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9號),進一步加強我省濕地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經省政府同意,建立福建省濕地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在省政府領導下,抓好濕地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的貫徹落實;統籌協調解決濕地保護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部門加強協作配合,開展濕地保護集中整治行動,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導各地扎實推進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總結各地各部門在濕地保護管理和修復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濕地保護宣傳力度;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召 集 人:劉 琳 省政府副秘書長
陳則生 省林業廳廳長
成 員:吳亮碧 省發改委副主任
韓 健 省財政廳副廳長
周錦來 省國土廳總規劃師
陳 寧 省環保廳副廳長
蔣金明 省住建廳副廳長
梁金焰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姜紹豐 省農業廳副廳長
歐陽德 省林業廳副廳長
厲 云 省水利廳副廳長
鐘 聲 省海洋漁業廳副廳長
蘇永青 省旅發委副巡視員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廳,承擔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林業廳分管副廳長兼任。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如有變動,由繼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省林業廳代章。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由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確有需要可邀請非成員單位及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參會。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單位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