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切實提升全省質量發展水平,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現就打造“品質青?!?、全面實施質量強省戰略,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面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重要意義
全面提升質量,是新常態下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和主攻方向,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切入點,是提升經濟質量和效益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國質量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切實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國務院先后頒布了《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年度行動計劃等一系列舉措,對深入推進質量強國戰略,全面提升質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高度重視下,全省上下堅持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推進質量興省,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和大質量工作機制創新,強化質量法治建設和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質量技術基礎和人才隊伍建設,全省產品、工程、環境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質量發展呈現出不斷向好的發展態勢。但當前我省質量工作中仍存在質量意識不強、質量總體水平不高、質量監管長效機制不健全、質量發展基礎薄弱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省質量發展的瓶頸。為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和推動實現“131”總體要求,扎實推進質量強省戰略,開創青海質量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要求,努力把質量強省戰略落到實處,使“品質青?!迸c“大美青?!比诤习l展,切實提高全省質量工作水平。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國制造2025》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深入實施質量強省戰略,全面提升產品、工程、環境、服務四大質量,夯實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四大質量技術基礎,構建“放管服治”四位一體質量工作新格局,為新常態下青海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質量保障。
(二)基本原則。
全面提升、重點突破。推動產品、工程、環境、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著重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著力提升環境和青藏高原特色優勢產業質量。
夯實基礎、著眼長遠。著力夯實質量技術基礎,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發展,大力培育監管、技術、工匠等人才隊伍,為質量持續提升奠定基礎。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主導地位和主體責任,激發企業活力。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完善相關政策,創造良好環境。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堅持統籌兼顧、多方協同,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各自在質量提升中的作用,形成質量發展的整體合力,構建質量工作新格局。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產品、工程、環境、服務質量顯著提升,總體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優勢特色產業的重點產品質量達到領先水平,創建一批國內知名品牌,環境質量不斷改善,特色產業競爭力顯著增強,質量基礎明顯改進,監管能力明顯提高,體制機制更加順暢。
---產品質量。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超過70%,自產農畜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重要消費品、重點產品質量省級以上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出口產品質量檢驗檢疫合格率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
---工程質量。交通、水利、通信國家重點工程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交驗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打造一批實力強、質量好的工程建設品牌和企業。
---環境質量。生態保護與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對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貢獻更加凸顯。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初步建立,能源資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和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比例達到或控制在國家確定和下達的指標之內。
---服務質量。覆蓋旅游、交通、電信、金融、保險、商貿、醫療衛生等主要服務行業的標準體系、服務質量治理體系基本健全,服務質量的顧客滿意度明顯提升,旅游業等重點行業的競爭力顯著增強。
三、全面提升四大質量
緊緊圍繞我省“十三五”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立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突出優勢特色產業,全面提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環境質量和服務質量。
(一)產品質量。不斷壯大高原特色現代生態農牧業、食品、藥品產業,圍繞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加快產品質量提升。創建一批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實施農牧業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以綠色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特色生物產業和主要消費品為重點,開展裝備制造業和消費品標準質量提升行動,引導企業增強質量、品牌和營銷意識,應用先進技術,執行先進標準,實施精細化質量管理,廣泛開展質量改進、比對、風險分析等活動,支持企業提高質量在線監測、控制和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追溯能力,鼓勵大中型企業實施首席質量官制度。強化品牌建設,重點圍繞三江源、青海湖、祁連山、柴達木、昆侖山等高原地域優勢,農牧業、中藏藥材、光伏光熱綠色能源等特色產業,打造一批國內外知名品牌,樹立青海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和誠信度。做好青海省質量獎評選工作,范圍擴大到環境、工程和服務質量領域,重點向特色優勢品牌傾斜。到2025年,爭創中國質量獎3個,青海省名牌產品200個,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30個。
(二)工程質量。以重大基礎設施、資源、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工程項目建設為抓手,推廣實施質量精細化管理與工程質量保險等現代管理制度,廣泛運用質量管理體系,貫穿工程建設的決策、勘察、設計、施工的全過程,提升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水平,逐步形成系列開發、規模生產、配套供應、創新發展的現代工程管理體系。鼓勵將高原文化特色、環境優勢、生態保護等元素融入建筑工程,促進工程工藝創新,推出一批質量好、工期短、消耗低、經濟效益高、綠色環保、符合安全標準的優質工程。培育發展更多本土工程建筑品牌,做強做大走出青海,到2025年,培育20個(項)重點建筑工程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江河源杯”稱號,爭創10個“魯班獎”獲獎工程。
(三)環境質量。生態是青海最大的價值、最大的責任、最大的潛力,堅持以生態保護優先協調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方位落實新常態下的環境保護新舉措,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抓手,著力推進治染減排,著力強化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協同聯動,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維護國家重要水環境安全和區域生態安全,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堅持“山水草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推行環境功能區劃,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打造生態文明新業態,推動新型生態產業集群晉級發展,努力創造生態產品的派生需要,擴大生態產品市場。進一步規范能源效率標識制度,加強用能產品能效標識監督管理;實施高耗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在用水產品、用水企業和灌區開展水效“領跑者”行動;依據國家和行業能耗標準體系,繼續扎實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對標行動和能耗限額標準工作,開展工業鍋爐節能減排攻堅行動;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效率,倡導綠色出行。加強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化可再生資源利用。到2025年,長江、黃河、瀾滄江、黑河出境斷面水質保持在Ⅱ類及以上,重要江河湖庫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0%以上,建成綠色能源示范省和國內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基地。
(四)服務質量。把服務業發展作為經濟轉型升級的戰略支點,促進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重點以旅游業帶動服務業整體上水平、強質量、樹標桿。在旅游、物流、商貿、物業、醫療、養老等領域推行服務業標準化,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推出一批試點示范項目,帶動服務業品質提升。加快高原旅游名省建設,增強旅游綜合服務能力,完善交通、救援、酒店等旅游配套服務功能,規范、提升重點景區品質和檔次。推動旅游跨區域合作發展,圍繞重點景區,推進甘青新藏旅游一體化發展,實現旅游資源共享、旅游線路互聯。建立以顧客滿意度為核心的服務質量監測評價體系,開展評價試點工作,引導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到2025年,培育100個凝聚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務品牌和醫療、健康養老等精品服務項目。
四、著力夯實四大基礎
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是國際公認的質量技術基礎,提升質量,必須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一)增強計量能力。建立滿足全面提升四大質量需求的計
量基礎和監管體系,加強計量標準、計量檢測裝置建設,提供可靠的計量測定、量值傳遞技術保障。充分運用國家計量基標準資源,探索建設服務業計量基礎體系。加強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加大幾何量、熱工等省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裝置更新改造力度,加快建立水、大氣環境質量檢測等環境保護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一步提升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的量值傳遞能力。推進各領域計量信用信息公開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搭建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計量檢測體系,推動計量檢測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支持各市(州)根據本地實際需要,在支撐產品、工程、環境、服務質量領域和各大產業建立計量檢測機構。
(二)完善標準體系。制定實施全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明確產品、工程、環境和服務標準發展路線圖,重點發展環境、農業、服務業標準,力爭在這些領域把我省打造成標準強省。建立三江源環境保護系列標準,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1000項,全省70%的農產品實現標準化生產,建立涵蓋現代物流、旅游、健康養老等10大重點服務業的標準體系。圍繞藏毯、枸杞、蟲草、藏藥材等特色產品,加大科技攻關力度,爭取牽頭成立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積極參與或主導相應國家、國際標準制訂,有效應對技術貿易壁壘。鹽湖化工、清潔能源等領域重點企業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主導制定一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深化標準化體制改革,整合精簡強制性地方標準,優化提升推薦性地方標準,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標準的備案管理,推行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試點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支持社會團體、企業制定嚴于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團體、企業標準。通過標準化試點示范、執法監督、信用監管等手段促進標準有效實施。
(三)發展認證認可。大力推行認證認可制度,充分發揮認證認可創造信用、傳遞信任、樹立信心的作用。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認證,提高管理水平。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相關產品未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積極推行自愿性產品認證,突出高原、綠色、富硒等特色和優勢,鼓勵企業積極開展良好農業規范、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綠色產品、節能節水和環保產品等認證,擴大青海產品和品牌的知名度,引導和擴大消費,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在枸杞、蜂蜜、藏毯等產品領域,支持企業通過國際權威機構認證,有效應對國際技術貿易壁壘,擴大產品出口。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獲得更多的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等國家認可資質,培育一批規模較大、實力較強、公正權威的檢驗檢測和認證機構,提升質量技術服務能力。注重發揮認證認可的技術評價作用,引導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促進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退出,推動經濟結構調整。
(四)提升檢驗水平。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建設,重點建設環
境監測、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重點實驗室和省級授權的檢驗檢測機構,力爭建設一批國家級質檢中心,加快建設省級綜合檢驗檢測基地,支持各市(州)根據發展實際建設涵蓋環境、產品、工程、服務領域的質量綜合檢驗檢測機構。加強檢驗檢測技術能力建設,按照產業布局和需求,打破行業壟斷、放活市場,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檢測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相關資質,面向社會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儀器設備投入力度,完善環境、食品、藥品、農產品質量快速檢驗檢測手段,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培養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鼓勵不同所有制、業務相同、職能相近的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重組,優化檢驗檢測資源配置,建設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平臺,壯大規模、優化布局、提升實力。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事前審批、分類指導和證后監督管理,促進完善內部管理和激勵機制,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提升社會公信力。
五、構建四位一體新格局
構建“放管服治”四位一體質量提升工作新格局,形成政府主導、部門主管、企業主體、社會共治的大質量工作機制。(一)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深化政府簡政放權、職能轉變,破除制度障礙,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釋放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繼續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嚴格的目錄審批管理,減少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取消不必要的質量事前審批,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加快從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建立消費品生產經營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除強制性標準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取消消費品生產經營其他市場準入限制。全面推行行政許可標準化,簡化和規范行政審批流程,實行一個窗口受理、相關部門并行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清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和中介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科學監管。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加快地方性產品、工程、環境、服務質量法規制修訂。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加強對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嚴格電梯等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基層市場監管機構整合改革后綜合執法機制建設,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銜接。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消費品領域進一步實行隨機抽查企業、隨機抽檢產品、隨機選擇檢測機構,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業同一規格型號產品,6個月內任何地方、部門和機構不得重復抽查,做到“一個標準、一次檢驗、結果互認、全省通行”。推動建立主要消費品和環境、工程、服務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推進缺陷產品召回常態化,探索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銷售者先行賠付、責任保險、檢驗認證機構對產品質量承擔連帶責任等制度。加強質量信用監管,運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加快企業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質量信用信息跨部門跨行業互聯共享,對企業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加快質量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對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質量安全風險做到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
(三)精準服務。探索建立政府質量公共服務目錄,制訂相關服務標準,依托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和網絡,加快建設跨部門跨行業的質量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為全社會提供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技術標準、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務。聚焦產業和區域發展,探索建立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充分整合利用資源,降低企業成本。推動質量技術基礎與科技的緊密結合,特別是發揮標準化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作用,服務“創新型青?!苯ㄔO。針對不同企業分類提供服務,對大中型企業著重激勵和引導其開展科技創新、參與標準制定、打造知名品牌,對小微企業著重幫扶和指導其加強管理、實施標準、人員培訓。通過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培育質量工作室、公正計量行、標準事務所、產業技術標準聯盟、檢驗檢測認證公司等第三方質量服務機構,培育和發展市場化質量服務新業態。
(四)共同治理。進一步完善政府宏觀質量管理議事協調機構和工作機制,細化政府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質量管理工程、標準化工程等相關專業,加強質量基礎理論研究和專業人才培養。強化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學校和企業“雙元”的技術人才培養機制。支持行業學會、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技術推
廣、標準制訂、崗位練兵、技能比武、職業技能鑒定。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專項基金。建立有獎舉報質量違法行為制度,鼓勵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調動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參與質量監督和質量維權。開展好“世界環境日”、“世界標準日”、“質量月”、“誠信興商宣傳月”、“紅盾質量維權行動”等質量宣傳活動,弘揚企業家和工匠精神,營造尊重技術、崇尚創造、追求品質,“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人人關注質量”的濃厚氛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省領導為組長、質量工作綜合管理及相關主管部門參加的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行業要切實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把質量工作納入發展規劃,緊密結合各自職能,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質量強省戰略的行動計劃,狠抓組織落實,推動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質量工作躍上新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質量強省配套政策措施,制定產業、財稅、科技、人才、政府采購等政策時應充分考慮質量要素。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州)兩級政府質量獎制度,表彰獎勵質量成績顯著的企業或組織,加大青海省質量獎的獎勵力度。探索建立體現技工價值的薪酬、榮譽等制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財政投入,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對落戶我省的國家級質檢中心設備配置、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資金支持,改進和充實執法裝備。注重人才培養與引進,大力培養高層次質量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造就一批質量管理、標準化領域的學科帶頭人、技術專家,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
(四)強化考核評價。認真落實國家質量工作考核辦法,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地方政府綜合績效評價內容,強化考核結果的反饋和運用,加大警示問責和督導整改力度;加強對市(州)級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質量工作考核。加強質量狀況的統計分析,并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內容。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單位和考核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