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業病
防治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為加強全省職業病防治工作,著力推進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和規范化建設,最大限度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發〔2016〕23號)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6〕10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衛生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重點職業病和新發職業病監測和評估預警能力不斷提升,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明顯下降,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慢性職業性化學中毒、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噪聲聾和手臂振動病等快速增長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設區的市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轄區內職業病診斷工作,各縣(市、區)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積極培育鼓勵綜合性醫療機構、臨床醫院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技術服務。推動職業病??漆t院規范化建設,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監管網絡不斷健全,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鼓勵具備條件的職業病防治機構參與提供職業病危害防控技術服務工作,設區的市以及各縣(市、區)至少確定1家政府舉辦的公益性質的職業病防治機構,統籌指導該地區職業病防治技術工作。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監測網絡,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的縣(市、區)實現全覆蓋,開展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的縣(市、區)覆蓋率達到90%。提升職業病報告質量,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100%。加強職業病危害監測與預警,強化安全監管部門職業衛生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全面掌握職業病防治基本信息。建立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完善職業病信息互通機制,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各地衛生計生、安全監管部門全面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員總數、職業健康檢查情況、疑似或確診職業病發病情況、享受職業病工傷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關信息。
——核化應急救援體系不斷完善。健全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應急救治網絡,在珠三角、粵東西北地區建立6個化學中毒應急救援分中心,在深圳、惠州、陽江、江門、汕尾等核電站所在地建立核輻射應急救援基地。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救助覆蓋率達到100%,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職業病源頭治理和前期預防。開展全省職業病危害調查,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以及危害地區、行業、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貫徹落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限制目錄管理制度,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以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手臂振動病等為重點,在礦山、有色金屬、冶金、輕工、機械、化工、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引導職業病危害較嚴重的用人單位主動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設立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公益性指導與援助平臺。加強對新發職業病危害的識別、評價與控制。
(二)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督促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建立防治管理責任制,推動企業依法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施統一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制度,提高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強化用人單位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按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規范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識設置和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依法組織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檢查,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
(三)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大力提升粵東西北地區和基層監管水平,重點加強縣、鄉級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建設。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擴大監督檢查覆蓋范圍,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監督檢查行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關閉。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部門。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在職業衛生監管中的作用。
(四)提升防治服務水平。結合我省職業人群和職業病危害特點,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按照區域覆蓋、合理配置原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明確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布局、規模、功能和數量。根據職責定位,充分發揮好各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和??漆t院職業病科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診斷、監測、評價、風險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推動職業衛生工作重心下沉,逐步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職業健康管理和健康促進工作。推進職業病??漆t院標準化建設,加強職業病診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大醫務人員技能培訓力度,規范診療行為,提高診治技術水平。進一步優化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程序,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斷與鑒定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加大投入力度,積極推動國家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基地的升級建設,打造國內一流、裝備精良、行動迅速、訓練有素的國家級化學中毒與核輻射突發事故衛生應急隊伍,建成“世界先進、全國領先”的核化醫學應急救援隊伍,不斷提升職業中毒和核輻射應急救治水平。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增加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等服務供給,創新服務模式,滿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多層次、多樣化的職業衛生服務需求。
(五)落實救助保障措施。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督促用人單位在合同中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推行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掛鉤浮動制度。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讓職業病病人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
(六)推進防治信息化建設。建立各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機制,統一數據規范與管理,逐步實現系統間各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的定時交換,推進部門和系統內現有信息系統的交流與共享。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和報告管理網絡,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衛生專項調查和職業病報告管理為基礎,持續、系統、及時收集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職業病病人工傷保險待遇和救助落實情況等相關動態信息。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狀況調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動態掌握全省職業病危害情況等信息。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掌握重點人群和行業的職業病發病特點、規律和趨勢。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做好防治工作。
(七)開展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動員全社會參與,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權威性和新媒體的便捷性,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積極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增強廣大勞動者職業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護意識。加強對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職業病防治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推進網絡培訓和遠程教育系統建設。創新方式方法,推動“健康企業”建設,營造有益于職業健康的環境。更新健康促進手段,及時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新問題。
(八)加強科研和成果轉化應用。圍繞嚴重危害我省勞動者健康的重點職業病,開展發病機理、職業健康損害、流行病學、疾病負擔等研究,將職業病防治中亟待解決的關鍵性技術難題列入我省科技攻關項目。加強對粉塵、噪聲、手傳振動、有機溶劑、重金屬、電離輻射等傳統職業病危害,以及非電離輻射、職業緊張和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引起的新型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新技術研究。推進干細胞預防治療多發、難治職業病的動物實驗及臨床研究。重點開展防塵、防毒、防輻射、防噪聲、防振動等綜合治理適宜技術研究與推廣。實施職業病防治科技示范、學科建設、專業人才培養等重點項目和工程,創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大力發展職業健康促進新技術,加強職業病流行病學調查和大數據分析,發揮信息技術在職業病監測、預防控制和風險評估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國際職業衛生合作,加強國際學術和技術交流,積極吸收、借鑒和推廣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增強對東南亞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技術輻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多措并舉,形成合力,實現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三方代表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專項調查,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源頭治理,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加強職業健康檢測評價等技術支撐能力建設。省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指導開展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將職業病防治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申報制度。省教育廳負責組織中職、高職類學校開展職業健康教育。省科技廳負責將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等研究納入省重點科研計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新技術等科研和成果推廣。省公安廳負責查處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因職業病危害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犯罪案件。省民政廳負責將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省司法廳負責組織向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提供法律援助。省財政廳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和職業病人的工傷認定,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落實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保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省國資委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省屬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省工商局配合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省總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關行業領域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協同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經費投入。各地要根據職業病防治形勢,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用人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保障生產工藝技術改造、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各地要繼續探索工傷保險基金在職業病預防、診療和康復中的作用,同時加大救助經費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各地要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和??漆t院職業病科等梯隊建設,提高縣、鄉級職業衛生服務能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加大培訓力度,重點加強對臨床和公共衛生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實施職業衛生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培養職業衛生領域高端人才。制定培養計劃,補齊粵東西北地區職業病防治技術人才短板。
(五)完善地方法規標準。研究制定有前瞻性、符合地方特點的職業病防治地方法規。鼓勵有立法權的市探索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制度。完善重點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等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方案。健全職業健康監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病醫療救治康復和職業病賠償等地方標準和規范。
四、督導與評估
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要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價工作,2020年組織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結果報省政府。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本地區職業病防治的階段性目標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