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指將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內在要求,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制造業轉型升級、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99號)精神,積極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范圍目標
生產者責任延伸范圍包括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和加強信息公開等四個方面。生產企業要統籌考慮原輔材料選用、生產、包裝、銷售、使用、回收、處理等環節的資源環境影響,深入開展輕量化、單一化、模塊化、無(低)害化、易維護以及延長壽命、綠色包裝、節能降耗、循環利用等產品生態設計。在保障產品質量性能和使用安全前提下,加大再生原料使用比例;實行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對上游原料企業引導,研發推廣再生原料檢測和利用技術。生產企業可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規范回收廢棄產品和包裝,直接處置或由專業企業處置利用;產品回收處理責任也可通過生產企業依法繳納相關基金、對專業企業補貼的方式實現。生產企業要將產品質量、安全、耐用性、能效、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等內容作為強制公開信息,面向公眾公開;將涉及零部件產品結構、拆解、廢棄物回收、原材料組成等內容作為定向公開信息,面向廢棄物回收、資源化利用主體公開。
按照國家部署,率先對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4類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適時擴大產品品種和領域。到2020年,初步形成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體制機制和市場環境,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重大進展,重點品種的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40%。到2025年,重點領域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運行有序,產品生態設計普遍推行,重點產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達到20%,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50%。
二、規范回收利用
鼓勵生產企業依托現有銷售渠道、售后服務網絡等逆向物流體系,建立健全廢舊產品回收體系。推動大數據、物聯網和云計算技術在廢舊產品回收體系中的應用,支持生產企業通過“互聯網+”建立新型回收體系,及時發布回收信息,提升規范回收率。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逐步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加強廢舊產品回收利用管理。推進具備再制造價值的汽車發動機、變速器、方向機、車架等汽車零部件,以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可用零部件的再利用、再制造。鼓勵備用電源蓄電池、儲能用蓄電池報廢后交給專業企業處置。探索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方式。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有害物質替代與減量化、可拆解與可再制造設計、廢舊產品回收拆解、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創新。
三、健全體制機制
落實國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相關制度,探索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準入和退出機制。落實國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機制。落實國家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相關政策,明確汽車生產企業的責任延伸評價標準。落實國家制定的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名錄及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確定特定品種的回收利用目標,探索建立統計、核查、評價、監督和目標調節等制度。探索建立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4類產品骨干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統,通過與全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對接,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探索建立4類產品骨干生產企業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情況的報告和公示制度,率先在部分企業開展試點。探索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認證評價制度,引入第三方機構對企業履責情況進行評價核證。定期發布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情況報告。
四、加強示范引導
繼續抓好安徽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方案的貫徹落實,指導并督促已獲批的國家級、省級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完成既定目標任務,探索適合不同電器電子產品特點的生產者責任延伸模式。遴選和儲備一批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效果較好的項目進行示范推廣,積極爭取國家示范試點。加大再生產品和原料的推廣力度,發揮政府等公共機構的帶頭示范作用,實施綠色采購目標管理,擴大再生產品和原料應用,建立規范、通暢、高效的回收體系。加強對試點示范工作的指導推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重點突破、形成經驗,對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及時總結推廣,加強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引導社會公眾自覺規范交投廢物,積極開展垃圾分類,提高生態文明意識。
五、嚴格執法監管
開展再生資源集散地專項整治,取締非法回收站點。加強對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的資質管理,規范對鉛酸蓄電池等特殊品種的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依法依規處置達不到環境排放標準和安全標準的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建立定期巡視和抽查制度,持續打擊非法改裝、拼裝報廢車和非法拆解電器電子產品等行為。
六、加大政策支持
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務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廢棄產品回收利用。建立綠色金融體系,落實綠色信貸指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先支持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建設相關項目。通過國家、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統籌支持生態設計、綠色回收、再生原料檢測等方面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支持生產企業、資源循環利用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
七、多元協同推進
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法制辦、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動加強與國家部委的溝通銜接,跟蹤了解相關配套政策制定情況并抓好貫徹落實。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抓好具體實施,有力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各項重點工作,指導生產企業加強生產者責任延伸領域相關的基礎能力建設,推動產品生產、銷售、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規范化管理。
附件:具體任務分解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具體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時限要求 |
1 |
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逐步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啟動 |
2 |
落實國家制定的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名錄及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確定特定品種的回收利用目標。 |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等參與。 |
2019年6月完成 |
3 |
探索鉛酸蓄電池生產商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方式。 |
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參與。 |
2018年啟動 |
4 |
引導企業開展有害物質替代與減量化、可拆解與可再制造設計、廢舊產品回收拆解、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創新。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啟動 |
5 |
落實國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相關制度,探索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準入和退出機制。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啟動 |
6 |
探索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統及第三方信用認證評價制度。 |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參與。 |
2019年12月完成 |
7 |
抓好安徽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方案的貫徹落實。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2019年12月完成 |
8 |
實施綠色采購目標管理。 |
省財政廳牽頭,省有關部門等參與。 |
2019年12月完成 |
9 |
落實國家再生產品和原料推廣使用制度。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2019年6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