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1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
省國資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部署,進一步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8號)精神,結合省國資委和省屬企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的戰略部署,緊扣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主旨主線,突出強化管資本重點職能、突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突出加強黨的建設,圍繞“三轉三管”目標,即從管企業為主轉為管資本為主,從事前管理為主轉為事中事后管理為主,從直接管理為主轉為間接授權管理為主,調整監管事項,改進監管方式,依法行權履職,推進集中統一監管、授權監管、依法監管,做到放權放開放活,讓企業充滿活力,同時管精管住管好,實現國資監管專業化、法治化、規范化,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基本原則
堅持準確定位。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要求,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省國資委作為省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根據授權代表省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不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依法行使自主經營權。
堅持依法監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和完善出資人監管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健全監管制度體系,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全面加強國有資產監督,充實監督力量,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堅持搞活企業。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突出權責一致,確保責任落實,將精簡監管事項與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打造適應市場競爭要求、資源配置效率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現代企業。
堅持提高效能。明確國有資產監管重點,調整優化監管職能配置和組織設置,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整合監管資源,優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效率,加強監管協同,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動態監管,實現依法監管、分類監管、陽光監管。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健全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切實發揮群團組織作用,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三、重點任務
按照職權法定、規范行權的要求,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調整、精簡、優化監管職能,將強化出資人監管與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相結合,將精簡監管事項與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將落實保值增值責任與搞活企業相結合,堅持權力和責任相統一、相匹配,層層建立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確保企業接住管好精簡的監管事項,體現國資監管要求,落實保值增值責任。
?。ㄒ唬娀苜Y本重點職能。
1.完善規劃投資監管。服從國家戰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省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調整優化省屬國有資本布局,加大對省出資監管企業投資的規劃引導力度,加強對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審核,制定并落實省出資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改進投資監管方式,明確企業是投資活動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取消對企業具體投資項目(境外非主業投資項目除外)的審核或備案,指導監督企業加強投資管理,完善投資管理制度,規范投資行為,防控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過程監督,開展投資項目第三方后評價,依據監督和評價進行投資績效考核,對重大違規投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加強對出資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指導,支持和推進企業參加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境外投資管理體系,嚴控投資風險。
2.突出國有資本運營。加強對國有資本運營工作的研究和指導,圍繞服務國家和全省發展戰略目標完善國有資本布局規劃。發揮國有資本運作對實體產業投資的輻射拉動作用,采取市場化方式推動設立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基金、國際化經營基金、創新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等相關投資基金。積極探索創新國有資本授權經營模式,扎實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運作機制。組織、指導和監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資本運營,鼓勵國有企業追求長遠收益,推動國有資本向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傳統優勢產業和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領域集中。
3.強化出資人激勵約束。合理界定省國資委和企業董事會的業績考核層級權限,實現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協同聯動,進一步發揮考核分配對企業發展的導向作用,實現“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改進考核體系和辦法,強化目標管理、對標考核、分類考核,對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業領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實行差異化考核。嚴格貫徹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建立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
4.完善國有產權代表制度。明確省國資委委派的董事為國有產權代表,建立國有產權代表履職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工作制度,保障省國資委與出資監管企業之間的信息渠道暢通,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5.優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改進國有資本收益管理,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國有資本預算管理促進國有資本運營績效提升的導向功能。
?。ǘ┘訌妵匈Y產監督。
1.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健全監事會、財務總監、法務總監、紀檢監察等多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建立健全職工監事制度,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規范國有資本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監管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加監督專門力量,分類處置和督辦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進一步促進監督成果在業績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綜合運用。
2.強化外派監事會監督。完善監督工作體制機制,推動實施監事會監督全覆蓋。突出監督重點,圍繞企業財務和重大決策、運營過程中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事項和關鍵環節以及董事會和經理層依法依規履職情況等重點,著力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改進監事會監督方式,落實外派監事會糾正違規決策、罷免或者調整領導人員的建議權,建立外派監事會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問責的履職記錄制度,促進監督效能提升。
3.嚴格落實責任。建立健全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完善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構建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經營投資責任體系。加大對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力度,綜合運用組織處理、經濟處罰、禁入限制、黨紀政紀處分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手段,依法依規查辦違法違規經營投資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
(三)精簡與整合監管事項。
1.取消一批監管事項。嚴格按照出資關系界定監管范圍,將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依據的職責事項,予以取消。減少對企業財務管理、薪酬管理、內部改制重組等事項的直接管理,以事后報備和信息化管理方式為主,切實減少事前審批和備案,重點管控企業整體財務狀況。
2.下放一批監管事項。嚴格按照出資關系開展出資人監管,將原本屬于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以及已延伸到各級出資企業的事項,下放給企業自主決策。國有企業要進一步明確各治理主體行權履職邊界,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3.授權一批監管事項。結合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落實董事會職權、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等試點工作,將出資人的部分權利授權試點企業董事會行使,同時加強備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督。授權企業董事會在決定企業的年度投資計劃、對省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系統內企業提供擔保等方面行使職權,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試點企業董事會要進一步健全和規范決策制度,明確授權事項在企業內部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落實相應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4.移交一批社會公共管理事項。落實政資分開原則,立足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定位,全面梳理配合承擔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分類處理建議,交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行使。
5.整合相關監管職能。按照效能原則,整合監管資源,優化監管流程,做好內設機構調整和職能配置。整合企業改革職能,集中力量加大對改革改制、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的指導服務力度。整合經濟運行監測職能,集中統一開展出資企業財務動態監測和經濟運行分析評價,及時、準確提供企業運行數據,為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提供基礎支撐。合理配置指導和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協調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監管企業與地方加強合作等方面的職能。
6.強化推動科技創新職能。整合科技管理協調服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知識產權保護、企業質量品牌建設等職能,明確省出資監管企業科技創新方向和重點任務,推動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完善技術創新體系、提高科技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協調落實科技創新扶持政策、資金和項目,更好發揮省出資監管企業在創新發展中的引領帶動作用。
?。ㄋ模┤婕訌婞h的建設。
1.加快建立完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落實“四同步”“四對接”要求,加強省出資監管企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保證黨組織工作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得到有效發揮。落實《江西省省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實施辦法》(贛辦發〔2017〕40號)和《江西省省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辦法(試行)》(贛組辦〔2017〕8號),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進一步強化履職盡責意識。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注重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2.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寫入國有企業章程,明確黨組織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和作用,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細化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規則和程序,使黨組織發揮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使黨組織成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
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機制相結合。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選任標準,把住確定標準、規范程序、參與考察、推薦人選等關口,保證黨對組織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權。積極探索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按照市場規律對經理層進行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樹立正向激勵的鮮明導向。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國有企業人才聚集的體制機制。
4.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加大對省出資監管企業黨委(黨組)和黨員領導人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問責力度。依法對省出資監管企業開展巡視監督,加強對企業開展內部巡察的領導和指導。
?。ㄎ澹└倪M監管方式手段。
1.強化依法監管。嚴格依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權履職。健全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明確各治理主體行權履職邊界。引導企業修訂完善公司章程,承接好省國資委授權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規范董事會運作,按出資比例委派董事、監事,健全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將國有出資人意志和職工群眾意志有效體現在公司治理結構中。
2.實施分類監管。針對國有企業的不同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研究制定差異化的監管目標、監管重點和監管措施,因企施策推動企業改革發展,促進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在戰略規劃制定、資本運作模式、人員選用機制、經營業績考核等方面,實施更加精準有效的分類監管。
3.推進陽光監管。依法推進國有資產監管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依法向社會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指導監管企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依法依規公開治理結構、財務狀況、關聯交易、負責人薪酬等信息,積極打造陽光企業。
4.優化監管流程。依法規范權力運行,強化內部流程控制,確保權力運行協調順暢。研究推進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和定期輪崗,科學調整內設機構和崗位職責權限。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整合信息資源,暢通內設機構、監事會共享渠道,指導企業健全產權、投資、財務等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監測,提升整體監管效能。
5.加強群眾監督。引導職工群眾通過工會進行民主監督。落實好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制度,暢通職工群眾建言獻策、實時監督的渠道,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職工充分參與對國有企業效能考評、作風評判、年度評議等事項中來。切實保障職工董事、職工監事代表職工源頭參與公司決策和監督。
四、組織實施
省國資委要依據本方案全面梳理并優化調整具體監管職能,承接好國務院國資委下放的地方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項的審批權限等職責,相應調整內設機構,明確取消、下放、授權的監管事項,修改完善出資人監管的權力和責任清單,按程序報批后向社會公開。要堅持試點先行,結合企業實際,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分類放權、分步實施,確保下放和授權企業行使的職責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積極適應職能轉變要求,及時修改完善涉及的國有資產監管規范性文件。
各地市可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職能轉變方案。
附件:精簡的國資監管事項(共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