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結合我省發展實際,在工業領域推進以“強創新、去產能、上技改、降成本、防風險”為重點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用改革辦法促進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培育新動能,實現全省工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引,按照國家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書記駱惠寧、省長郝鵬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提升工業經濟綜合競爭力為目標,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創新驅動,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推進工業企業降本增效和重點國有企業改革脫困,著力擴大有效投資,著力增加有效供給,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為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型工業化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以改革創新為著力點,結構優化為關鍵,全力化解資源、能源、環境等約束,擴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給,增強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使供給體系更好適應需求結構變化,培育工業穩增長的新動能。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循環經濟新水平。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注重從供需兩端發力,著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推進產業集聚循環發展,鞏固和提升區域大循環、產業中循環和企業小循環的循環經濟產業體系,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市場主體新活力。突出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推進簡政放權,強化政策支撐,優化發展環境,支持實體經濟振興。做優做強國有經濟,積極發展混和所有制經濟。加速催生一批主業突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優勢企業,扶持培育一批成長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持續擴大市場主體規模,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創工業發展新動力。圍繞落實《中國制造2025》,啟動實施工業“4322”工程。著力推進4個千億元產業,實施300項重點工業項目,抓好200項技術改造和創新攻堅項目,提升企業創新發展能力,加速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辟兩化融合新局面。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生產信息化、智能化,促進工業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在企業全流程和全產業鏈的綜合集成應用。推動基于互聯網的應用模式、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拓展網絡經濟發展空間。
(三)主要目標。按照“一年破局、兩年穩定、三年提升”的進度要求,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工業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省級技術中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3%,累計完成技術改造項目600項?!敖┦逼髽I實現分類妥善處置。完成50萬噸鋼鐵、276萬噸煤炭壓減目標。淘汰各類落后產能225萬噸。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年均增長10%以上。企業綜合成本比2015年下降4%以上。18戶省屬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力爭達到國內平均水平,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達到101%。工業經濟增速穩定在西北前列,在全國的排名位次逐年提升。
二、重點工作任務
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解決制約工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構建工業發展新的增長動力和發展模式,有效促進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一)持之以恒強創新。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業態創新,創造新的有效供給,實現發展動力轉換,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與效益。一是以制度創新營造環境。進一步完善創新科研激勵、成果轉化、企業融資、人才引進、兩化融合等制度,健全產學研用創新體系,優化要素配置制度,使生產要素向創新領域集中。二是以技術創新帶動升級。實施“百項創新攻堅工程”,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打造鋰電、新材料、光伏光熱和鹽湖資源綜合利用4個千億產業。三是以業態創新轉換動力。創新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建設,通過財稅扶持、產業引導基金等措施,培育成長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推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經濟發展。四是以質量品牌塑造優勢。引導企業增強品牌意識、追求卓越品質,在鹽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醫藥產業等領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在全國有影響力的青海名牌。
(二)積極穩妥去產能。圍繞化解過剩產能、出清“僵尸”企業等重點領域。一是重組一批。鼓勵市場化的兼并重組,發揮差別化政策的引導作用,支持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度過難關、煥發生機。二是出清一批。做好摸底調查,對喪失自我修復與發展能力、必須依賴非市場因素生存的企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行政手段,通過一次性關停退出,實現市場出清。三是淘汰一批。通過提高技術門檻和淘汰標準,對技改后主要技術指標不達標的生產設備予以淘汰。加快淘汰一批規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企業,為發展先進產能騰出空間。四是嚴控增量。對過剩行業不再核準備案新增產能,確需新建的,必須按等量減量置換原則辦理。
(三)突出重點上技改。注重“上技改”與推進老舊工業區升級改造相結合,通過實施“百項改造提升工程”項目,推進以傳統產業為重點的技術改造工作。注重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水平,加快產業鏈延伸和產業融合,打造傳統特色產業競爭新優勢。強化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加大國內外先進技術裝備引進應用力度,加快對現有低端的生產裝備、工藝進行升級改造,促進電解鋁、鋼鐵、鐵合金、水泥、玻璃等行業向高質化、高端化、綠色化轉型發展。
(四)多措并舉降成本。研究出臺降低企業綜合成本的系列政策,并積極向國家反映和爭取有關減稅降費政策。一是減輕稅費負擔。全面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實施企業收費清單管理模式。落實現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降低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合并實施醫療、生育保險政策。二是降低要素成本。持續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落實工業用氣市場化改革政策,實行鐵路“一口價”等政策,加大公路通行費優惠力度,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及物流成本。三是降低融資成本。推動金融機構開展循環貸款、滾動貸款,繼續擴大續貸政策適用主體范圍,進一步加大違規收費清理規范和督查處罰力度,嚴格規范服務收費,禁止收費質價不符和無服務的亂收費。持續創新融資工具、優化融資方案、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為企業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推動企業綜合采取公開上市、股份增發、股權轉讓、債券發行等方式,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成本,合理設定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切實發揮好省信保集團等政策性擔保公司作用,降低融資綜合成本。綜合運用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后補助、項目貸款貼息等政策,降低企業財務費用。四是強化內部管理。鼓勵支持企業積極做好內部降本增效工作,加強生產營銷管理使庫存保持在合理區間,加強技術改造降低能耗物耗,通過全面成本管理和控制,促進企業效益提高。
(五)綜合施策防風險。支持國有企業降低企業負債率,防范和化解風險。一是開展脫困增效。實施重點企業改革脫困增效工程,對西寧特鋼、西礦集團、鹽湖集團等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定向增發、資產證券化、引進戰略投資、剝離非主業資產、不良資產處置等,加大企業內部結構調整力度,降低企業負債率,增強企業盈利能力,促進企業提質增效。二是優化資產結構。推進省屬出資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和運營公司試點,研究設立省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工業產業發展基金。加強兼并重組,做好對“僵尸”企業和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優化國有資本結構。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探索國有資本多元化運營有效模式。三是穩妥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堅持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依法依規,鼓勵企業依托現有場地、設施、技術,開辟新的就業崗位,內部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加大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創業指導、政策扶持和跟蹤服務力度。對符合政策條件的人員可實行內部退養;對確實難以市場就業的大齡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
三、保障措施
建立有利于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環境,強化改革措施落地,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業領域結構性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省工業領域結構性改革工作,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科技、國土、環保、金融等部門和各市州、園區的溝通銜接,及時解決重大問題,推進改革政策措施落實,強化服務保障。細化五個具體實施方案的目標責任,明確工作進度,確保工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大財政金融支持。認真貫徹落實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金融辦等九部門《關于金融支持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意見》,積極推進政府資金與信貸、債券、基金、保險等相結合的多種融資組合,有效擴大社會投資。充分發揮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循環經濟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穩步推進債轉股,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降低融資成本,支持加大金融與非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力度,有效降低省屬出資企業資產負債率,防范債務風險。
(三)強化科技支撐。實施人才集聚、提升和使用工程,完善從研發、轉化、生產到管理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培養一批具有戰略眼光、開拓精神、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家、高水平企業經營管理者和技術人才。建立健全“政產學研用金介”協同創新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加大對自主創新工作的引導和激勵,支持企業加強與省內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依托重大科技專項等計劃,聯動支持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加大技術創新平臺和科技服務平臺建設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四)開展惠企行動。選派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干部深入重點監測的工業企業和18戶省屬出資企業,聽取意見、宣傳政策、梳理問題,建立幫扶企業工作臺賬,完善“親商暖商”、“馬上就辦”機制,幫助企業解決突出困難和問題。督促各市、州、縣和各工業園區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安排干部聯點幫扶重點企業,臺賬化解決影響和制約企業發展的各類突出問題,著力構建覆蓋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常態化推進的入企服務工作格局。
(五)強化督促執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省政府督查室,不定期開展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強化跟蹤問效,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工作不配合的部門和人員,要嚴肅問責,確保改革各項舉措有布置、有督促,見行動、求實效。同時,積極開展成效評估,充分利用各類媒體資源,多形式、多渠道宣傳報道改革成效、經驗以及相關部門支持改革的有效做法,著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本意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青海省工業企業“強創新”實施方案 附件:2.青海省工業企業“去產能”實施方案 附件:4.青海省工業企業“降成本”實施方案 附件:5.青海省工業企業“防風險”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