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7 - 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殘聯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5日
廣東省殘疾預防行動計劃
(2017-2020年)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控制殘疾的發生、發展,推進健康廣東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6〕66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到2018年,我省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防控網絡進一步完善,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與能力顯著增強。殘疾預防公共服務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公眾參與能力進一步提高,遺傳性、先天性殘疾得到有效控制,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礙、意外傷害等導致殘疾的風險不斷降低,殘疾人康復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到2020年,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達80%以上,無障礙環境顯著改善,可比口徑殘疾發生率低于全國平均數。
二、主要行動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控服務體系建設。加大省、市、縣三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殘疾預防能力建設,全面改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殘疾預防工作條件,提升殘疾預防工作水平。充分發揮婦幼健康機構在殘疾預防服務體系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殘疾預防工作能力建設。全面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控,建立覆蓋城鄉,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控基本免費服務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加強婚前、孕前健康檢查。大力倡導婚檢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普及優生優育知識。推動實施免費婚前及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婚前、孕前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健康檢查,做好患病人群婚前、孕前風險評估、咨詢指導和追蹤隨訪工作。為計劃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醫學檢查、風險評估、咨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推進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8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產前篩查和診斷。向孕婦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推行全國統一的母子健康手冊,不斷增加惠民政策。落實《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逐步實現孕婦28周前在自愿情況下接受至少1次出生缺陷產前篩查。產前篩查率達6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加強新生兒及兒童篩查和干預。落實《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普遍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逐步擴大疾病篩查病種和范圍。做好兒童保健工作,廣泛開展新生兒訪視、營養與喂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健康咨詢與指導,建立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提高篩查覆蓋率及轉診率、隨訪率、干預率。新生兒及兒童殘疾篩查率達85%以上,干預率達8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防控疾病致殘。
有效控制傳染病。建立健全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傳染病綜合防控措施。加強傳染病監測,開展疫情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等預防控制措施,做好傳染病患者的醫療救治。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適時擴大納入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保證疫苗使用安全。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重點,加強基層防控體系,提高疫情發現能力和處置水平。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5%以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針對我省地方病流行狀況,實施補碘、改爐改灶改水、移民搬遷、食用非病區糧食、學齡兒童異地養育等防控措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刂坪拖卮蟮胤讲〉目h(市、區)達95%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牽頭,各地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逐步完善死因監測、營養與慢性病相關監測制度,依托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癌癥、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等重大慢性病防控。完善政府主導的慢性病綜合防控協調機制,將慢性病防治融入各項公共政策,推進疾病治療向健康管理轉變。實施“全民健身助殘工程”,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健身活動,基本實現全省城鄉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引導城鄉居民強化體育健身意識,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導居民定期健康體檢,引導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建立健康體檢制度。深入開展健康促進和行為干預,強化防治結合,預防、保健、治療有效銜接,逐步實現慢性病的規范化診治和康復,不斷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覆蓋面和管理服務水平。開展致聾、致盲性疾病早期診斷、干預。已管理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規范管理率達到60%以上,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CSR)達到200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精神疾病防治。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6-2020年)》,不斷健全完善精神衛生預防、治療、救助、康復服務體系,積極營造理解、接納、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氛圍,促進公眾心理健康,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積極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加強對精神分裂癥、阿爾茨海默癥、抑郁癥、孤獨癥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康復,重點做好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心理健康服務。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提供規范的心理援助服務信息,引導其有序參與心理援助。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助救治工作,落實監管責任。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努力減少傷害致殘。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與健康。強化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勞動者安全健康防護能力。落實加快構建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兩條防線,切實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加強對職業病高風險企業監管,推進職業病危害基本情況調查和源頭治理,健全健康干預措施。建立完善致殘性職業病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遏制致殘性職業病高發勢頭。重點做好待孕夫婦、孕期婦女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風險防范、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預防易燃易爆單位和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致殘。依法保障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醫院、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救助管理站、中小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數、傷亡人數均下降到10%以上。(省安全監管局、省公安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劃、設計和建設,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隱患。嚴格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加強旅游包車、自駕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安全自律意識。強化安全運行監管能力和安全生產基礎支撐。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落實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標準,多途徑提高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綜合素質。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廣使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依法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施救水平。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下降6%。(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準和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加強和鞏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不斷提升基層食品安全檢測和監管能力。推行標準化、清潔化農業生產,深入開展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實施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健全從源頭到消費全過程的監管格局,嚴守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保障群眾食品安全。加強對農產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檢測和監管力度,有效防范、妥善應對食品安全事件。全面加強藥品監管,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嚴肅查處制售假藥、劣藥行為,規范臨床用藥,加強藥物不良反應監測。(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飲用水和空氣污染治理干預。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持續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嚴格保護良好水體和飲用水水源,加強全省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全省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做好涉水病區改水。開展空氣、土壤污染等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及時治理干預。(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健全氣象、洪澇、海洋、地震、地質災害等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發揮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強全省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完善社區、學校、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御設施及應急處置措施。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開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防災減災宣傳培訓、應急演練及救治。全面建立覆蓋全省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力爭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達到發達國家先進水平。進一步完善醫療急救體系,提高救治效率。(省民政廳牽頭,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減少兒童和老年人意外傷害致殘。完善傷害綜合監測體系,實施重點傷害干預技術指南和標準。實施兒童和老年人傷害預防和綜合干預行動計劃,減少兒童和老年人意外傷害的發生。開展社區和家庭綜合干預工作,創建兒童安全生活環境。積極開展兒童步行、乘車、騎車和防范溺水、跌落、誤食等風險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產品安全預警和傷害監測體系,完善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實施產品安全預防和風險通報等干預措施,強化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減少消費品安全傷害。加強對玩具、電子產品的質量監督和分級管理,減少對兒童青少年視力、聽力、精神等方面的傷害。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顯著改善康復服務。
加強康復服務。落實國家有關殘疾預防和康復政策,完善我省殘疾人康復政策法規體系。全面落實《廣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和《廣東省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普遍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康復,制定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實施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加強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加大康復人才培養力度,不斷提高康復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康復機構和康復服務組織。統籌康復服務資源,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中心等機構資源優勢,構建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滿足需要的省、市、縣三級康復服務網絡。加大殘疾人康復機構、殘疾人專門協會、助殘社會組織等改革創新力度,提高專業化服務能力,提升科學化管理水平,增加康復服務供給。落實好國家關于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政策,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研究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其他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全面推廣疾病早期康復治療,減少殘疾發生,減輕殘疾程度。制定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實施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廣輔助器具服務。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60號),搭建輔助器具產業促進平臺,完善基層輔具服務網絡,提升適配能力。鼓勵建立我省康復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政策,對殘疾人、老年人及工傷患者等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積極推進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建設,加大輔助器具服務人才培訓力度。全面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個性化適配,重點普及助聽器、助視器、假肢等殘疾人急需的輔助器具。將貧困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提標擴面。開展輔助器具租賃和回收再利用等社區服務,就近就便滿足殘疾人短期及應急輔助器具需求。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率達到80%以上。(省民政廳、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新(改、擴)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區應嚴格執行國家無障礙設計規范。推進政府機關、公共服務場所、公共交通設施、社區等的無障礙改造。繼續實施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進一步規范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推動公共媒體及政府機關為殘疾人提供語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務,鼓勵省、市電視臺開設手語欄目,地級以上市政府網站無障礙服務能力建設達到基本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殘聯、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做好因遺傳、發育、疾病和傷害等原因致殘的預防工作。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統籌實施本行動計劃。(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各地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法規政策,加強財政支持保障。加強殘疾預防相關立法,推動完善母嬰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殘疾康復等重點領域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制定完善殘疾預防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加強對重大致殘性疾病患者群體的救治救助,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支持殘疾預防基礎設施建設,在安排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適當向殘疾預防領域傾斜。(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法制辦、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服務體系,強化人才隊伍。以基層為重點,加強公共衛生、衛生應急、醫療服務、安全保障和監管、應急救援、環境污染防治、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康復服務等體系建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重要作用,指導社區、家庭做好殘疾預防,形成綜合性、社會化的殘疾預防服務網絡。加強醫務人員殘疾預防知識技能教育培訓,加大殘疾預防相關人才培訓力度,做好相關專業人員的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加快殘疾預防領域學科帶頭人、創新型人才及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支持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開設康復相關專業。加強專業社會工作者、助殘志愿者培訓,打造適應殘疾預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隊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參與。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殘疾預防項目投資、運營管理,提高殘疾預防服務供給能力和效率。通過政府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療、康復、輔助器具等服務機構,鼓勵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并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與公立機構同等的政策待遇。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殘疾預防領域創新型新業態、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老年人、殘疾人、高風險職業從業者等群體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倡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通過捐款捐贈、志愿服務、設立基金會等方式,支持和參與殘疾預防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廣東保監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科學研究,實施重點監測。按照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統籌布局殘疾預防相關科研工作。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積極開展致殘原因、機理、預防策略與干預技術等方面研究,促進先進、適宜技術及產品在殘疾預防領域的應用推廣。推進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試點,加強對殘疾預防基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建立統一的殘疾報告制度,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殘疾預防大數據利用能力,及時掌握殘疾發生的特點特征和變化趨勢,有針對性地采取應對措施。對出生缺陷、慢性病、意外傷害、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實施動態監測,加大監測力度,提高監測水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省網信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預防意識。加強殘疾預防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家庭和個人的殘疾預防法治觀念、責任意識。利用全國愛耳日、全國愛眼日、國際地貧日、出生缺陷宣傳周、國際減災日、國際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國防災減災日、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發布殘疾預防信息,宣講殘疾預防知識,廣泛開展殘疾預防“進軍營、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進家庭、進機關”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自我防護的意識和能力。采取針對性措施,做好殘疾高發區及圍孕圍產期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風險職業從業者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工作。(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安全監管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督導檢查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2020年實施計劃終期檢查。各地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本地的督導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