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59號)精神,推動我省商業養老保險加快發展,經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和國辦發〔2017〕59號文件要求,以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為導向,推動擴大養老保險產品供給、優化養老金融服務體系、完善養老風險保障機制,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地方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商業養老保險運行網絡和服務體系,養老保險產品供給更加豐富,商業保險機構運營更加穩健、服務領域更加廣泛、專業能力明顯提升,商業養老保險覆蓋面和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二、基本要求
(一)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商業養老保險是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以養老風險保障、養老資金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保險產品和服務。要充分認識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對于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義,將其納入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總體部署,統籌協調規劃,有序推進商業養老保險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改革創新,提升服務。結合我省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和養老保障需求,從增加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供給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改革創新,深化商業養老保險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商業保險機構創新活力,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供給,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加強引導,完善監管。更好地發揮政府引導和推動作用,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推動市場主體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實現商業養老保險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制度,加強監管協同,營造規范發展、良性互動的市場環境,形成商業養老保險良好發展秩序,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推動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發起設立商業養老保險機構。支持專業能力強、市場信譽度高的臺港澳等境外專業機構投資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用足總部經濟優惠政策,對新設立商業養老保險法人公司或省級分公司,在開辦補助、經營貢獻獎勵、規費減免返還、人才激勵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加大體制機制和服務產品創新力度,加快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進一步提升商業養老保險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服務質量,增強現有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的市場競爭力。支持保險代理等中介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進一步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主體。
責任單位: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省財政廳、金融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供給。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針對我省人口狀況、職業特點開發多樣化、多層次、多功能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滿足個人和家庭在風險保障、財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涵蓋健康保險、養老保險在內的老年人綜合保險保障產品,探索開發以高齡、失能、獨生子女家庭、無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體為對象的,涵蓋多種保險產品和服務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積極爭取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擴大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供給。支持商業養老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發展具備長期養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點的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
責任單位: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省民政廳、衛計委、財政廳、地稅局。
(三)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全省養老保障服務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切實發揮資產管理優勢,依法依規有序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促進基金保值增值。支持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我省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的受托、投資及賬戶管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與企業(職業)年金領取相銜接的商業保險業務,推動發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強、滿足長期或終身領取需求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國資委,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
(四)進一步拓展老年人保險保障范圍。推進以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為主要內容的“銀齡安康工程”,力爭到2020年,全省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參保率達55%,80周歲以上老年人100%覆蓋。研究為全省城鄉特困供養老人、優撫老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80周歲以上老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力爭2020年實現100%覆蓋。推動開展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管理及定制護理服務和產品等形式,引進商業保險機構經辦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探索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養老護理等信息系統對商業保險機構的適度開放,提高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發展與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相銜接的商業護理保險。
責任單位:省老齡辦、民政廳、衛計委、醫保辦,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鼓勵各地通過PPP模式、公建民營、民辦公助、以獎代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居家社區養老、農村幸福院服務,實現規?;?、連鎖化運營。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允許在辦理農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時單獨組卷報批,推動商業保險機構投資興辦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支持商業保險機構依法依規在投資開辦的養老機構內設置醫院、門診、康復中心等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保定點范圍。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民政廳、國土廳、住建廳、衛計委、醫保辦、老齡辦,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
(六)增強養老服務機構風險保障。推動建立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力爭到2020年,全省80%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綜合責任保險。推進商業保險機構發展針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等老年人短期托養機構、養老服務場所的責任保險。積極發展貸款保證保險,為中小民營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貸款提供增信支持。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民政廳、老齡辦,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
(七)推進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運用。進一步完善保險資金與我省重大項目的常態對接機制,吸引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在堅持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形式,參與我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新型城鎮化建設等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支持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通過自貿試驗區開展境外市場投資。鼓勵創新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投資運營方式,為科技型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生活性服務業態等發展提供融資服務,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設區市、省直有關部門要把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作為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助推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創新體制機制,細化配套措施;各責任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并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衛計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國土廳、住建廳、國資委、地稅局、金融辦、醫保辦,省國稅局,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實國家支持現代保險服務業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商業保險機構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落實保費補貼制度,對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的保費由各設區市福彩公益金按不低于30%予以補貼,有條件地區可由同級政府給予一定補貼。研究制定全省城鄉特困供養老人、優撫老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80周歲以上老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費補貼政策。有條件地區可對轄區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給予一定保費補貼,或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統一投保。支持有條件地區探索老年人商業護理保險補貼制度。
責任單位:省國稅局、財政廳、民政廳、老齡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營造良好環境。大力普及商業養老保險知識,增強人民群眾保險意識。加強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強化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各設區市、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特別是有關的土地保障、稅費優惠、補貼、審批等方面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加以考核,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督促商業保險機構嚴格執行商業養老保險監管政策,加強行業自律,形成公平競爭、規范發展的市場環境;定期檢查各有關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商業養老保險、參與經辦管理業務以及投資養老服務業等情況,及時發現和整治違規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為商業養老保險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監管環境。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