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投資審計是國家審計的一項重要業務。全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牢固樹立法治思維,支持和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履行好政府投資審計法定職責,依法有效運用審計結果,不能強制要求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竣工結算依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相關管理責任,加強項目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切實提高投資績效。各級審計機關要堅持在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開展審計工作,加強對關系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工程的審計監督,確保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努力推動投資審計工作持續健康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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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
省審計廳
為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審投發〔2017〕30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我省投資審計工作,切實提高投資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防控審計風險,現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牢固樹立依法審計意識,嚴格在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獨立開展審計工作
(一)牢固樹立依法審計意識,堅持在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開展審計工作,依法確定審計對象和范圍,嚴格規范審計取證、資料獲取、賬戶查詢、延伸審計、審計處理等行為。
(二)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關不得參與工程項目建設決策和審批、項目概(預)算編制及調整、征地拆遷、工程招標、標底審核、物資采購、材料價格認定、隱蔽工程驗收簽字、質量評價、工程結算等管理活動。不得超越審計權限,“以審代結(算)”“以審代補(償)”,代替建設單位承擔工程結算審核、征地拆遷費用審計(核定)等工作。
二、堅持量力而行、突出審計重點,提高投資審計工作質量和效果
(一)根據本地區公共投資項目實際情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確保質量的原則,統籌制定年度投資審計項目計劃。加強政府及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做到審計項目計劃與審計資源能力相匹配,不能過度地去完成力所不能及、不能勝任的審計工作,不能規定所有的投資項目或一定金額以上的投資項目都必須經審計機關審計。堅決杜絕未納入審計計劃的“簡易程序”審計項目。
(二)審計機關要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要求,嚴格執行審計項目計劃,履行規定流程和審批復核程序,嚴格審計報告和公告制度。加強對政府投資為主,關系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工程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轉變原有的單一工程造價審計模式,緊緊圍繞重大項目審批、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工程招投標、物資采購、工程結算、資金管理等關鍵環節,合理確定審計重點,運用先進技術方法,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各級政府對本級審計機關、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審計計劃監督管理,創新審計組織方式,優化審計資源配置,統籌組織開展好本地區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健全完善各級審計機關的考核制度,加強各級審計機關投資項目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大考核力度,促進各級審計機關不斷提高投資項目審計質量。
三、健全和完善制度,依法有效運用投資審計結果
(一)嚴格遵守審計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資審計制度,認真履行工程結算審計法定職責,促進相關單位履職盡責,提高投資績效。
(二)加強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的審計,但不能強制要求以審計結果作為建設項目竣工結算依據。平等民事主體在合同中約定采用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依據的,審計機關應依照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尊重雙方意愿。
(三)審計機關應依法獨立出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的結算不實等問題,應作出審計決定,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對審計發現的違紀違法、損失浪費等問題線索,應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要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督查機制,促進整改落實和追責問責。
四、規范中介機構參與投資審計的行為,防范投資審計風險
(一)審計機關在投資審計工作中確有必要購買社會服務的,或者引入中介機構協審的,應嚴格把關,依法審慎進行。要進一步健全規范中介機構準入機制,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規定選取中介機構。
(二)禁止對中介機構出具的結果未經復核直接予以認定的行為。應當采取分析性復核、經驗性復核、隨機抽樣、實地勘察等方法,對中介機構出具的報告和結論及相關依據、證明材料進行必要的復查和抽審??梢圆扇〕椴?、復查、外請第三方復核等多種形式對中介機構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
(三)建立有效的付費機制和中介機構考核與獎懲機制,加強全過程監管,對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等嚴重失信和違反職業道德的中介機構要加大通報和責任追究力度。
五、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審計權力運行的監督
(一)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等廉政紀律、保密紀律、工作紀律,堅守審計職業道德,不得利用審計職權、個人影響謀取私利。堅持公開透明,嚴格復核、審理和業務會議制度,加強對審計權力運行監督。
(二)針對投資審計的廉政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強化廉政制度建設。加強審計項目廉政回訪等監督檢查,抓好廉政制度貫徹落實工作,切實防控廉政風險和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