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護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是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內容。為落實文物安全保護責任,筑牢文物安全防線,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把老祖宗留下來的文化遺產精心守護好,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8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政文〔2017〕133號)的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下同)要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和文物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牢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履行好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
(一)落實文物安全“四納入”。將文物安全納入各級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督促有關方面履職盡責;納入每年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文物安全經費投入;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單位建設;納入各級文明城市考核評價體系,細化省級文明城市文物安全考核內容和分值設置。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委文明辦,省文化廳、財政廳、綜治辦
(二)建立文物安全協調機制。建立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牽頭的文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聽取相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本級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執法重點工作,協調解決文物安全存在的問題;每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安全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文化廳
(三)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從今年起,各級政府間、政府與部門間、文物部門與文物和博物館單位間要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逐級落實文物安全責任。田野文物等無使用人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責任。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文化廳
(四)加強規劃編制和源頭管理??h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要重視并有計劃地組織編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今年內各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全面完成本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劃定、公布工作,并按照文物保護優先原則和“多規合一”要求,將文物保護作為強制性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文化廳、住建廳
(五)強化安全督查與責任追究。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每年牽頭組織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對市、縣級人民政府文物安全和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一次督查,將重大文物安全隱患、事故和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對于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監察委、公安廳,省法院、檢察院,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推動社會組織共同參與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各有關部門文物安全工作職責,形成政府主導、文物部門主管、相關部門共管的文物安全與執法工作格局。
(一)落實部門共管責任。文物部門負責制定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案件查處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查處文物違法案件,督辦行政責任追究;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安全事故,規范文物市場。公安部門負責打擊文物犯罪,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單位開展消防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海關負責進出境文物監管和打擊文物走私工作。工商部門負責依法對古玩舊貨市場中文物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對其中未經許可開展的文物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國土資源、住建、旅游、宗教、海洋漁業等負有文物安全職責的部門和單位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發展改革、教育、財政等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職責范圍內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同時,加強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文物安全日常檢查及監督監測工作。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發改委、教育廳、民族宗教廳、公安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建廳、海洋漁業廳、旅發委、工商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建立文物、公安、住建、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旅游、宗教、海洋漁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的文物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召開聯席會議不少于兩次,研判文物安全形勢,針對主要問題開展不少于兩場的聯合檢查或專項整治行動。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民族宗教廳、公安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建廳、海洋漁業廳、旅發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嚴厲打擊文物犯罪。將盜掘古文化遺址、盜竊田野文物和古建筑構件、盜撈水下文物等犯罪行為作為我省重點類別予以嚴厲打擊;查處非法交易、收藏文物以及擅自從事文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文物行政部門與公安、司法機關、工商部門及時進行信息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
責任單位:省公安廳、文化廳、司法廳、工商局,省法院、檢察院,福州海關、廈門海關,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嚴查法人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未批先建、破壞損毀文物本體和環境、影響文物歷史風貌等法人違法行為。每年向社會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約談一批嚴重違法、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案件所在地方政府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住建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設立12318全省文物安全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鼓勵社會公眾提供文物違法犯罪線索,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各市、縣(區)以適當形式成立文物安全監督管理志愿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安全監督管理。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民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強化宣傳教育作用。將文物保護法的學習宣傳納入普法教育規劃,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教學內容;在《福建日報》等新聞媒體開辟福建文化遺產保護專欄,制作專題片在電視和新媒體播放,將文物安全管理與行政執法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中;開展多種形式的“以案釋法”普法教育活動,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懾。
責任單位:省司法廳、文化廳,福建日報社、省廣播影視集團,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日常檢查巡查
堅持“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責任人。要明確人員、明晰責任、健全制度,將安全管理各項要求落實到每個單位、落實到每天日常工作中。
(一)健全完善規章制度。省文化廳負責制定《福建省文物安全行政執法日常巡查辦法》,編印《福建省文物安全管理制度選編》;今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文保單位、博物館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制定完善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報本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在本單位統一上墻。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明確巡查責任分工。文物行政部門與文物執法機構共同承擔文物安全執法巡查工作。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文物安全抽查和督查工作;設區市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在本區域內實施日常巡查、抽查和督查工作;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文物博物館單位巡查工作,每年每個文物點巡查次數不少于1次。文物管理使用者負責對本單位開展日常巡查。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規范日常巡查要求。將文物被盜、火災、雷擊等隱患以及安全設施運行維護、應急演練處置、文物安全責任制落實等情況作為重點,不間斷進行日常檢查巡查;文物和博物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安全日常檢查及監視監測工作,加強對文物安全責任制落實和關鍵崗位、關鍵環節的檢查;文物管理使用單位要做到日日有巡查,次次有記錄。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旅發委、公安廳、民族宗教廳、海洋漁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強化責任人員責任。實行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文物部門要經常性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進行培訓,普及業務知識,提高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進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培訓。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旅發委、民族宗教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拓寬責任落實途徑。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市、縣(區)要將其納入基層派出所治安巡查范圍;公安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設立警務室,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指導巡邏守護,加強重點防范,并在“十三五”期末完成10個警務室設立任務;有文物分布的鄉鎮(街道)要發揮綜合鄉鎮(街道)文化站和村文化協管員作用,明確人員負責文物安全,也可采取聘請文物保護員的形式,明確崗位職責,落實相關報酬;文物單位要配備安保人員,為警務室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公安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
切實加強各級文物行政機構和隊伍建設,優化職能配置,確保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落實。
(一)加強監管力量。加強省級文物監管力量,建立健全督察機制,促進各級文物執法職能落實;強化設區市和縣級文物行政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已經設立文物局的市、縣(區),要加強文物監管執法力量,沒有設立文物局的市、縣(區),要確定文物執法督查的專管部門及專職人員,切實履行文物安全監管職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確保無專門管理機構或管理機構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動文物有專人負責巡查看護。
責任單位:省編辦、文化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加強執法機構建設。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依法履行好行政執法職能,也可通過依法委托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或其他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文物執法職能。承擔文物執法職能的綜合執法機構要明確崗位職責。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編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提升隊伍素質。強化文物人才特別是行政執法和文物鑒定專業人才培養。每年至少舉辦1期全省文物安全管理與行政執法培訓班,組織1次文物執法案例卷宗評比,規范執法行為,提高業務能力,提升執法水平。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
五、強化科技支撐,完善安防設備設施
加強科學技術在文物保護利用中的應用,實現人防與技防有機結合,運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文物安全工作科技水平。
(一)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制定年度文物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實施計劃,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入國家文物局計劃項目不少于20項,列入省級專項支持的重點項目不少于15項;推動尚未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的省級重點文博單位盡快建設完善,逐步實現全覆蓋。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牽頭,省公安廳、住建廳、氣象局
(二)完善安消防設備設施。依照規定在文博單位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配備必需的安防、消防設施設備,推廣應用文物和博物館單位安防、消防先進技術和裝備;在省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支持基層文博單位實施安防、消防和防雷建設,添置相關設備,改善安全條件。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財政廳、公安廳、住建廳、氣象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開展“世遺”項目預警監測。進一步完善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監測系統、古泉州(刺桐)史跡文化遺產監測系統的技術設計,實現與更多部門安全監測預警的互聯共享,發揮更大使用效益;加快推進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監測系統建設,改造提升武夷山世界文化遺產監測系統并爭取于2020年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快信息平臺建設。由省文化廳牽頭組織建設覆蓋全省各級文博單位的“福建省文物安全在線監管系統”,實現省、設區市、縣三級遠程監管、消防物聯網監控和文物安全監管人員智能巡檢。該系統由省、設區市、縣三級分級建設,國家級、省級、設區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步實施,爭取于“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發改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