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強化政策集成,推動我省文化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意義
文化產業是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具有高知識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發展文化產業是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創新創業的重要動力,有利于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力,促進經濟平穩持續增長,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是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消費需求、提升國民文化素質的重要途徑,有利于激活和釋放文化需求,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加快“文化名省”建設、提升文化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推動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催生新興業態,促進就業創業,推動實現“131”總體要求,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地依托文化資源優勢,著力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呈現出特色優勢日益顯現、市場主體不斷壯大、產業集聚效應明顯、新興產業逐步興起的良好態勢,文化產業進入提升發展的重要節點。同時要看到,全省文化產業存在總量小,產業化程度低,龍頭骨干企業少,創新創意能力弱,與相關產業融合不夠,政策體系不完善等問題,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適應,與我省豐富獨特的文化資源優勢不相適應,與我省創建“三區”建設戰略目標不相適應。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把發展文化產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主動擔當作為,聚焦短板發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中央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惠民生,著眼文化勵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堅持生態保護優先統籌協調發展,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以優化結構、培育主體、增量提質、擴大消費為重點,更加注重創新創造,更加注重協調均衡,更加注重質量效益,更加注重交流互鑒,更加注重共建共享,推動實現從數量增長向提質增效轉變,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文化產業規?;?、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構建具有鮮明青海特色、明顯比較優勢的特色文化產業體系。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堅持統籌協調,重點突破,立足各地文化資源和區域功能定位,發揮比較優勢,突出民族特色,努力實現文化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促進多樣化、差異化發展。
創意引領,跨界融合。堅持創新驅動,推陳出新,促進文化資源與現代消費需求對接,實現文化價值和實用價值的有機統一,加快文化與科技、旅游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產品品質,豐富產品形態,延伸產業鏈條,拓展發展空間。
問題導向,科學發展。堅持聚焦短板,有的放矢,注重多樣性與獨特性、繼承與創新相結合,著力提升傳統行業,大力培育新興產業,以新的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轉型,推動文化產業從“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扶持職能,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市場體系,優化發展環境,提升文化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活力。
(三)發展目標?!笆濉逼陂g,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文化產業集聚區、特色村鎮和重點項目,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各類文化市場主體,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文化企業、產品和品牌,文化與科技、信息、旅游、體育、商貿、金融等產業融合發展。文化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創新能力和發展活力顯著增強,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高,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得到更好保障,文化引領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明顯。到2020年,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達到140億元以上,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以上,文化企業上市公司實現零突破,培育規模以上文化企業超過100家,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全省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
三、重點任務
(四)優化文化產業區域布局。依據全省各地文化資源分布狀況和文化產業發展基礎,加強分類指導和規劃引領,突出比較優勢,優化產業布局,有序開發特色優勢資源,促進文化資源、要素向重點地區、優勢產業門類有序集聚,形成“一核五區”的發展格局?!耙缓恕保毫⒆闶鲗幷?、經濟、文化中心地位,全力打造地域和城市文化品牌,推動形成多元文化展示中心和絲綢之路人文交流中心,著力提升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發揮引領帶動輻射作用?!拔鍏^”:依托豐富多元的河湟文化資源,加快國家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喇家國家遺址公園等重點項目建設,將西寧、海東打造成為集文化旅游、創意設計、節慶會展、演藝娛樂、文化電商等為一體的河湟文化產業集聚區。依托國家級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加大熱貢藝術的保護和利用,重點推動熱貢藝術產業規?;?、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構建熱貢文化產業集聚區。以三江源國家公園建設為契機,依托國家級格薩爾(果洛)、玉樹康巴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推動文化與生態、旅游統籌協調發展,構建三江源生態文化體驗區。依托獨特的自然資源和豐富的人文資源,將海南、海北打造成為國內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構建環青海湖生態文化旅游先行區。依托格爾木昆侖玉文化產業園、海西德都蒙古文化產業園、德令哈絲路創意產業園、烏蘭茶卡“天空之境”特色文化產業園等重大項目建設,發揮青藏公路、鐵路在要素聚集和流通中的通道效益,促進海西特色文化產業點狀聚集,構建昆侖文化產業集聚區。
(五)發展重點文化產業領域。著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做大做強工藝美術業、演藝娛樂業、新聞出版業、文化旅游業、節慶會展業,重點培育影視動漫業、創意設計業,形成“5+2”的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格局。工藝美術業要突出特色文化元素,推動傳統工藝技藝與創意設計、現代科技、時代元素相結合,開發個性化、多樣化的文化產品,滿足消費新需求。演藝娛樂業要鼓勵內容和形式創新,創作文化內涵豐富、適應市場需求的鮮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演藝劇目,支持發展集演藝、休閑、旅游、餐飲、購物等于一體的綜合娛樂設施。新聞出版業要加快新聞出版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融合發展,支持圖書發行渠道和實體書店建設,實施藏文圖書報刊走向“藏川甘滇”戰略,構建全國藏區及尼泊爾等國家的發行網絡。文化旅游業要深入挖掘我省獨特的自然資源和豐富的人文資源,開發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風情的旅游產品,促進由單純觀光型向參與式、體驗式等新型業態轉變。主動融入“黃河上游大草原”、“大香格里拉”、“大九寨”等文化旅游經濟圈,拓展協同發展空間。節慶會展業要發掘各地傳統節慶文化內涵,提升新興節慶文化品質,支持舉辦特色突出、參與度高、影響力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好的節慶會展活動。影視動漫業要推動有線廣電網絡的數字化和雙向化改造、縣級數字影院建設,加快發展高清電視、網絡廣播電視、公共視聽載體等新媒體,支持發展網絡視聽節目、原創動漫產品創作推廣及民族語廣播影視節目譯制制作。創意設計業要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裝備制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筑業、信息業、旅游業、農業和體育產業等重點領域融合發展,著力提升相關產業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水平及文化內涵,不斷推出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催生新業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滿足新需求。
(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發揮項目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支撐作用,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持續推進國家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等青海片區重點項目建設。加快建設青海高原創意文化產業園、熱貢藝術文化產業園等“十三五”文化產業重點項目(見附件)。著力提升“十二五”規劃建設的現有園區(基地)的利用效能。重點扶持國家、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發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重點實施昆侖文化旅游綜合服務平臺、云藏藏文搜索引擎平臺、民族文字出版資源數據庫和數字內容資源閱讀服務平臺、“書香青?!笔謾C終端、全媒體采編綜合業務網絡系統等項目建設。繼續做好農(牧)家、寺廟書屋建設。積極推進省廣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國家廣電網絡整合,推動農村牧區電影發行放映能力建設,加快少數民族語言影視創作基地、廣播影視外景拍攝基地、中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
(七)打造生態文化城鎮和鄉村。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開發利用,拓展傳承利用途徑,促進文化遺產資源在與產業和市場的結合中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將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新型城鎮化和高原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延續城鎮、鄉村歷史文脈,承載文化記憶和鄉愁。突出傳統特點,彰顯文化特色,建設有文化印記、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特色文化城鎮、特色小鎮、美麗鄉村和傳統村落。引導民間藝人、非遺傳承人及家庭作坊、小微企業向特色城鎮、鄉村靠攏聚集,豐富其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文化品味。鼓勵生態文化資源豐富的村鎮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田園觀光、生態創意農牧業、鄉村民俗文化旅游、民族演藝、鄉村手工藝品等文化特點鮮明和生態產業突出的特色生態文化產業,促進城鎮居民、農牧業轉移人口和農(牧)民就業增收,發揮文化產業在精準扶貧中的作用。
(八)培育特色文化產品品牌。鼓勵各地實施“一地一品”戰略,形成具有較強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特色產品和品牌,以品牌帶動全產業鏈發展。做精做強已有較高知名度的唐卡、藏毯、昆侖玉等特色文化產品,推動民間刺繡、雕塑雕刻、珠寶首飾等傳統手工藝品提升品質,培育傳統特色品牌。鼓勵內容創新和傳播創新,大力扶持原創舞臺藝術、原創影視動漫、原創出版物生產,突出民族歌舞特色,支持排演一批特色演藝劇目,策劃出版系列精品圖書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創作、出版和翻譯,推動動漫、網絡影視、網絡游戲及衍生產品開發和品牌推廣,支持開發適宜互聯網、移動終端的原創數字文化產品,培育本土原創品牌。辦好青海文化旅游節、絲路花兒藝術節及玉樹康巴藝術節等節慶活動,培育特色節慶品牌。發揮有代表性的民間手工藝人、工藝美術大師和文化名人在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中的作用。促進特色文化產品交易,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各類展會,不斷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產品市場占有率。支持中小學教材出版、印刷、發行的本地化服務。開展“青海老字號”認定保護,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申報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中國馳名商標、青海省著名商標等,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意識,扶持本土品牌做大做強。
(九)培育各類文化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提供就業機會、創造社會財富中的關鍵作用,推動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業共同發展、大中小微文化企業相互促進的市場主體體系。重點支持有實力的文化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提升經營能力和綜合實力,著力培育和新增規模以上企業,推進骨干文化企業存量優化、增量擴容。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進入文化產業領域,投資、興辦文化企業,推動骨干文化企業多元化、集團化發展。支持文化創意人才、文化能人、復轉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創業。持續推進“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扶持計劃”,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小微文化企業和孵化效果顯著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載體,扶持文化產業領域創新創業,支持“專、精、特、新”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文化企業建立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治理規范、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能力的規范化。
(十)推動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與科技、旅游、體育、商貿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新的產品類型和新興業態。大力推進文化科技創新,推動高新技術成果向文化領域的轉化應用,扶持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化遺產的數字化轉化。創新數字文化服務業態,豐富數字文化應用,加快少數民族特色信息內容開發,培育少數民族數字影視動漫、游戲設計、數字音樂等數字創意產業。支持文化創意、民族演藝、工藝美術品、非遺和具有地方特色圖書、音像與旅游資源整合,開發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引導藝術團體與旅游集散地、重點景區合作,推動演藝劇目旅游旺季駐場演出。推進剛察、祁連、循化、貴德、玉樹等地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示范點建設,形成有示范意義、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支持民間藝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進景區展演。鼓勵文化企業在重點景區開設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專營店、專柜。發展具有文化特色的商業街區和商貿城鎮,著力打造文化一條街、奇石一條街、古玩一條街、昆侖玉一條街、藏餐一條街等具有鮮明主題的文化商貿旅游購物街區。
(十一)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培育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集團),發揮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中的主導作用。支持國有文化企業重點項目建設、產品開發和品牌培育。加快國有文化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勵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組建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形式的國有文化企業集團。持續推進國有文藝院團、出版社、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黨報黨刊經營運行、重點新聞網站內部管理、廣播影視制播分離等改革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探索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督有機結合,政府主管部門有效監管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主管主辦制度與出資人制度的有效銜接,逐步實現管人
管事管導向管資產相統一??茖W設置國有文化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繼續深化國有文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強化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運營,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完善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評價考核機制,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和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引導各級各類文化文物單位依托館藏資源、形象品牌、陳列展覽、主題活動和人才隊伍等要素,積極穩妥推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促進優秀文化資源的傳承傳播與合理利用,讓沉睡的文化文物資源“活起來”。鼓勵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積極為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研發、生產、經營等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建立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機制,通過限量復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拓寬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投資、設計制作和營銷渠道,加強文化資源開放,促進資源、創意、市場共享。支持數字文化、文化信息資源庫建設,用好各類已有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平臺,面向社會提供知識產權許可服務,促進文化資源社會共享和深度發掘利用。深入挖掘文化資源的價值內涵和文化元素,廣泛應用多種載體和表現形式,開發藝術性和實用性有機統一、適應現代生活需求,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風情、文化品位的文化創意產品、旅游商品和紀念品,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設計機構、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開展合作,提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水平。創新文化創意產品營銷推廣理念、方式和渠道,促進線上線下融合。配合優秀文化遺產進鄉村、進社區、進校園、進軍營、進企業,加強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和推廣。
(十三)引導和擴大文化消費。不斷適應當前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新變化和審美的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提高文化消費意識,培育新的消費熱點。通過示范引導、搭建平臺、展示推廣,引導傳統手工藝行業設計開發與生產生活和消費需求有效對接的文化創意產品,支持文化企業、各類文化人才創意、創造和創新,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調動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等文化文物單位和創意設計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創作生產適應市場需要、滿足現代消費需求的優秀文化創意產品,優化供需結構,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發展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等現代營銷模式,催生跨區跨境、線上線下、體驗分享等消費業態。利用微博、微信、移動互聯網等方式,向消費者及時提供最新文化消費信息,拓展大眾消費市場。推廣“公司+農(牧)戶”經營模式,促進民間手工藝品的生產和銷售。推動黃南州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建設,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十四)加大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力度。主動融入“一帶一路”,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探索市場運作方式,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加快我省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精品和文化企業走出去步伐。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業和省級特色文化產業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以文化貿易和項目投資帶動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鼓勵省內金融機構開展境外信貸和保險業務,支持文化企業從事境外投資。積極培育和引導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對唐卡、掐絲唐卡、藏繡、藏黑陶、藏式木雕等宗教文化題材系列產品及民文出版物、民族民間手工藝品等提供政策支撐和出口通關便利。建立完善招商引資項目庫和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利用國家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青洽會、青海文化旅游節及深圳、西部、敦煌等文化產業博覽會平臺,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文化產業在更廣泛的領域實現跨區域合作與交流。
四、保障措施
(十五)完善財稅扶持政策。逐步擴大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完善和改進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投入方式,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省直有關部門支持中小企業、創業促進就業、扶貧開發以及其他與文化產業相關的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和項目予以傾斜,發揮政策集成和協同效應。省財政每年投入1億元,五年注資5億元,支持設立青海省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吸引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成立文化投資公司,開展文化產業及其關聯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及運營。落實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相關扶持政策。政府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優先購買國有文化企業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進一步支持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對因承擔公益性文化服務而造成虧損的國有文化企業,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后,給予全額補貼。省屬重點文化企業,經省級政府批準,2020年底前,國有文化企業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探索以國有資本金注入的方式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全面落實國家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加強稅收政策的跟蹤問效。
(十六)優化土地使用政策。按照文化制造業、文化批發和零售業、文化服務業,分類指導確定文化產業相對應的工業、商業和公益性、經營性用地政策。在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給予保障。對列入全省文化發展規劃的重點文化制造業等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照我省工業用地相關優惠政策執行,依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落實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相關土地處置政策。對轉企改制后,國有文化企業的重點項目用地,經有批準權限的人民政府同意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首次繳納50%,剩余部分1年內繳清。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照“收支兩條線”辦法管理,并通過預算支出安排,優先用于所在地區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優化信貸服務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文化產業專營團隊或機構,為文化企業開辟綠色通道,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確保文化產業貸款增速高于整體貸款平均增速。通過安排專項信貸資金,支持潛力大、前景好的中小文化企業加快發展。通過銀團貸款、聯合貸款等模式,為文化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文化企業發展等提供服務。積極推廣小額信貸、動產抵押、股權抵押、商標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信貸產品。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青海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或掛牌。引導工藝美術、廣播影視、文化旅游等行業中效益好、償債能力強的重點文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籌措資金。鼓勵具有良好信譽和發展前景的中小文化企業聯合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或集合票據。建立保險資金與銀行保證業務的合作模式,引導保險投資機構以股權或債權方式投資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建設。
(十八)強化人才智力支持。依托我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文化產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依托對口援青平臺,鼓勵地方與央企、對口支援省份開展人才交流合作,以雙向互派等方式培養急需緊缺人才。深入實施“三區”文化人才支持計劃,加強全省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推進“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通過資金補助、師資支持等多種形式,支持各地舉辦培訓班。依托工作室、文化名人、藝術大師,促進人才培養和傳統技藝傳承。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的培訓,著重提高其創新創意能力。將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十九)優化文化市場環境。放開市場主體準入限制,實行“非禁即入”,法律法規未禁止行業和領域向各類文化市場主體開放。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和減少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推行“一站式服務”,建立集中受理、綜合審批和高效運作的服務模式。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引導文化企業誠實、自律、守信、合法經營。加強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營造良好的文化市場主體發展環境。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級文化產業領導協調機制,由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牽頭成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政策落實。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要結合實際制定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和舉措,要把發展文化產業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要建立重點項目領導包干責任制,加強跟蹤服務和督促落實。省直各部門要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每年將具備條件的文化產業項目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建設計劃進行管理。各級統計部門要完善和規范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方法。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文化行業協會的重要作用。
各市(州)、各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暢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和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附件:文化產業重點項目一覽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