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脫鉤工作的審核意見
豫環文〔2017〕341號
省脫鉤聯合工作組:
按照中辦、國辦《關于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5〕39號)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的通知》,根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民政廳《2017年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方案》和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推進會要求,省環境保護廳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五分離、五規范”要求,指導幫助所屬的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制定了脫鉤工作方案;組織人事處、規劃財務處、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科技標準處和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等有關處室和單位對《河南省環保聯合會脫鉤工作方案》《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脫鉤工作方案》所涉及的脫鉤事項進行認真審核,并進行確認?,F將省環保聯合會、省環保產業協會與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脫鉤工作完成情況的審核意見報告如下:
1. 機構分離。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與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沒有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未合署辦公。實現了機構分離。
2. 職能分離。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沒有行政職能。實現了職能分離。
3. 資產財務分離。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委托河南首佳會計事務所分別對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清產核資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并分別出具了《河南省環保聯合會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豫首佳專審字〔2017〕第002號)、《河南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豫首佳專審字〔2017〕第004號)。截至審計日,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為獨立核算單位,未占用省環境保護廳國有資產和行政辦公用房,無遺留債權、債務問題,實現了資產財務分離。
4. 人員管理分離。河南省環保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具有人事自主權,省環保聯合會、省產業協會兼職的退休領導干部退休均已滿三年,并已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備案,在人員管理上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脫鉤。實現了人員管理分離。
5. 黨建、外事事項分離。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在黨建、外事、人力資源服務上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脫鉤。實現了黨建、外事事項分離。
經審核,河南省環保聯合會、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符合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脫鉤條件,同意《河南省環保聯合會脫鉤實施方案》《河南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脫鉤實施方案》,待省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審核、批復后,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環保廳機關與省環保聯合會、省環保產業協會脫鉤。
附件:
1. 河 南省環 保聯合會脫 鉤實施方 案
2. 全省性行 業協會商 會脫鉤試 點單位完成情 況表(河南省環保聯合會)
3. 河 南省環 境保護產業協 會脫 鉤實施方 案
4. 全 省性行業協會 商會脫鉤試 點單位完成情 況表(河南省環保產業協會)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