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明確工作職責,統籌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經省政府研究,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全省城市工作會議部署,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優化建筑市場環境,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強化隊伍建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到2020年,全省建筑業總產值力爭突破12000億元,產值超百億元的建筑業龍頭企業力爭達到10家,形成總承包企業大而強,專業企業專而精的產業結構。
二、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
(一)優化資質資格管理。選擇部分市、縣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改革試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要求,探索建立企業資質、信用情況與擔保能力掛鉤聯動機制。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積極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探索大數據在個人執業管理中的應用。推行“互聯網+行政審批” ,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服務,推動部門間相關信息互通共享,推進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注冊電子化審批,提升審批效率,實現“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審改辦、發改委、人社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福建保監局
(二)健全招投標制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縮小工程建設項目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完善行業工程招投標監管辦法、交易規則和評標辦法,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利用“制度+科技”手段,推動工程招投標網上公開工作,健全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公共服務平臺、行政監督平臺及各級電子交易平臺,制定全省統一的行業電子招投標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實現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和全流程在線監管,推行網上異地評標。強化招投標市場監管,規范評標專家管理,建立查處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聯動機制,打擊招投標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公安廳、法制辦
三、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著力培育集設計、施工、采購為一體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并予以政策傾斜。鼓勵省外大型工程總承包企業在我省設立總部或子公司。政府投資工程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特點,自行決定在可研批復或者初步設計審批后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組織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健全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規定。按照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概算管理或投資控制等方面的責任。除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
(四)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領域組織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建立健全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打造具有綜合競爭力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將項目決策分析與評估、項目實施總體策劃、工程項目管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工程驗收階段專項咨詢、后評價等全部或部分業務委托給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共同牽頭,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四、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五)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建設單位要依法發包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通過合同約束等手段督促參建各方認真履職,協調處理好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問題,堅持進度服從質量安全,不得壓縮工程項目的合理工期、造價。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給予注冊執業人員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一定時間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參與房地產開發的建筑業企業應依法合規經營,提高住宅品質。探索開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在全省其他地區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工商局、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金融辦、福建保監局
(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特別要強化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以及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有效遏制群死群傷事故。推進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產監管深度融合,全面實施遠程監控大數據監管,逐步實現企業對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企業自控與政府監管聯網的信息平臺,健全線上線下配套監管制度。落實企業安全教育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并按規定配足安管人員,重點抓好安管人員、施工現場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和新入場、進入新崗位的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嚴格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以及各方主體的本質安全水平。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安監局
(七)全面提高監管水平。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規定,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履職,做到日常照單監管,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管,明確監管范圍,落實監管責任,加大抽查抽測力度,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推進監管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公開化。加強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特別要保障日常監督抽查等專項經費。政府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督促各方主體健全質量安全管控機制。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安監局
五、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八)建立統一開放市場。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取消各地區、各行業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筑業企業設置的準入條件和排斥、限制條款;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為建筑業企業提供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完善全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加快實現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交換,推進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息公開。構建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全面開展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和執業人員信用綜合評價,落實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及責任人“黑名單”管理制度,健全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及責任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大獎懲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將建設領域行政處罰信息通過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福建省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及省公共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法制辦
(九)加強承包履約管理。組織開展履約保證試點,推行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建設工程保證保險作為工程履約保證形式。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有效發揮履約擔保的作用,防止惡意低價中標,確保工程投資不超預算。加強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履約評價機制建設,充分利用司法判決和仲裁結果等第三方結論,對履約行為予以動態量化評價,及時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公開工程項目基本信息、各方主體信息以及中標價、合同價、結算價等“三價”信息,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形成統一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則,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金融辦、福建保監局
(十)進一步規范工程價款結算。政府投資項目的審價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工作,不得無故延期辦理工程結算或以未完成審計作為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惡意拖欠工程款等行為納入欠款黑名單管理,并予以公布曝光,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通過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法律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拖欠工程款。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審計廳、通信管理局、福建保監局
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十一)加快培養建筑人才。搭建校企合作平臺,暢通人才培養渠道,推動有關院校適應建筑業改革發展需要,優化調整專業和課程設置,培養適應建筑業改革急需的人才。通過“互聯網+”技術,提升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和建筑工人的培訓教育水平,加強涉及行業前沿發展、施工質量安全方面的培訓內容,著力提升人員培訓教育質量。健全完善建筑業職業技能標準體系,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全面實施建筑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鑒定制度。鼓勵建筑業企業自行開展員工培訓。發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鑒定機構,開展建筑工人技能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建筑業崗位技能競賽,營造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比、學、趕、超”氛圍,通過競賽激勵人才、發現人才、培養人才。通過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發布與技能等級掛鉤的相關職業工種工資指導價位信息等方式,引導企業將工資分配向關鍵技術技能崗位傾斜。大力弘揚工匠精神,注重發展園林古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建造技藝,持續推進園林古建筑工匠和建筑產業工人培訓,著力培養高素質建筑工人隊伍。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人社廳共同牽頭,省教育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總工會
(十二)改革建筑用工制度。組織開展建筑用工改革試點,推動建筑業勞務企業轉型,培育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以專業企業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繁榮專業分包市場,支持總承包企業將專業工程依法分包給項目所在地的專業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引導中小總承包企業向專業承包企業發展,著力培育區域性專業隊伍,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充分應用信息化技術,建立建筑從業人員信息管理平臺,記錄建筑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從業記錄等信息,逐步實現全覆蓋。健全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面推行項目從業人員實名制。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人社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商局
(十三)保護工人合法權益。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加大監察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和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責任,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建筑用工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全面創建無欠薪項目部,將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對其采取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支持省外入閩施工企業參加我省職工保險。全面落實建筑業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長效機制,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應將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各級人社主管部門制定并落實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建立農民工工傷醫療救治的綠色通道制度以及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可優先辦理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機制。施工單位應履行社會責任,不斷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環境,提升職業健康水平,促進建筑工人穩定就業。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鐵辦、地稅局
七、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十四)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推動建造方式創新,以政府投資項目為重點,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廣普及智能化應用,完善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機制,實現建筑舒適安全、節能高效。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
(十五)提升建筑設計水平。建筑設計應當體現福建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適用、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協調的建筑設計產品。健全適應建筑設計特點的招標投標制度,推行設計團隊招標、設計方案招標。支持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觀地區的建筑工程、景觀綠化工程、對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邀請有國家、省級設計大師稱號的設計單位,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發包。進一步開放建筑設計市場,鼓勵臺灣、香港、澳門建筑師參與我省建筑設計,引進優秀設計團隊和先進設計理念,培育具有綜合競爭力的建筑設計隊伍。聯合行業權威團體,持續開展全國優秀建筑設計作品展示,倡導開展建筑評論,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融合和升華。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人社廳、商務廳
(十六)加強技術研發創新應用。著力提升建筑業技術裝備水平,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和效率。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險工藝工法,組織編制公布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行業推廣適宜新技術目錄。強化產學研用結合,引導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建設省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和新型研發機構等一批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支持建筑業龍頭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裝配式建筑等關鍵技術與集成應用的科技重大項目研究。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2018年起裝配式建筑全面推行BIM技術應用。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科技廳、經信委、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
(十七)提升工程建設標準應用水平。著力推進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改革,整合精簡優化地方標準,堅持“科研、標準、示范”一體化發展,加強行業重點領域技術研發應用、標準編制實施、示范工程推廣等工作,發揮技術標準對工程質量安全的引領和約束作用。加強我省標準項目編制的規劃指導,圍繞行業重點領域,強化標準應用技術研究和支撐作用,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標準,組織引導編制綜合性、地域性強的地方標準,建立地方標準編制和實施情況行業評估評價機制,提高地方標準編制質量,強化標準宣貫實施力度,增強標準的權威性。加快培育和發展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團體標準,引導企業制定高于政府和團體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特級企業建設標準創新基地,增強工程建設標準有效供給,推動建筑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完善全省工程建設標準專家委員會,為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
八、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
(十八)提高對外承包能力。支持有實力的建筑業企業提升工程總承包能力,加大對國際標準的研究力度,積極適應國際標準,加強對外承包工程質量、履約等方面管理。進一步發揮我省作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和海外華僑資源優勢,鼓勵大型建筑業企業帶動中小企業合作“出?!?,共同開拓國際市場,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引導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向項目融資、設計咨詢、后續運營維護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領域有序拓展。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住建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通信管理局
(十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建筑業“走出去”相關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支持企業在境外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借鑒國際通行的項目融資模式,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跨境保險產品研發和運用,鼓勵保險機構為建筑業“走出去”提供保險保障和融資支持。綜合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海外建工意外險等各類金融工具的作用,重點支持對外經濟合作中建筑領域的重大戰略項目。對企業承接境外工程項目,在貸款貼息、前期費用、物質運出運保費、人員保險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對完成境外承包工程營業額達到一定規模和增幅的企業,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加強建筑業境外交流力度,在交流訪問組團和企業境外項目人選選派的外事審批上重點服務保障。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辦、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省外辦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建筑業改革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建筑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善相關政策,加強建筑業統計工作,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發揮好規范行業秩序、建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