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25日
福建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6〕10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病防治現狀
(一)職業病防治成效
職業病防治事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陡=ㄊ÷殬I病防治“十二五”規劃》(閩政辦〔2012〕52號)印發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強化行政監管,防治體系逐步健全,監督執法不斷加強,用人單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有所減少,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條件得到改善。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與控制,職業健康檢查以及職業病診斷、鑒定、救治水平不斷提升。職業病防治機構、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基地建設得到加強。職業病防治宣傳更加普及,全社會防治意識不斷提高。
——職業病防治齊抓共管的合力進一步強化。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完善聯合執法、信息通報等工作機制。全面落實職業病防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以及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并充分發揮工會、新聞媒體等監督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職業病危害及發病情況進一步摸清。全省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共7279家、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30萬人左右,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塵、毒物、噪聲、高溫等。每年的塵肺病發病數維持在較低水平,至2015年全省年累計現患塵肺病12580例,塵肺病年平均發病數424例,新發塵肺病的年均增長率為3.25%。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覆蓋率不斷提升,在崗期間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覆蓋率達到68.57%。
——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全省共認證職業病診斷機構11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88家,逐步建立省、設區市兩級職業病診斷和省、設區市、縣三級職業健康檢查的職業病防治網絡。職業病防治人才專業技術水平不斷強化,培訓專業技術人員1880人次,重點培養與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相適應的基層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專業人才,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進一步落實。各級衛計、安監、人社、工會等單位每年聯合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發放各種宣傳材料40余萬份,出動宣傳人員6825人次,深入用人單位5925次,積極營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意識及勞動者自我防護和維權意識不斷強化。
(二)職業病防治形勢
當前全省職業病防治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和挑戰,主要是:
1.職業病危害依然嚴峻。全省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數量大、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數多,相當多的小微企業工藝技術裝備落后,作業場所塵毒危害超標嚴重。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的廣泛應用,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不斷出現,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戰。
2.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法治意識不強,對改善作業環境、提供防護用品、組織職業健康檢查投入不足,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的職業病防護得不到有效保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積極,作業場所危害檢測不及時,作業崗位危害告知義務履行不到位。
3.職業衛生監管能力不足。部分地區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全省專職監管人員257人,省級15人、設區市級40人、縣級202人。執法裝備落后,與點多面廣量大、專業性強的監管工作要求不相適應。部分地方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服務能力欠缺,職業病診斷機構能力不足,職業病診斷項目未實現全省全覆蓋。
4.部分地方政府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視不夠。政府投入機制不健全,保障能力相對落后。職業衛生工作未納入安全生產法治體系,未實現與安全生產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新形勢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政府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鼓勵全社會廣泛參與,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為推進健康福建建設,“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防治。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設,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規和標準,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堅持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的同時必須管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堅持源頭治理。把握職業衛生發展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引導用人單位開展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改善工作場所條件,從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堅持綜合施策。統籌協調職業病防治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更加注重部門協調和資源共享,切實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提升勞動者個體防護意識,推動政府、用人單位、勞動者各負其責、協同聯動,形成防治工作合力。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重視、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病防治地方法規逐步完善,職業衛生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得到下降,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慢性職業性化學中毒、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防護檢測率和設備性能檢測率均達到80%以上,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省、設區市、縣三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職業病診斷項目不斷健全,每個設區市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至少具備7類職業?。ㄆ渲斜仨毎殬I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脑\斷資質。全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達到100家以上,實施職業健康檢查服務供給改革,不斷提高職業健康檢查質量和水平。技術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乙級15家,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甲級2家、乙級7家、個人劑量監測10家。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監測網絡,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的縣(市、區)覆蓋率達到90%。提升職業病報告質量,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100%。初步建立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充分發揮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保障功能,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
1.強化用人單位責任意識。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都要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依法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建立崗位責任體系,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防控責任,建立和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2.落實前期預防控制措施。用人單位要依法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到2020年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達85%以上,依法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等前期預防制度。
3.加強工作場所的防護與管理。用人單位落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與控制,及時公示檢測評價結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環境以及個人防護條件,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
4.加強職業健康管理。用人單位要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開展職業衛生培訓,提高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依法組織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加強職業病救治工作。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定期檢查和妥善安置,落實職業病待遇,確保職業病病人的權益。
6.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在高危行業積極推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
(二)加強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的防治
1.重點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對國家衛生計生委確定的基本職業病危害因素所致的職業病進行監測。同時,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選擇新發職業病人數較多的病種或新納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病種開展監測,動態掌握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等基本狀況,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控制措施。
2.塵肺病防治。以煤礦、石材加工、非金屬礦山開采與加工、陶瓷制造、水泥制造、金屬冶煉、機械制造、船舶制造等為重點對象,以矽肺、煤工塵肺為防治重點,實施粉塵危害專項整治,提高生產機械化水平。逐步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設備和材料,關閉粉塵危害嚴重、規模偏小、不具備防治條件的小型礦山、水泥廠、煤礦、石材加工廠、冶金廠、陶瓷廠等。
3.重大職業中毒防治。加強對化工、制鞋、箱包、工藝品、蓄電池制造、照明、金屬冶煉企業監管,開展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氨氣、苯、正己烷、重金屬(鉛、汞及其他)、二甲基甲酰胺等重大職業中毒隱患防范治理,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立生產、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管理信息檔案,對可能發生急、慢性職業中毒危害源點實施隱患登記,對重大職業中毒隱患進行嚴密監控。
4.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防治。開展核電廠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加強對核電廠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措施,降低作業場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實接觸放射性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三)提升防治服務水平
1.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按照區域覆蓋、合理配置的原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福州、廈門、泉州、三明等區域性的職業病防治中心,引領全省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職責定位,充分發揮好各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和??漆t院職業病科在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診斷、監測、評價、風險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增加職業健康檢查服務供給,創新服務模式,滿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多層次、多樣化的職業衛生服務需求。
2.實施職業病防治人才培訓規劃。建立職業病防治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推進職業病防治相關學科建設,分級、分類培訓與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相適應的基層專業人才,重點培養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基層職業衛生服務專業人才以及相關公共衛生人才,到2020年,全省職業病防治各類型技術人才總量基本適應職業病防治工作需求。
3.加強職業病報告管理。逐步完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接診遭受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機構報告及相關監管部門通報的職業病報告制度,不斷提高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職業病報告管理能力。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應當將疑似職業病、確診職業病病人及其所在用人單位信息及時函告同級安全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工會等相關部門。
(四)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
1.推動職業病防治地方性法規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性法規修訂調研活動,研究提出修訂意見并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推動《福建省職業病防治條例》修訂。
2.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大力提升基層監管水平,重點加強縣、鄉級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建設。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
3.擴大監督檢查覆蓋范圍。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監督檢查行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關閉。
4.推行黑名單管理制度。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部門。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在職業衛生監管中的作用。
(五)落實救助保障措施
1.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
2.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推動工傷保險參保擴面,將有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納入參保范圍;經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職業病職工,及時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依法落實職業病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切實維護職業病職工的工傷保障權益。
3.實施職業病病人生活救助。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探索建立適合我省實際情況的職業病預防、補償、救濟和康復體系。對因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建立檔案和隨訪工作制度,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及時實施救助。
(六)推動信息化建設工作
建立福建省職業病防治綜合信息平臺,集監督、管理與服務為一體,實現用人單位、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等多方融合的目標。利用平臺動態采集各項檢測、評價數據,實現對用人單位、技術服務機構的信息化管理;加強數據利用,為構建多部門聯合防控職業病提供數據支撐,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督管理模式;通過技術手段,實現與現有職業病報告系統的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
(七)加強培訓和宣傳教育
1.強化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制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規劃和計劃,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網絡,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責任、職業病防治科技等方面的宣傳,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將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全民普法范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勞動者健康、重視職業病防治的良好氛圍。
2.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強對用人單位領導干部的培訓,強化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法人、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培訓,積極推進作業場所健康教育。督促用人單位重視工作場所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工作,創新方式方法,開展健康促進試點,推動“健康企業”建設,營造有益于職業健康的環境。鞏固健康教育成果,更新健康促進手段,及時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新問題。
(八)開展職業病防治科研及成果推廣應用
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科研工作,推進發病機理研究,在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開展早期職業健康損害、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和疾病負擔等研究,為制定防治政策提供依據。重點攻關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放射性疾病等防治技術,以及粉塵、化學因素等快速檢測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工作,推廣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多措并舉,進一步提升職業病防治合力。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建立防治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定期研究解決職業病防治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三方代表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二)明確部門職責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省安監局負責職業病防治地方法規的修訂,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與監督管理,調查處置職業衛生事件和事故,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活動,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省衛計委負責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化學品毒性鑒定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開展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
福建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全省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察工作。
省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
省發改委負責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落實產業調整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
省科技廳支持開展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研究。
省經信委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省醫保辦負責依法依規受理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的醫療救助。
省民政廳負責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范圍。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
省人社廳負責職業病病人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工作。
省國資委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省屬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省總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加大經費投入
建立多渠道的職業病防治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職業病防治。用人單位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地方各級政府要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合理安排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加強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職業病防治和監管、重點職業病危害預警監測、基本職業衛生服務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隊伍建設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和??漆t院職業病科等梯隊建設,提高縣、鄉級職業衛生服務能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加大培訓力度,重點加強對臨床和公共衛生復合型人才的培養。
(五)強化考核評估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情況,根據本規劃抓緊制訂當地職業病防治實施計劃或工作方案,確定目標和任務,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進度,納入安全生產和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對不能按照本規劃要求落實相關責任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追究責任。由省衛計委牽頭會同省安監局適時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估工作,促進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確保到2020年本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如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