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省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有關工作部署,加快推動省屬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6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17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企業(不含省屬金融、文化企業),基本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二、規范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省屬企業推進公司制改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產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項,并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
(二)嚴格審批程序。省屬企業集團層面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由省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準;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省政府批準。省屬企業所屬子企業的改制,除另有規定外,按照企業內部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三)確定注冊資本。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值作為工商變更登記時確定注冊資本的依據,待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認繳期限屆滿前進行資產評估。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進場交易等各項程序,并以資產評估值作為認繳出資的依據。
三、政策支持
(一)劃撥土地處置。經省政府批準實行授權經營的企業,其原有劃撥土地可采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
(二)稅收優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業按規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
(三)工商變更登記。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其所屬子企業或經營性事業單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轉企。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應先將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四)資質資格承繼。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其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繼。改制企業應在工商變更登記后1個月內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企業名稱等資質證照記載事項。
四、統籌推進
(一)加強黨的領導。省屬企業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的“四同步”和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的“四對接”要求。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企業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處理好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二)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改制企業要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規范權力運行,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三)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改制企業要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市場化用工制度,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和收入分配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在省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省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改制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要加強對省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督促指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工作落實,加快推進省屬企業公司制改制。省屬企業集團公司負責制定公司制改制方案,組織實施子公司公司制改制工作。
(三)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公司制改制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有企業改制、國有產權管理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維護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落實金融債權。加強對改制全流程的監管,堅持公開透明,嚴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做好信息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實施方案,指導市、縣(市、區)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
附件
重 點 任 務 分 工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責任單位 |
配合責任單位 |
時限要求 |
1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企業(不含省屬金融、文化企業),基本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省國資委 |
省委組織部、省工商局等 |
2017年 |
2 |
經省政府批準實行授權經營的企業,其原有劃撥土地可采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 |
省國資委 |
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有關市人民政府 |
按規定落實 |
3 |
公司制改制企業按規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 |
省國資委 |
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 |
按規定落實 |
4 |
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應先將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 |
省國資委 |
省工商局 |
按規定落實 |
5 |
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其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繼。 |
省國資委 |
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等 |
按規定落實 |
6 |
省屬企業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四同步”和“四對接”要求。 |
省國資委 |
|
持續推進 |
7 |
改制企業要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規范權力運行,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 |
省國資委 |
省委組織部 |
持續推進 |
8 |
改制企業要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和收入分配機制。 |
省國資委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持續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