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2017年,全省各族人民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加快推動云南跨越式發展、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涌現出一批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他們繼承和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在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關鍵時刻,舍生取義,挺身而出,堅決與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斗爭,用實際行動譜寫了時代正氣之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向社會傳遞了正能量。為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新風正氣,根據《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王加勇和余自達見義勇為英雄群體、鄧澤能等4名見義勇為英雄、許有莊等2名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懲惡揚善,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美德和寶貴精神財富,是精神文明建設和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希望全省各族干部群眾以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為榜樣,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大力倡導良好社會風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關心、支持、參與見義勇為,形成互幫互助的良好社會風氣。各地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揚見義勇為先進群體和個人奉獻精神,切實維護見義勇為人員及家庭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見義勇為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為推動法治平安云南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2017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名單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注:《2017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名單》詳見源文件下載
文件下載: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獎勵2017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的決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