以上。加快推進軌道交通新機場線、6號線西延、7號線東延、8號線、12號線、14號線剩余段、16號線、17號線、19號線等線路建設,開工建設中央商務區(CBD)線、燕房支線。
責任單位:市重大辦、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加快城市主干道建設。完成北苑路北延、青年路南段、化二東側路工程,加快推進長安街西延、北辛安路、京良路東延及大紅門南路等工程,開工建設來廣營北路、古城南街等工程,做好萬壽路南延、青年路北延等工程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5.加快實現城市快速路網規劃。加快推進西外大街西延、姚家園路、京包路、京密路等重點道路的升級改造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6.加快城市副中心道路建設。完成運河東大街、宋梁路工程,推進孔興路、宋梁路北延等工程,開工建設廣渠路東延、京哈高速公路與九德路立交等工程,加快推進京塘路升級改造。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7.推進京津冀路網互聯互通。完成京秦高速公路建設,實施京開高速公路拓寬工程,加快推進首都地區環線高速公路建設。加快京秦高速公路和京臺高速公路綜合檢查站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8.加快建設新機場配套道路。加快推進新機場高速公路建設,開工建設新機場北線高速公路,做好團河路等工程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9.推進2022年北京冬奧會、2019年北京世園會相關道路建設。加快推進興延高速公路、延崇高速公路建設,統籌做好北京冬奧組委辦公區周邊道路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按時間節點完成
10.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及公交場站建設。加快推進蘋果園、北苑北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研究提出京唐城際鐵路城市副中心站、清河火車站、星火火車站、豐臺火車站和北京新機場草橋航站樓等樞紐周邊配套交通方案。協調推進郭公莊公交站、首鋼二通廠公交站等一批公交場站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重大辦、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二)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綠色出行環境
11.繼續加大公交專用道施劃力度,新增公交專用道40公里以上。實施三環路、京藏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公交專用道科技設施建設,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形成連續的公交快速通勤走廊。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2.優化自行車出行環境,完善步行系統。完成600公里自行車道治理;加強自行車停車設施建設,規范停放區域管理。在三環路以內主要道路人行步道上設置阻車樁,防止機動車占用人行步道;結合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進一步優化完善步行綠道系統;在部分重點路段新建或改建一批人行過街天橋。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園林綠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13.引導共享自行車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研究制定規范共享自行車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主體責任,規范停放秩序,引導行業有序發展。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6月底前
14.提升公共交通運行服務水平。新開、優化調整公交線路40條,研究制定擺渡接駁專線管理辦法,加快完善社區交通環境。推進公交站臺設施改造,實施公交候車亭綜合治理。組織開展金融街、中關村和國貿等地區定制公交線路和區域微循環公交線路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15.完善軌道交通和地面公交的接駁換乘。研究地面公交線路與軌道交通站點接駁換乘方案,做好地鐵S1線、西郊線、燕房線等新開通軌道交通線路的公交接駁換乘,實現站點周邊500米內公交車站覆蓋率達到100%。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所在區域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接駁方案并組織實施,開展城市副中心地面公交線網調整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三)加強靜態交通治理,大力整頓停車秩序
16.加快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研究細化停車設施建設的財政補助標準,加大在用地選址、商業配套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加快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充分挖掘地下空間資源潛力,將地下空間綜合整治與停車設施建設有機結合。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防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7.提高軌道交通駐車換乘(P+R)服務水平。制定加強本市駐車換乘停車場建設管理的意見,實現駐車換乘停車場隨軌道交通新建、在建線路同步建設并投入使用,推動駐車換乘停車場“平改立”工作。建設蘋果園、北苑北等交通樞紐的駐車換乘停車場,研究在城市副中心與河北省三河市、大廠縣、香河縣之間設置駐車換乘停車場。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重大辦、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8.開展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城六區各選擇5個區域作為試點,將區域停車管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范疇。鼓勵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居民共同參與,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通過增劃車位、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等方式,增加基本車位供給;協調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資源錯時共享;因地制宜引入社會企業參與停車治理,提高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城六區政府、市社會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國資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19.深入推進路側停車管理改革。擴大城六區和通州區路側停車改革試點路段范圍,完善路側停車位規劃設置,改革經營管理體制,創新優化收費管理模式,強化監管執法,實現“規范收費、人錢分離”。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0.完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在加強占道停車秩序管理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中心城路側停車收費價格,引導車輛合理停放。完善公共停車場定價機制,實現停車資源優化配置。鼓勵引導社會單位自有車位以合理價格向周邊居民開放使用。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21.加大停車秩序治理力度。研究制定違法停車清理拖移實施辦法。加快推進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和電子監控執法設施建設,加大違法停車非現場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停車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在全市范圍內建設180條停車秩序嚴管街。研究建立城市副中心智能停車誘導系統。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利用“互聯網+交通”治理擁堵
22.加強交通信息化與智能化建設。推進交通行業大數據創新應用,推動跨部門數據融合共享??茖W設置交通分級預警標準,構建綜合交通運行預警管理指標體系。加強城市交通趨勢預測研判,及時發布交通運行預報信息。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9月底前
23.著力推進道路交通信號系統改造。在中心城區和城市副中心實施主干道路信號燈綠波工程,優化調整100處路口、重要橋區及聯絡線關鍵節點信號燈配時,在重點擁堵路口探索實施反溢式信號燈控制系統。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4.加大新能源小客車分時租賃推廣力度。鼓勵引導新能源小客車分時租賃發展,以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等區域為重點,加快推進新能源小客車分時租賃網點建設,實現總體規模達到2000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五)加強區域交通治理,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25.在城六區實施區域交通綜合治理。以故宮、什剎海、大山子、清華大學、天壇醫院、石景山萬達商務區等區域為重點,組織實施區域交通綜合治理,努力打造交通運行組織高效、交通節點暢通、空間資源匹配共享的交通綜合治理示范區。
責任單位:城六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6.優化重點路口路段交通組織。根據重要路口路段交通流量變化特點,結合道路疏堵工程建設,重新施劃道路標識標線,科學調整機動車車道寬度。針對重要路段潮汐交通流的特點,開展路口可變導向車道建設,增加設置潮汐車道,提高通行能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27.加大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聚焦74處交通堵點、129處秩序亂點和動態掛賬點位,制定治理臺賬,綜合運用各類執法手段,加大對機動車闖禁行、闖紅燈、酒后駕車、違法停車、亂并線、占用公交專用道和應急車道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8.加強對學校、醫院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管理。學校、醫院要積極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門前秩序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占路停車、不按交通標志行車等行為的勸阻力度。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29.開展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堅決取締無照占道經營違法行為,嚴格管控道路兩側經營商戶占道經營行為,加強對經過審批許可設立的便民服務點等占道經營行為的規范管理,確保道路交通順暢有序。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0.加強道路交通運輸秩序管理。打擊各類非法營運行為,營造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強化對出租汽車和省際客運、旅游客運車輛監管,規范行業經營行為。堅持交通運輸專業執法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相協調,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切實提升執法效能。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1.實施超標電動車治理三年行動計劃。采取嚴格措施,強化對超標電動二輪、三輪、四輪車的管理,控制增量、消化存量,規范行駛秩序。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2.在遠郊區實施區域交通綜合治理。以新城、重點商圈、旅游景區周邊道路為重點,開展區域交通綜合整治,改善交通環境。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六)強化政策支持,優化城市交通管理
33.健全完善城市開發強度與交通承載力匹配機制。研究制定利用疏解騰退土地建設交通基礎設施、軌道交通車站與周邊土地一體化開發等政策,形成城市功能、土地開發強度與交通基礎設施協調發展模式。
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委、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4.優化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前期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前期手續辦理效率。研究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指導意見。調整優化道路交通設施管理機制,統籌完善相關審批、建設和管理職責。
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5.研究代征代建道路用地管理辦法,規范項目驗收。組織開展代征代建道路的清理和移交,制定城六區未實施的代征代建道路用地騰退計劃。
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六區政府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36.抓緊推進《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7.大力推廣“互聯網+”辦公模式,鼓勵中央商務區(CBD)、中關村科技園區等重點功能區內企業實施彈性工作制,從源頭上減少高峰時段交通出行。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1月底前
(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共治共建良好氛圍
38.做好緩解交通擁堵措施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報紙等媒介,大力宣傳交通發展成就、交通治理理念,倡導綠色出行,營造緩解交通擁堵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9.推進治理交通擁堵互動平臺建設。繼續辦好“治堵大家談”廣播節目,邀請交通、法律、經濟、社會、環保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就交通治理熱點難點問題分專題進行解讀,推動社會各界在治理理念和思路上逐步形成共識;推出“交通緩堵,我來說兩句”網絡互動欄目,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0.開展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充分發揮交通宣講團、“一區一警”作用,通過進單位、進學校、進社區的方式,講好交通故事,展現行業精神,宣傳管理政策,引導綠色出行,培育交通文明。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辦、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推進小組的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緩解交通擁堵納入本部門、本地區重點工作,統籌謀劃、協調推進,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各項任務。
(二)嚴格落實責任
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認真編制并及時發布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2017年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任務書。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溝通配合,積極協調調度,加強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各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治理交通擁堵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細化重點任務,倒排時間,科學統籌,周密組織,狠抓落實。
(三)強化督查問責
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通過采取第三方跟蹤評估、新聞媒體檢查曝光及政府專項督查等方式,對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效能低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