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30日
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
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全面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構建從“農田到餐桌”的覆蓋人民群眾日?;鞠M食品的“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文件的精神,結合我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創建和食品安全黨政主抓、部門主管、企業主體、主官主責、人人主人責任體系建設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源頭可溯、去向可追、風險可控、公眾參與”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碼”(一個批次產品有唯一的追溯碼)為總體思路,構建數據驅動、多方協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打造統一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建立覆蓋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終端銷售、檢驗檢測、政府監管、企業管理、公眾查詢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實現食品質量安全全覆蓋全鏈條可追溯,保障廣大群眾飲食安全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我省食品安全狀況的穩步提升。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四個最嚴”。按照“四個最嚴”的標準,堅持我省食品安全“五主”責任體系,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嚴格督促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食品安全追溯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管理職責,用高標準建設“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實現食品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二)堅持全程覆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應確保在種植、養殖、加工、銷售以及餐飲服務環節全過程全鏈條,并全面覆蓋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類食品,包括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酒、調味品、食鹽以及地產特色食品等。
(三)堅持立法先行。要積極構建我省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一攬子法規制度體系,以地方規章、部門規范性文件等多種形式,明確規定納入追溯范圍的食品種類、生產經營主體類型、各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主體職責、追溯機制和標準等,為有力推進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堅持多元共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建立產品追溯制度,落實食品安全追溯主體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源頭(包括種植、養殖、初級加工)環節提供有效準出憑證,督促食品加工企業在采購食用農產品原料時查驗有效準出憑證;督促市場管理者和經營者,對進入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商場、連鎖超市及主要農貿市場的食用農產品查驗有效準出憑證,把好準入關;制定激勵扶持政策,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的示范引領作用;豐富追溯信息的社會應用,積極引導廣大消費者參與,強化社會監督,實行市場倒逼,推進全行業改進和完善追溯體系。
三、工作任務
(一)制定我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以及有關地方規章和政府規范性文件,構建我省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一攬子法規制度體系。加快啟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地方規章立法工作,省直各相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制定相應規范性文件,并出臺激勵扶持政策。特別要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中明確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以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生產經營主體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罰則。
(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標準規范
我省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相關標準的制定要按照“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堅持“嚴、實、高”的原則,構建科學、適用、合理的標準體系。一是制定福建省“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的地方標準。追溯編碼規定追溯的編碼結構和載體,作為省級追溯管理平臺后臺數據庫中統一的食品追溯識別碼,該追溯編碼地方標準發布后,在全省范圍內向社會免費使用并積極推廣,夯實“一品一碼”追溯的工作基礎。監管部門和消費者通過訪問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或者手機下載APP掃追溯碼的方式,可以獲知該追溯碼對應食品或食用農產品的產地、生產經營者、生產日期、檢驗檢測等相關信息。二是制定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術標準。主要包括追溯信息的數據標準、接口標準、交換標準等。追溯信息數據標準應至少包括產地、生產經營(種植養殖)主體資格、生產(收割捕撈)日期、檢驗檢測等四大類要素,接口標準和數據交換標準應明確其他追溯平臺接入省級追溯管理平臺并開展數據交換需遵循的技術規范,從而為各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現有追溯平臺升級改造,并實現向省級追溯管理平臺推送和下載數據提供統一的標準規范。
(三)建設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
引入第三方公司負責開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平臺的主要定位為覆蓋食用農產品、水產品、預包裝食品,并貫穿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出入境、流通、消費全過程全鏈條的追溯管理信息化平臺。平臺擬包括四大功能模塊,一是企業主體管理功能,二是政府部門監管功能,三是公眾查詢反饋功能,四是數據匯聚管理分析功能。
該平臺與省市各相關政府部門、企業、協會等現有追溯平臺進行聯通對接,實現對食品藥品監管、農業、海洋漁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糧食、商務、質監、工商、林業、衛計等部門相關追溯數據的統一匯聚,對已經自建有追溯平臺的企業開放數據接口,實現企業追溯數據的上傳和管理。該平臺通過對各環節各主體產生的追溯信息進行及時匯聚、核對、清洗、關聯、分析等處理,實現追溯信息的上下游關聯,打造全程追溯數據鏈條,對食品安全風險進行監測、研判和預警,從而構建起我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面、準確、完整、規范的統一技術支撐平臺。
(四)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建設
要制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建設標準,并以此為依據,加大對市場的改造建設力度,打造符合農產品追溯要求的規范化批發市場。一是要建設完善市場的“一進口一出口”。要在批發市場內分別設置入場區、待檢區、交易區、貯存區、出貨區等專門區域;對市場主入口進行規范改造,建設統一專用的進貨車輛通道,設置門崗門禁,嚴把農產品的準入關和檢測關,杜絕農產品從非正規渠道進入和流出市場,確保進場和離場的農產品全面納入追溯管理范圍,實現“一進口一出口”的閉環式管理模式。要在市場內構建追溯碼的讀取、識別、賦寫、流轉等工作機制,配備所需的電子讀寫設備和載體。二是提升市場檢驗檢測能力。要在批發市場建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檢驗室,并配備所需的檢測人員、設備、試劑和其他配套設施等。嚴格執行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強化準出和準入的有效銜接。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食用農產品中,市場主辦方對不具備檢測報告的要進行批批檢測,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還要按照當天交易批次的一定比例(建議不少于10%)進行抽檢,確保進入批發環節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追溯體系管理運營模式
一是要建立以“源頭賦碼、過程記錄”為核心的食品追溯管理責任體系。打造各方共同參與、共創價值、共享成果的良性機制。農業、海洋漁業、林業、經信、出入境檢驗檢疫、糧食、食品藥品監管、衛計等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源頭賦碼”的工作原則,督促種植、養殖、加工生產、進口總代、一級批發、原糧購銷等源頭和上游環節嚴格按照“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統一賦追溯碼;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責任主體要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傳等工作。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包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畜禽集中屠宰廠(場)等],原糧、政策性糧食經營企業,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批發經營者(包括食品進口商、食品批發銷售者、兼營食品批發業務的貯存運輸服務企業等),特定食品零售經營者(包括大型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大型以上餐館、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務的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應當按規定及時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食品安全監管各有關政府部門按照指定的數據標準和接口規范,對本部門已建成在用的各自追溯平臺進行適當改造升級,并向省級追溯管理平臺推送本部門職能監管環節的追溯信息,實現雙向數據交換。消費者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通過采取手機掃追溯碼、上網查詢等方式,了解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要踴躍投訴舉報、積極建言獻策。二是發揮數據驅動作用,創新追溯平臺運營模式。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注入運營資金、制定激勵政策,引入有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第三方完成平臺互聯、數據匯聚、數據管理、應用培訓、平臺推廣、應用開發等工作。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爭取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支持,促進省級追溯管理平臺與中國商品信息庫、省法人基礎數據庫進行數據對接,實現與商品條碼信息、法人主體信息的實時數據交換。要充分發揮數據價值驅動的作用,調動第三方運營商的積極性,通過構建追溯信息鏈條,開展數據分析挖掘,服務于政府部門監管召回和消費者查詢互動等要求,營造政府、企業、消費者多方共贏的工作格局,促進我省食品追溯體系健康、高效、可持續運行。
四、責任分工
(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牽頭建設“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
2.配合相關部門擬訂《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
3.牽頭與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建立商品條碼信息的數據共享機制;
4.負責生產經營環節預包裝食品追溯管理平臺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5.對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環節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6.出臺激勵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環節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二)省財政廳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需要,負責統籌所需建設項目資金。
(三)省農業廳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健全并落實食用農產品源頭環節準出制度,確保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時賦有追溯碼,統一產地準出憑證格式;
2.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畜禽屠宰環節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3.對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4.出臺激勵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四)省海洋漁業廳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健全并落實食用水產品源頭環節準出制度,確保食用水產品產地準出時賦有追溯碼,統一產地準出憑證格式;
2.負責食用水產品養殖環節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升級建設、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3.對食用水產品養殖、初級加工等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4.出臺激勵食用水產品養殖、初級加工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五)省商務廳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組織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實現“一進口一出口”的閉環式管理模式。
(六)省質監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牽頭制定福建省“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規定追溯編碼的編碼結構和載體;
2.配合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做好商品條碼信息庫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數據對接;
3.提供省法人基礎數據庫數據調用接口,做好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數據對接。
(七)省工商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工商部門現有的市場主體信息數據。
(八)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轄區進口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轄區內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進口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九)省糧食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負責糧食部門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2.對原糧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銷售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3.出臺激勵原糧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銷售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十)省林業廳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食用林產品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食用林產品種植、初級加工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十一)省經信委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食鹽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食鹽生產經營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十二)省衛計委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餐具、飲具消毒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十三)省數字辦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負責對“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進行立項審批、經費預算和劃撥、建設指導、項目驗收等,并為平臺運行和追溯數據管理提供所需的計算資源、存儲資源、網絡資源和數據資源等;
2.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省審批數據共享平臺的有關市場主體信息數據。
(十四)省政府法制辦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負責《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初審工作。
五、推進進度
(一)2017年8—10月:
1.省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我省食品安全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部門分工、進度安排和經費預算等;
2.完成省級追溯管理平臺建設項目可研編制、立項申報等工作,省數字辦10月中旬完成項目批復并落實追溯平臺管理建設經費;
3.完成省級追溯管理平臺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確定項目建設和運營單位;
4.完成制定福建省“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
(二)2017年11月:
1.出臺《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
2.完成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術標準。
(三)2017年12月:
完成試點工作,實現重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全過程可追溯。具體工作內容:
1.每個設區市在中心城區改造建設1個以上的“一進口一出口”農產品批發市場;
2.省直各相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出臺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追溯工作(包括源頭賦碼和上傳追溯信息等)的相關激勵扶持政策;
3.開發完成省級追溯管理平臺;
4.構建全省統一的食品追溯數據資源池,完善商品條碼和法人主體的基礎信息數據,實現對政府相關部門和相關企業現有追溯平臺的對接和數據匯聚。
(四)2018年全年:
各部門依據職責全面推進對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類食品的“一品一碼”追溯工作,總結試點經驗,完成對全省43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一進口一出口”標準化建設改造,實現全省范圍內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全過程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把該體系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年度計劃,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統籌各方資源,有序推動建設工作。
(二)落實部門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本地區“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的具體實施,會同經信、衛計、農業、海洋漁業、林業、商務、糧食、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協作機制;上述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和工作實際,制定細化分解實施方案,出臺相關激勵扶持政策,共同推動落實各項工作。發改、財政、工商、質監等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認真做好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建設有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實項目經費。各地政府把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推動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1.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建設、維護、管理、運營等費用。包括:(1)平臺一次性開發建設以及日常維護所需費用,預估500萬元(以省數字辦立項批準金額為準)。(2)平臺管理運營費用,包括與政府部門和企業現有追溯平臺的改造對接、數據匯聚、數據管理、數據分析、應用培訓、平臺推廣、應用開發等費用,預估每年1000萬元(以省數字辦立項批準金額為準)。各相關廳局現有追溯平臺的升級改造費用另作預算。
2.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建設費用。對目前全省43個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標準化建設,使其符合追溯管理有關要求,具體費用由商務部門提出預算。
3.各相關部門現有追溯平臺改造建設及相關設備配備費用。各相關政府部門對其當前在用的追溯平臺進行改造升級(或新建平臺),以及配套相關追溯設備,以實現能夠按要求向省級追溯管理平臺推送相關追溯信息。具體費用由各建設部門提出預算。
(四)加強培訓宣傳。加強追溯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分級培訓機制,以監管工作人員、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運行維護人員為對象,重點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標準技術等方面的培訓,特別是各監管部門要積極動員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產品按要求賦碼并上傳追溯信息,提高相關軟硬件的應用管理能力。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宣傳引導、鼓勵消費者通過門戶網站、移動終端APP自助查詢食品可追溯信息,積極維權,明白放心消費。通過發布追溯管理先進單位名單等,提升消費者對可追溯食品品牌的認知度,擴大品牌效應,增強企業守法誠信意識。
(五)強化督查考核。省食安辦將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評體系并負責組織實施考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