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江西)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1月28日
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江西)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我省中醫藥改革創新,打造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江西樣板”,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合作框架協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同意江西省為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函》(國中醫藥辦函〔2016〕179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16〕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該行動計劃。
一、發展目標
立足江西中醫藥文化底蘊、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等比較優勢,以供給側結構性綜合改革為突破口,不斷改革完善發展政策和機制,探索建立中醫藥產業綠色發展新模式,推動江西中醫藥產業事業融合發展,將中醫藥產業打造成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中醫藥強省目標。
到2020年,建成全國最重要的中藥材種植養殖、加工、現代制藥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全省以道地中藥材為主的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100萬畝,建成30個贛產道地藥材和優勢中藥材種植基地;中藥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年銷售收入超百億元企業達到5家,全省中藥產業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15%以上,達到1000億元;基本建成以中醫醫療、養生保健、康復養老、健康旅游為重點的省、市、縣(市、區)三級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構建比較完善的中醫藥創新體系,中醫藥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臨床研究基地等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分別達到4家、30家,產學研醫相結合的中醫藥技術創新、協同服務進一步加強;構建中醫藥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的人才培養體系,為中醫藥發展提供各級各類人才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積極發展中醫藥+農業,探索建立中藥綠色種養新模式。
1.推進中藥材主產區種植業發展。重點建設撫州、宜春、九江、吉安、上饒等5個主產市,著力種植車前子、黃梔子、吳萸子、枳殼等為代表的贛產道地藥材,形成一批大宗優質中藥材、藥食兩用中藥材生產基地,保障中成藥大品種和中藥飲片的原料供應。(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林業廳)
2.加強珍稀中藥材保護利用。建設稀缺瀕危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重點針對龍腦樟、白芨、粉防己、蛇類、穿山甲等珍稀瀕危藥用物種,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對野生資源的依賴程度。(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林業廳)
3.提高中藥材種植養殖管理水平。推進中藥材標準化、規?;?、集約化生產。大力發展中藥材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和合作聯社,提高規?;洜I水平。鼓勵中藥生產企業向中藥材產地延伸產業鏈,開展精深加工,提高中藥材資源綜合利用。(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信委)
4.實施優質中藥材生產工程。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采儲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原產地標記制度,深化中藥飲片認證和標識工作,探索構建中藥飲片產品的溯源體系,保障和提升藥材產品質量水平。(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商務廳)
(二)大力發展中醫藥+工業,探索建立中藥綠色制造新模式。
1.壯大中藥制造產業集群。以南昌為核心區,建設中國(南昌)中醫藥科創城。實施樟樹藥都振興計劃,加快宜春、撫州等地中藥特色產業園區和鷹潭、贛州、吉安等地規模產業集群基地建設,推動各種生產要素聚集,延伸和完善產業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發改委)
2.培育中藥龍頭骨干企業。支持濟民可信集團、仁和集團、匯仁集團、青峰醫藥集團、江中集團等中藥生產企業進一步擴大規模,力爭每家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都突破100億元,爭取1-2家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突破300億元,進入全國領先行列。支持一批快速成長企業豐富產品線,加快形成領域內核心品種,力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億元。加快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步伐,鼓勵龍頭骨干企業采取并購、控股、注資等方式實行資產重組和戰略整合,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中醫藥企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發改委)
3.積極發展中藥大品種。幫扶一批獨家生產、擁有知識產權或列入中藥保護目錄的品種提高市場占有率,力爭喜炎平、金水寶、健胃消食片、康萊特等產品年銷售額突破50億元,新增10個銷售額過10億元重磅品種和20個銷售額過億元優勢品種。(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發改委)
4.推動中藥現代化制造。加強中成藥新藥研發和二次開發。組建省級重要制劑中心,鼓勵醫療機構開發利用自制中藥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劑和院內制劑。推動中藥與現代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妝品等融合創新,支持食療科技創新。加強中藥關鍵技術產業化應用和新型輔料的應用研究,開展中藥炮制加工工具、制藥裝備的研制。(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廳)
(三)加快發展中醫藥+服務業,探索建立中醫綠色服務新模式。
1.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健全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國家級和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省級國醫院、市級國醫館、縣級國醫堂、基層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加快江西省中醫醫療集團和江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步伐。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一批重點(特色)??坪蛢瀯荩▽2。┲委熤行?,建設區域優勢??疲▽2。┓旨壴\療協同體。大力發展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服務模式。開展中醫特色優勢診療服務地方標準研制,力爭在全省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中醫特色優勢診療服務樣板。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做到合理診斷、合理檢查、合理治療。(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積極推廣應用熱敏灸技術。拓寬融資渠道,實行市場化運作,加快推進中醫康復(熱敏灸)聯盟連鎖化經營、集團化發展。組建江西省熱敏灸聯盟集團,實施熱敏灸省外、海外發展計劃,培育國際知名的中醫藥品牌和服務機構。(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3.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新業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養老機構,支持集團化或連鎖化經營。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旅游有機融合,創建一批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辦好中醫藥產業國際論壇,促進中醫藥國際交流和合作。建設中醫藥“雙創”示范基地,培育中醫藥專業電商平臺。充分挖掘旴江醫學和杏林文化資源,積極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產業。(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旅發委、省工信委、省外僑辦)
三、保障措施
(一)創新體制機制。省中醫藥事業推進小組統籌協調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健全省、市、縣(市、區)中醫藥管理體系,在疾控等公共衛生機構強化相關職責。充分發揮中醫藥產業聯盟、中醫藥學會、專利事務所等相關社會組織、中介組織作用。開展中醫藥特色健康城市試點,建設一批中醫藥與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示范區。(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編辦、省衛生計生委)
(二)完善相關政策。健全中醫藥行業準入制度,凡國家政策法規未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外地資本開放。對社會資本開辦的中醫藥產業基建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出臺中藥材種植養殖指導意見和扶持辦法。保障中醫院、中醫保健機構、中醫養老機構和中藥企業建設用地需求,優先安排科技型中藥企業入駐產業園區。落實對中醫藥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與成本抵扣優惠政策。加大政府對中醫藥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放開省管非處方中藥價格,適當提高中醫服務尤其是非藥物治療等項目價格,將符合規定的中醫診療項目、中成藥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發改委、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
(三)推動科技創新。支持鼓勵中醫藥類龍頭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組建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中醫藥前沿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研究,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依托江西中醫藥大學組建國家級中醫藥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大各類科技資源、創新計劃對中醫藥研發的立項支持力度,完善中醫藥創新激勵政策,加大對中醫藥研發和成果轉化的獎勵力度,提高中醫藥創新能力建設水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信委、省發改委)
(四)加強人才培養。積極探索高水平中醫人才培養模式,支持省內中醫藥院校等建設一批中醫藥重點學科、專業、課程和臨床教學基地。支持江西中醫藥大學建設國家一流學科,擴大博士學科點、博士后工作站規模。加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積極開展中醫臨床人才培養與醫教協同改革試點。大力發展中醫藥職業教育,支持組建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實施中醫藥人才培養“杏林”計劃,積極引進一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
(五)整合各類資金。研究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支持中醫服務體系建設、新藥研發和產業化。引入社會資本,組建中醫藥創業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推動中醫服務、中藥生產及流通創新發展。政府安排的研發、技改、基建等財政性專項資金,要對中醫藥新服務、新產品、新技術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人才引進培養、市場開拓、中藥材規范化種植等給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中藥材抵押貸款創新、藥農小額信用貸款等業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衛生計生委)
(六)加強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建立中醫藥綜合監督執法體制機制,加強中醫藥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綜合執法會商應對機制,強化日常監督執法,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藥廣告以及制售假偽劣中藥行為,規范中醫藥服務秩序,確保群眾醫療安全。(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推進中醫藥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研究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意見和辦法。要創新工作方法,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的中醫藥綜合改革新局面。要加大宣傳,擴大影響,努力營造中醫藥綜合改革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