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提出的青海省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共計117項)已經省政府批準,現予公布。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要求,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完善管理體制,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3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提出的青海省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共計117項)已經省政府批準,現予公布。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要求,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完善管理體制,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3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