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福建省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12日
福建省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
濕地是地球三大生態系統之一,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功能。我省濕地資源比較豐富,濕地類型比較齊全,功能作用十分明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9號)精神,切實加強我省濕地保護與修復工作,維護濕地生態安全,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功能,服務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要求,建立健全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全面加強濕地保護,強化濕地利用監管,推進退化濕地修復,改善濕地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充分發揮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維護生態平衡,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和“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新福建建設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在保護與發展中,把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續性。
——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將全省所有濕地納入保護范圍,重點加強自然濕地、國際、國家和省重要濕地的保護與修復,統籌兼顧人工濕地、一般濕地的保護,著力解決當前濕地保護中最緊迫、最突出的問題。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共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
——堅持綜合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林業、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農業等濕地保護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
——堅持注重成效、嚴格考核的原則。將濕地保護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將濕地保護修復成效納入對各級政府領導干部的考評體系,按照《福建省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方案(試行)》嚴格考核,嚴明獎懲。
(三)總體目標
——提高濕地保護率。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嚴格濕地用途監管,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到2020年,全省濕地面積不低于1306萬畝(不包括水稻田),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
——提升濕地生態功能。開展退化濕地生態修復,提升濕地生態功能,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形成較為完善的濕地保護管理、科研監測、宣傳教育體系。到2020年,全省12條主要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6%以上,近岸海域達到或優于II類水質標準的面積比例達到81%以上,全省沿海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水鳥種類不低于175種,全省濕地的重要、瀕危野生動植物種類不減少。
二、重點工作
(四)加強規劃引導。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濕地保護任務,結合本行政區域濕地資源狀況和各部門相關規劃,抓緊編制地方濕地保護規劃,明確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總體目標、階段任務、實施方案及主要措施。各相關部門要依據生態省建設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合理規劃濕地在國土生態空間的布局,把濕地自然保護區、重要濕地、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等納入保護范圍。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環保廳、住建廳、水利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實行濕地名錄管理。制定全省濕地名錄管理辦法,明確各級濕地認定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則、程序,發布濕地名錄并及時更新。濕地名錄應明確濕地的名稱、類型、范圍、面積、管護責任單位等事項。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環保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建立濕地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濕地保護規劃和濕地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程度,將全省濕地劃分為重要濕地名錄和一般濕地名錄進行分級認定、發布和管理。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開展濕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工作。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財政廳、國土廳、環保廳、住建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健全濕地保護管理體系。逐步完善以國家公園、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濕地保護小區等互為補充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切實履行濕地保護職能,加強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能力建設。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等應明確管理機構;縣級濕地保護區、濕地自然保護小區由當地人民政府落實管護工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在全省重要濕地探索建立濕地管護公益崗位,選擇基礎條件較好、具有代表性的區域開展縣、鄉、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工作試點,創新濕地保護管理形式。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財政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省編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八)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將全省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市、縣(區),通過濕地名錄,2018年底前將濕地管控面積目標落實到具體濕地地塊。合理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經批準征收、占用濕地并轉為其他用途的,用地單位要按照“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原則,負責恢復或重建與所占濕地面積和質量相當的濕地,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建設項目涉及濕地占補平衡的,由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督促用地單位落實。省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完善管理制度。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發改委、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九)規范濕地用途管理。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確定各類濕地功能,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濕地。完善涉及濕地相關資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設立濕地相關資源利用的強度和時限,避免對濕地生態要素、生態過程、生態服務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壞。進一步加強對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動植物資源利用、挖砂、取土、開礦、引進外來物種和涉外科學考察等活動的管理。省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濕地生態功能影響評價制度,制定濕地生態功能影響評價指標和辦法。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在編制有關規劃以及進行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涉及濕地的,要充分考慮規劃和工程建設對濕地生態功能的影響,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的管理。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海洋漁業、水利等相關部門編制《福建省濕地保護修復工程規劃》。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優先修復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的國家(含國際)重要濕地和省重要濕地。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一)明確濕地修復責任主體。對未經批準將濕地轉為其他用途的,按照“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實施恢復和重建。能夠確認責任主體的,由其自行開展濕地修復或委托具備修復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修復。對因歷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態破壞的、因重大自然災害受損的濕地,經科學論證確需恢復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承擔修復責任,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財政廳、國土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二)多措增加濕地面積。各級人民政府要對近年來濕地被侵占情況進行認真排查,開展退化濕地生態評估,提出生態修復方案。通過開展河湖水系連通、濕地植被修復、野生動物棲息地修復、沼澤濕地修復、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退耕還濕、退養還灘、退漁還濕、生態補水等措施,修復濕地自然狀態及生態功能,擴大濕地面積。各地要在面源治污、河湖清淤、水源、用地、管護、移民安置等方面,為增加濕地面積提供條件。通過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復、自然濕地岸線維護、河湖水系連通、植被恢復、野生動物棲息地恢復、拆除圍網、生態移民和濕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復濕地生態功能,增強濕地碳匯功能,維持濕地生態系統健康。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三)完善生態用水機制。統籌協調區域或流域內的水資源平衡,維護濕地的生態用水和野生動植物保護需求。從生態安全、水文聯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綜合治理方法,明確技術路線、資金投入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
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林業廳、環保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四)強化濕地修復成效監督。探索制定濕地生態系統損害鑒定評估辦法,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省濕地修復績效評價標準,組織開展濕地修復工程的績效評價。建立濕地修復公示制度,依法公開濕地修復方案、修復成效,接受公眾監督。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五)開展濕地資源調查評估。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省濕地資源調查,逐步建立健全濕地資源檔案,掌握濕地資源動態變化。按照國家制定的重要濕地評價、退化濕地評估等規程或標準,指導開展省重要濕地及縣級濕地保護名錄濕地的監測評價工作。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六)構建全省濕地監測網絡。統籌規劃全省重要濕地監測站點設置,制定《福建省濕地生態系統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開展濕地動態監測。健全濕地資源監測數據共享制度,破除部門間資源數據技術壁壘,實現林業、國土、住建、環保、水利、農業、海洋漁業等部門的濕地資源相關數據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強化生態風險預警,防止濕地生態系統特征發生不良變化。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七)監測信息發布和應用。建立本省濕地監測評價信息發布制度,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省重要濕地監測評價信息。運用監測評價信息,為考核各級人民政府落實濕地保護責任情況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建立監測評價與監管執法聯動機制。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八)嚴懲破壞濕地行為。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對濕地利用進行監督,對濕地破壞嚴重的地區或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行約談,探索建立濕地利用預警機制,遏制各種破壞濕地生態的行為。嚴厲查處違法利用濕地的行為,造成濕地生態系統破壞的,由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恢復濕地,情節嚴重或逾期未恢復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探索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制。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公安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科學決策,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強化軍地協調配合,共同加強濕地保護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導,林業、海洋漁業、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旅游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參與的濕地保護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濕地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省國土、住建、環保、水利、農業、海洋漁業等部門于每年底前將濕地保護、修復、用途管控等情況總結材料上報國家林業局。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旅發委、雙擁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十)完善政策法規。根據《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及時對條例實施效果開展分析和評估,不斷完善相關規定,促進我省濕地保護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十一)建立健全濕地保護成效獎懲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對濕地資源造成破壞的,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福建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問責。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人社廳、公務員局、林業廳、環保廳、發改委、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十二)加強科技支撐。成立福建省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有關專家的作用和技術優勢,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置與濕地保護有關的學科、專業,加快濕地科技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濕地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水資源安全、碳匯功能等基礎研究,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示范,在我省各主要濕地類型修復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提升濕地科研成果轉化應用能力。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住建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將濕地保護管理所需經費和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發揮政府投入的主體作用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形成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個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機制。積極探索以PPP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濕地保護修復。根據中央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改革進展,適時研究建立我省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優先在省級以上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和省級以上重要濕地開展補償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環保廳、住建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豐富并創新濕地宣傳內容和手段,讓廣大人民群眾有更多機會體驗濕地功能,促進濕地生態文化傳播。依托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等建成一批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和政府網站應當將濕地保護納入公益宣傳內容,播放或刊登濕地宣傳公益廣告;抓好中小學生濕地保護知識教育,發揮有關志愿服務者或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作用,推動成立福建省濕地保護協會,探索建立濕地保護志愿者制度,動員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濕地保護和相關知識傳播,樹立并增強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濕地、熱愛濕地、保護濕地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教育廳、住建廳、民政廳、國土廳、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廣播影視集團,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