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69號,以下簡稱《通知》),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環節,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準確把握相關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按期完成任務。
二、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的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國有企業(不含金融、文化企業),要參照《通知》要求,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誰出資、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省國資委負責所監管的省屬集團公司層面公司制改制;省屬集團公司負責省屬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參照《通知》和我省有關要求,指導所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三、政策支持,形成合力
國土、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要參照《通知》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部署,落實好我省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中涉及的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優惠支持、工商變更登記、資質資格承繼等政策支持。
四、加強協調,強化督查
省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協調督查工作,及時掌握和協調解決公司制改制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和困難。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向省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公司制改制工作進展情況。
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清理整頓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省集中統一監管的要求,另行規定執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69號,以下簡稱《通知》),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環節,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準確把握相關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按期完成任務。
二、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的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國有企業(不含金融、文化企業),要參照《通知》要求,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誰出資、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省國資委負責所監管的省屬集團公司層面公司制改制;省屬集團公司負責省屬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參照《通知》和我省有關要求,指導所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三、政策支持,形成合力
國土、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要參照《通知》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部署,落實好我省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中涉及的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優惠支持、工商變更登記、資質資格承繼等政策支持。
四、加強協調,強化督查
省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協調督查工作,及時掌握和協調解決公司制改制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和困難。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向省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公司制改制工作進展情況。
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清理整頓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省集中統一監管的要求,另行規定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19日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