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清理規范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豫政〔2017〕3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家部分法律、法規和規章調整變化情況,為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政府決定清理規范14項和新列入保留3項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現予公布。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認真做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要加強對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人員執業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破除壟斷,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附件:
1.省政府決定清理規范的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14項)
2.省政府決定新列入保留的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3項)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