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計生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9日
廣東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8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目標
最大限度發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減少艾滋病新發感染,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不斷減少社會歧視,將我省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確保完成《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各項目標。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0%以上。
——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4%以下。
——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比2015年增加一倍。
二、防治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根據大眾人群、青年學生、流動人口、出國勞務人員和老年人的不同特點,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多途徑、多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艾滋病危害性和防治知識、健康素養等宣傳教育。各地宣傳、網信、新聞出版廣電、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指導將艾滋病防治宣傳列入日常工作計劃,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開展高校和職業學校預防艾滋病教育試點,強化重點人群艾滋病感染風險及道德法治教育。在全社會倡導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導大眾形成對自身健康負責、自覺抵制賣淫嫖娼等社會丑惡現象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綜合干預。強化社會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加強網絡管理,持續開展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專項行動,及時清理傳播色情信息、從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網絡平臺和社交媒體。全面落實在賓館等公共場所和車站、碼頭等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場所放置安全套或設置安全套發放設施的要求。加強疫情和危險因素監測,開展信息互通、協同干預等聯防聯控工作。探索男性同性性傳播的綜合干預策略。加強性病防治,強化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及性病篩查,及時進行規范化診斷治療。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有效管控吸毒人員,開展及時、有針對性的戒毒治療、康復指導和救助服務。保持禁毒工作高壓態勢,將艾滋病防治與禁毒工作緊密結合,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艾滋病。
(三)提升檢測咨詢和隨訪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實驗室檢測網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應當具備艾滋病快速檢測能力。監管場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設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或快速檢測點。疫情嚴重地區要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和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探索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加強隨訪工作,做好流動感染者和監管場所感染者、病人轉介隨訪服務。落實在華外籍感染者防治政策。
(四)落實核酸檢測和預防母嬰傳播工作。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和血站核酸檢測實驗室布局,供應臨床的血液全部按規定經過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健全無償獻血長效工作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獻血,嚴厲打擊非法采供或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加強對出入境人體組織、血液、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檢疫。全面落實預防母嬰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傳播綜合干預措施。大力開展婚前、孕前健康教育和咨詢活動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盡早接受檢測。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孕產婦)在孕早期、初次產前檢查和助產時,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費檢測與咨詢,對發現的感染者要及時提供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服務。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新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等系列干預服務。
(五)落實救治政策。全面實施抗病毒治療政策,為居住地在廣東省內的符合國家免費抗病毒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不受戶籍限制)提供免費抗病毒治療藥物和必要的CD4細胞、病毒載量檢測。推廣抗病毒診療“一站式”服務,加強耐藥監測,加強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療工作。加強監管場所內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規范化治療。逐步擴大中醫藥治療規模。開展中西醫綜合治療試點,扶持中醫藥治療艾滋病工作。
(六)健全保障和救助政策。全面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相關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鼓勵有條件地區為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提供必要保障。加強對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
(七)支持社會組織參與。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等領域開展工作。進一步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參與省級艾滋病防治項目。合理設置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做好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工作。制定并實施優惠政策,動員和支持企業、基金會、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公益活動。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進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保障藥品供應,提高科研水平和防治能力。各職能部門要落實防治職責,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加強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加強培訓。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補償機制,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省有關部門要對疫情嚴重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給予重點支持。
四、督導與評估
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制訂本行動計劃督導與評估方案,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在“十三五”末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