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
京政辦發〔2017〕4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精神,加快推進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將垃圾分類作為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堅持首善標準,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全面提高垃圾分類工作水平,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基本類別,通過黨政機關率先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和各區創建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公共機構(主要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和相關企業(主要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市場、寫字樓等場所經營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全市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達到90%以上,進入垃圾焚燒和填埋處理設施的生活垃圾增速控制在4%左右;垃圾分類相關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市民基本養成垃圾分類習慣,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高。
二、推動公共機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從黨政機關率先做起,嚴格落實垃圾強制分類標準要求,對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并逐步將垃圾強制分類擴大到其他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形成黨政機關帶頭、全社會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局面。市城市管理委要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推動公共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積極支持駐區中央黨政機關、部隊、市級黨政機關開展垃圾強制分類。
三、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
從2017年起,開展以街道(鄉鎮)為單位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在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實現“三個全覆蓋”,即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主體責任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基本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系統全覆蓋。加大對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資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創建驗收標準,加強日常檢查考核,確保取得實效。
四、強化垃圾分類重點工作
(一)規范垃圾分類投放
設置專門容器用于餐飲單位投放餐廚垃圾,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以“干濕分開”為重點,引導居民將濾出水分后的日常廚余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投放。鼓勵居民和社區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收集、獨立儲存。完善垃圾分類積分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其激勵和導向作用。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一長四員”(樓門長和垃圾分類宣傳員、指導員、分揀員、監督員)作用,加強對市民日常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和指導。
(二)規范垃圾分類收集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須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合同。鼓勵采用“大小桶”等收集模式,保障垃圾收集“干濕分開”。優化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探索通過對現有垃圾樓、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其他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加強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履職情況的日常監管,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定期開展執法檢查。
(三)規范垃圾分類運輸
依法規范垃圾分類運輸許可,運輸餐廚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應當專車專用并符合相關規定。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環衛專業作業單位向社區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規垃圾收運隊伍。加強垃圾運輸管理,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作業信息、行駛軌跡等進行實時監控;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視覺識別系統,統一分類運輸車輛標識,便于社會監督;嚴格執法檢查,堅決杜絕垃圾分類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運輸。
(四)提升垃圾分類處理能力
著力提升現有設施垃圾處理工藝水平,滿足分類處理需求。優化垃圾處理設施布局,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衛生填埋設施、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制定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布局規劃,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有害垃圾處理體系,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
(五)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垃圾分類治理
積極開展農村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區創建,探索農村垃圾分類適宜模式,健全完善農村垃圾分類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優化農村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新建、改擴建一批垃圾樓、中轉站等收集轉運設施,保障農村垃圾分類處理需求。選擇有條件的鄉鎮建設生活垃圾綜合分選線,實現農村垃圾就地減量分類。鼓勵專業運營單位以垃圾分類為重點提供農村環境衛生一體化服務。
五、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委、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國資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和各區政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委,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督考組、重點任務推動組、環衛體制改革組、設施建設推進組、執法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推動相關具體工作落實。聯席會議設立專家委員會,為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提供咨詢建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行動計劃(2017-2020年)》(附后)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制定配套措施,密切協作配合,扎實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工作。建立垃圾分類工作綜合考核制度,按規定程序將各區和各有關部門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各區政府要加強對本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督促檢查,并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
(二)強化政策支持
完善“逆向回收快遞包裝”“凈菜半凈菜進城”“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措施,積極倡導用餐“光盤行動”。結合生活垃圾年度減量目標,建立區域生活垃圾排放總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制度,優化現有核算調控平臺功能,調整分類垃圾和混合垃圾的收費價差,建立以減量化、資源化效果為導向的垃圾分類激勵機制。研究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三個環節之間的利益傳導機制,實現各環節責任主體間的利益制衡和相互監督。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促進機制,探索搭建再生資源區域物流調控平臺。積極推進環衛體制改革,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不斷提升環衛運營管理水平。修訂完善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制度,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三)健全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體系
規范垃圾分類計量統計方法,結合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開展垃圾產生量調查和垃圾分類基礎信息普查,夯實垃圾分類信息化、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基礎。研究出臺垃圾排放登記技術標準,逐步構建覆蓋垃圾分類全過程的垃圾排放登記管理系統。鼓勵采用“互聯網+”智慧分類模式,倡導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技術手段,優化垃圾分類流程和運行組織方式,提高垃圾分類管理效能。
(四)廣泛開展社會宣傳動員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廣泛開展垃圾分類公益宣傳,營造有利于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健全完善垃圾分類社區宣傳工作機制,引導志愿者、社會組織深入基層社區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和培訓等工作,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居民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加快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和垃圾分類示范校園建設,建立健全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制度。
附件: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行動計劃(2017-2020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行動計劃(2017—2020年)
為加快推進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不斷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切實提高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不斷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并逐年擴大強制分類實施范圍,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全市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2018年示范片區覆蓋率達到30%,2019年達到60%,2020年達到90%。
(二)切實提升垃圾分類減量效果
強化生活垃圾“干濕分開”和資源化利用,促進垃圾減量,緩解處理設施運行壓力。進入垃圾焚燒和填埋處理設施的生活垃圾增速逐年下降,2018年控制在12%左右,2019年控制在8%左右,2020年控制在4%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公共機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1.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垃圾強制分類。從黨政機關做起,嚴格落實垃圾強制分類標準要求,對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并逐步將垃圾強制分類擴大到其他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積極支持駐區中央黨政機關、部隊、市級黨政機關開展垃圾強制分類。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政務服務辦、市環保局、市教委、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執法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加強垃圾強制分類過程管理。垃圾強制分類實施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著重做好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環節日常管理工作。各區要指導實施單位結合垃圾產生情況設置垃圾分類容器,協助實施單位與分類收運單位建立工作對接,并做好分類運輸環節的統籌協調。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環保局
3.開展垃圾強制分類執法檢查。各區要建立日常執法檢查制度,對拒不分類、混裝混運、無資質收運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在媒體曝光。強化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促進管理與執法有效銜接。
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環保局
(二)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
4.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加大對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資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驗收標準,加強日常檢查考核。2017年,每區至少創建1個垃圾分類示范街道(鄉鎮)。2019年底前全市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覆蓋率達到60%,東城區、西城區在全市率先實現垃圾分類制度全覆蓋。2020年底前全市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覆蓋率達到90%。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三)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
5.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責任。嚴格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明確不同區域和場所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主體,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
6.制定物業管理小區垃圾分類責任制實施辦法。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對物業公司的工作監督范圍,督促指導物業公司與有資質的垃圾收運單位簽訂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收集運輸服務合同,并向屬地街道辦事處備案。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7.完善垃圾分類基層管理機制。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一長四員”(樓門長和垃圾分類宣傳員、指導員、分揀員、監督員)作用,開展入戶動員,加強對居民的宣傳和指導,不斷提升垃圾分類公眾參與水平。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社會辦
8.加強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履職情況的日常監管。建立日常執法檢查制度,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對拒不履職的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視情節予以曝光、通報批評、依規處罰。
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社會辦、各區政府
(四)強化餐廚垃圾規范管理
9.加強餐廚垃圾源頭管理。建立基礎臺賬,將取得資質的餐飲單位全部納入餐廚垃圾規范管理,落實餐飲單位餐廚垃圾排放主體責任。設置專門容器用于餐飲單位投放餐廚垃圾,避免混入紙類、塑料、木筷、炊具、餐具等非餐廚垃圾,并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引入物聯網技術,設置廚房監控系統,推進餐廚垃圾排放規范計量,確?!皯槐M交”。
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10.規范餐廚垃圾收運管理。進一步完善餐廚垃圾收運行政許可制度,同時加強過程監管。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引導專業企業和單位從事餐廚垃圾收集和運輸。推行餐廚垃圾聯單管理制度,明確餐飲單位餐廚垃圾收運主體,確保納入規范管理的餐飲單位餐廚垃圾規范收運全覆蓋。強化對餐廚垃圾運輸車輛行駛軌跡的監控,確保餐廚垃圾進入規范處理設施處理。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財政局
11.強化餐廚垃圾管理執法保障。健全完善餐廚垃圾日常執法檢查機制,細化處罰標準,加大對未規范分類、未與有資質收運單位簽訂協議、違規排放餐廚垃圾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查處無資質單位和個人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垃圾行為。
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2.加強居民廚余垃圾分類管理。引導居民將日常廚余垃圾濾出水分后單獨存放,并投放至廚余垃圾收集容器。鼓勵采用“大小桶”“定時定點”“不落地”等方式收集廚余垃圾,方便群眾分類投放。試行居民廚余垃圾“不分類、不收運”和“不分類、多繳費”政策。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首都精神文明辦、市財政局、市城管執法局
13.加快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17年,完成豐臺區餐廚垃圾處理廠、順義區餐廚垃圾處理廠、通州區有機質資源生態處理站建設;2018年底前,完成魯家山餐廚垃圾處理廠建設并投入運營。加快推進昌平區有機質資源生態處理站、房山綜合處理廠等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和海淀區、通州區、豐臺區等區廚余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鼓勵在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餐廚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完善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工藝,探索餐廚垃圾與污泥、糞便等協同聯合處理。加快推動廢棄食用油脂預處理設施選址建設。
牽頭單位: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
(五)推動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
14.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理。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綜合治理方案,建立施工、拆遷、拆除工地和居民住宅小區等建筑垃圾產生源頭動態監管機制,全面落實運輸車輛“三不進、兩不出”(無準運許可證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超量裝載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遮擋污損號牌、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規定。實行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費單獨列項計價,工程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將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費納入工程預算。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15.完善渣土車綜合管理機制。優化渣土車運輸管理系統功能,加強各部門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工地源頭、車輛運輸、末端消納等信息統籌管理。開展渣土車專項整治,依法加大對渣土車不密閉、超載裝運、道路遺撒、亂倒亂卸、尾氣排放超標、違法行駛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完善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非現場處罰機制,明確相關部門接收移送案件的標準,提升非現場處罰案件辦結率。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16.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建設。2017年底前,完成房山區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項目建設;2018年底前,完成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項目建設。鼓勵在大規模拆遷、拆除工地采用移動式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備,實現建筑垃圾就地處理、就近回用。同時,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運行管理。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園林綠化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
17.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建設工程,應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替代使用比例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鼓勵在環境建設、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等工程中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各區政府
(六)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18.規范再生資源回收源頭管理。引導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采取連鎖經營方式,整合個體回收人員,建設統一、規范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鼓勵從事垃圾分類的企業兼營再生資源回收業務。采用APP預約回收、上門回收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資源。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源頭計量統計系統。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19.健全再生資源回收系統。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探索通過對現有垃圾樓、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其他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完善再生資源分類回收和轉運站點布局,每個社區至少明確1個交投點,每個街道至少明確1個中轉站。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
20.加快區域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選址建設。在充分借鑒國內外經驗、聽取有關行業組織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加快制定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布局規劃。2017年,除東城區、西城區、石景山區外,每區至少應明確1個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選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門頭溝區、通州區、懷柔區、延慶區在2019年底前,其他區(東城區、西城區、石景山區除外)在2020年底前至少建成1個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東城區、西城區、石景山區應與相關區建立協同機制,共建共享相關再生資源處理設施。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國土委、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1.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健康發展。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廢紙、廢塑料、廢玻璃等再生資源回收促進機制。探索搭建再生資源區域物流調控平臺,暢通各類再生資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七)嚴格落實有害垃圾強制分類
22.規范有害垃圾分類投放。2017年起,各區要結合實際,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在垃圾強制分類單位及示范片區內配備有害垃圾收集暫存容器。將有害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垃圾分類宣傳方案及相關培訓工作方案,加強對有害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正確投放。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委
23.確保有害垃圾妥善運輸處理。優化有害垃圾處理設施布局,加快推進有害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制定有害垃圾認定、運輸、處理等技術路線和方案,保證有害垃圾運輸、處理符合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鼓勵支持環衛、再生資源等收運隊伍按規定程序申請有害垃圾運輸許可。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八)規范其他垃圾管理
24.規范其他垃圾收集運輸管理。鼓勵垃圾分類管理和環境衛生日常維護保潔一體化運行,垃圾樓和相對集中收集場所經營主體或責任主體須明確垃圾收集來源及類別,不得接收禁止混入生活垃圾系統的垃圾,不得接收規定來源以外的其他垃圾。垃圾清運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通過專業運輸車輛運至密閉式清潔站、轉運站或焚燒、填埋處理設施,不得私自將垃圾偷排或交與未簽訂協議的第三方處置。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
25.規范大件垃圾和廢棄紡織物等其他垃圾管理。垃圾分類責任主體應建立規范的大件垃圾和廢棄紡織物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大件垃圾預約回收、就地處理和廢棄紡織物定向回收試點工作。2018年在東城、西城、朝陽、石景山等區試點開展大件垃圾、廢棄紡織物定向回收工作。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
26.提升生活垃圾焚燒和填埋處理能力。加快推進阿蘇衛焚燒廠、通州焚燒廠、密云焚燒廠、房山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垃圾焚燒在建項目建設,確保按期投產。統籌利用土地資源,采用先進技術和理念,加快推動魯家山(二期)、高安屯(三期)等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適時開展安定、焦家坡、永合莊等填埋場升級治理。
牽頭單位: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
(九)開展農村垃圾分類治理試點
27.推進農村垃圾規范管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十部門《關于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的指導意見》(建村函〔2015〕170號)要求,研究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技術方案,優化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設施布局,加快推進農村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建設,保障農村垃圾分類處理需求。選擇有條件的鄉鎮建設生活垃圾綜合分選線,實現農村垃圾就地減量分類。鼓勵專業運營單位以垃圾分類為重點提供農村環境衛生一體化服務。
牽頭單位: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農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愛衛辦、市婦聯
28.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區創建工作。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要求,啟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區試點創建工作。2017年,門頭溝區、懷柔區、延慶區要確定符合本區實際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方法,并在半數以上鄉鎮啟動試點,2019年底前完成示范區創建工作。
牽頭單位: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農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
(十)大力推動垃圾源頭減量
29.完善垃圾源頭減量措施。開展快遞包裝物逆向回收試點工作,研究制定快遞包裝回收實施方案,搭建快遞包裝回收體系。鼓勵凈菜半凈菜進城,研究出臺限制過度包裝及一次性用品使用政策。鼓勵開展線上線下舊貨交易,倡導廢舊物品重復利用。
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委、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
30.倡導厲行節儉,開展“光盤行動”。鼓勵品牌餐飲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推廣中央廚房統一加工配送,倡導在餐廳醒目位置擺放或張貼節約標識,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厲行節儉,促進餐廚垃圾源頭減量。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商務委
協辦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旅游委
31.開展生活垃圾機械分選。在部分城鄉結合部地區、未改造老舊小區等難以實施居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的地區,探索開展生活垃圾機械分選,實現源頭減量。2017年,在海淀區試點開展生活垃圾機械分選工作。2018年起,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牽頭單位:各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委、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國資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和各區政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委,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督考組、重點任務推動組、環衛體制改革組、設施建設推進組、執法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推動相關具體工作落實。聯席會議設立專家委員會,為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提供咨詢建議。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2.健全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逐年制定下發垃圾分類年度工作方案及考核指標,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逐項細化分解任務方案。建立垃圾分類工作綜合考核制度,按規定程序將各區和各有關部門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各區政府要加強對本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督促檢查,并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市政府績效辦
(二)強化政策支持
3.加大對垃圾分類資金支持力度。制定出臺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資金補助政策。加大財政資金對農村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區創建工作的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農委
4.實行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制度,優化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費核算調控平臺功能,實行各區垃圾處理費預繳和按量分類結算。調整分類垃圾和混合垃圾的收費價差,建立以減量化、資源化效果為導向的垃圾分類激勵機制。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5.實行區域生活垃圾排放總量管理。結合生活垃圾年度減量目標,對各區生活垃圾排放實行總量管理。分類回收的再生資源、餐廚垃圾不計入各區年度生活垃圾核定量。修訂完善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制度。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6.健全垃圾分類市場運行機制。研究建立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三個環節責任主體之間的利益傳導機制,實現各環節責任主體間的利益制衡和相互監督,不斷健全垃圾分類市場運行機制。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各區政府
7.探索推進環衛體制改革。按照市場化機制改造環衛收運、處理作業體系,實行政企分開,明確環衛作業單位市場主體地位。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環衛運營管理水平。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8.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治理。研究出臺支持專業化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垃圾分類的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治理的積極性。垃圾分類基層宣傳、指導、分揀、監督檢查等資金可用于購買第三方服務。
牽頭單位:各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社會辦
9.修訂完善垃圾分類管理有關法規標準。推動開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完善垃圾分類管理配套制度。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三)推進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
10.健全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體系。規范垃圾分類計量統計方法,結合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開展垃圾產生量調查和垃圾分類基礎信息普查,夯實垃圾分類信息化、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基礎。研究出臺垃圾排放登記技術標準,逐步構建覆蓋垃圾分類全過程的垃圾排放登記管理系統。鼓勵采用“互聯網+”智慧分類模式,倡導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技術手段,優化垃圾分類流程和運行組織方式,提高垃圾分類管理效能.2017年,在延慶區試點實施排放登記管理和全過程精細化管理,并逐步推廣。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延慶區政府
協辦單位:其他區政府、市科委
(四)促進垃圾分類全民參與
11.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戶外廣告、廣播、電視、報紙、微博、微信等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垃圾分類公益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垃圾分類意識,營造有利于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協辦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各區政府
12.開展垃圾分類社區宣傳。健全完善垃圾分類社區宣傳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志愿者作用,通過社區課堂、現場觀摩會、經驗交流會、發放致居民一封信和垃圾分類指導手冊等形式,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居民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各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社會辦、團市委、市婦聯
13.加快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和示范校園建設。加快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建立健全垃圾處理設施公眾開放制度,定期組織市民參觀,引導市民增強環保意識,樹立垃圾分類理念。建設垃圾分類示范校園,開展垃圾分類普及活動,將垃圾分類知識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和幼兒園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帶動家庭積極參與垃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