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25日
福建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精神,加快推進全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高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工程規劃、統一標準規范、統一備案管理、統一審計監督、統一評價體系等“五個統一”的總體原則,有效推進全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
2017年底前,完成編制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建成省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完成60%政務信息資源匯聚,并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對接。完成省直部門數據中心整合,啟動市縣和事業單位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
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門和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政務系統清理和整合工作;完成事業單位數據中心整合;建成市級數據中心和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全省各級政務部門整合后的信息系統接入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常態化向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匯聚數據;建立完善項目運維統一備案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審計、監督和評價,政務信息化建設模式進一步優化,政務數據共享和開放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省直部門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加快省直部門數據中心整合工作,2017年底前,實現工商、人社、交通、財政、地稅等五個省直部門數據中心整合,向數字福建云計算中心遷移,完成省直部門數據中心整合工作。(省工商局、人社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地稅局負責)實施部門內部信息系統整合,2017年底前,摸清省直各部門各類政務信息系統使用情況,掌握信息系統數量、名稱、功能、使用范圍、使用頻度、審批部門、審批時間、經費來源等。(省審計廳牽頭,省直各部門負責)2018年2月底前,省直部門完成僵尸信息系統消除,大量精簡信息系統數量;2018年6月底前,省直部門完成內部信息系統整合,將分散的、獨立的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統”。部門新建政務信息系統要依托統一的應用支撐平臺建設,不再單獨建設基礎支撐功能模塊。(省直各部門負責)實施部門數據匯聚,2017年底前,建成省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省直各部門整合后的政務信息系統接入省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并實現數據匯聚。(省數字辦,省直各部門負責)
(二)扎實推進市縣信息系統整合共享。2018年6月底前,各設區市建立市級政務數據中心,為市、縣政務信息系統提供統一的計算、存儲和網絡基礎設施。完成市、縣各部門僵尸信息系統消除,完成全市信息系統整合。2018年底前,建成市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實現市級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接入,并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支持數據的上傳和回流。(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三)啟動事業單位信息系統整合共享。2018年6月底前,全省事業單位參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整合省直部門數據中心及信息中心的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單位數據中心遷移整合計劃,財政資金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數據中心要向數字福建云計算中心或市級數據中心遷移,高校、醫院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可依托數字福建社會企業云建設數據中心。2018年底前,省直屬事業單位的數據中心完成遷移整合;市、縣屬事業單位數據中心向市級數據中心遷移整合;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數據中心整合到相應的省、市數據中心,相關信息系統納入所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工作。2018年底前,所有事業單位信息系統接入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并完成存量政務數據匯聚。(省直各事業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經濟信息中心負責)
(四)推進形成統一的非密電子政務網絡。2017年底前,加快制定政務外網擴容改造方案,保持與國家二期建設同步。2018年6月底前,改造升級電子政務外網,提升縱向網和橫向網帶寬,逐步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網絡應用需求,基本具備跨層級、跨區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支撐服務能力。構建統一有效的政務網絡運維管理平臺,提高網絡資源管理運維水平;整合各部門非密業務專網,除極少數特殊情況外,一律向電子政務外網或內網遷移。(省經濟信息中心牽頭,省直各相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建設政務信息網與政務外網邊界安全接入平臺。(省網安辦負責)
(五)加快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建設。2017年底前,基于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編制并公布全省第一批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逐步涵蓋各部門各單位職能范圍內的數據資源,并依據法律法規或行政職能變化及時更新。2018年上半年,建立省級公共信息資源統一開放平臺,提供目錄編制、數據注冊、集中發布、便捷檢索、統計分析、多樣接口、安全存儲等功能。在通過省里組織的連通性和安全性測試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個別地市經批準可建設開放子平臺。(省數字辦牽頭,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
(六)強化部門間業務協同。2018年6月底前,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實現對外提供信用、公共資源交易、投資、價格、自然人(基礎數據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業務數據)、法人(基礎數據及業務數據)、能源、空間地理、交通、旅游等主題數據共享服務。各部門整合后的信息系統將共享服務嵌入到業務流程,支持在業務過程中從各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獲取共享數據,強化跨部門間、跨層級的業務協同。(省數字辦,省直各部門負責)
(七)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2017年底前,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采取“兩級主體、系統導向”的方式,省直部門從現有信息系統數據庫中提取數據表字段,對照權責清單,編制形成省直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設區市部門在省級目錄基礎上編制本地區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加快構建全省統一、動態更新、共享校核、權威發布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省數字辦牽頭,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加快升級現有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系統,與國家目錄系統對接,支撐全省目錄編制。(省數字辦負責)
(八)完善數據標準。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數據采集、數據質量、目錄分類與管理、共享交換接口、共享交換服務、多級共享平臺對接、平臺運行管理、網絡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標準,推動標準試點應用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務數據元數據、政務數據質量管理、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等標準的組織申報和立項。(省質監局、數字辦負責)
(九)全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構建網上政務服務平臺體系,2018年6月底前,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構建全省一體化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各部門要將整合后的系統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實現部門政務服務網上協同。(省經濟信息中心,省直各部門負責)積極推進“一號一窗一網”工作,2018年6月底前,各設區市建成社區綜合受理平臺和網上政務服務門戶等,形成本市范圍內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服務,普遍推行“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普遍接入市級各部門政務服務。(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省直各部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進。依托省市信息化建設領導協調機制,統籌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和政務信息資源匯聚共享開放管理工作,明確各項任務目標、責任、牽頭單位和實施機構,加強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把政務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統籌推動本部門、本地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抓緊制定推進落實的時間表、路線圖,加強臺賬和清單式管理,精心組織實施,每年底前向省數字辦報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情況。強化落實責任,原則上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責任不落實、違反《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政務數據管理辦法》規定的部門和地方,將予以通報并責令整改。(省數字辦牽頭,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加強經費保障,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相關項目建設資金納入各級各部門預算統籌安排。(省發改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二)強化評價考核。每年定期開展兩次全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檢查,督促落實政務服務平臺體系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統籌整合和政務信息資源匯聚共享等各項工作,堅決避免政務系統出現分散建設的返潮。加強政務數據匯聚考核,制定政務信息匯聚共享工作評價規則,每年對各部門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況進行評估,并公布評估報告和改進意見。(省數字辦負責)加強審計監督,審計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審計,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探索政務信息系統審計的方式方法,2018年2月底前形成具體工作方案。(省審計廳負責、省數字辦配合)
(三)優化建設模式。優化部門內部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模式,新建系統均要依托部門應用支撐平臺建設,不再建設分散、孤立的信息系統。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投資、運維和項目建設模式改革,鼓勵推廣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模式的應用與服務,提升集約化建設水平。(省數字辦負責)
(四)完善運維制度。2018年上半年,建立部門信息化項目運維經費管理機制,項目經電子政務管理部門認定符合整合共享要求后,財政部門作為項目運維經費撥付依據,對不符合匯聚共享要求的項目,相關部門不予審批,不撥付運維經費,同時加大對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等公共性基礎性平臺的運維經費保障力度,逐步減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島系統和利用程度低的專網的運維經費。加強項目運行維護信息采集,掌握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投資額度、運維費用、經費渠道、數據資源、應用系統、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備案情況等內容。[省數字辦、省委編辦(省審改辦)、省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五)加強安全保障。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安全管理,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匯聚共享風險評估,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制定完善我省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切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政務信息資源使用過程中的個人隱私。(省網信辦負責)加強政務信息資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加強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安全防護,切實保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數據安全。(省網信辦、數字辦負責)
附件:名詞解釋
附件
名詞解釋
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依托統一的應用支撐平臺,實現部門內部系統統一的用戶管理、接入管理、資源管理、授權管理、流程管理和安全審計等應用,形成邏輯上一體化的“大系統”。
二、政務信息系統整合范圍。各級黨委機關、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各級紀委、組織部、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人防辦的涉密信息系統和運行在經批準保留專網的公安部門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統不納入整合,但非密系統納入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