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確保第十六屆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以下簡稱環湖賽)順利進行,省人民政府決定在2017年7月15日至7月24日期間,對“低慢小”航空器加強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有: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險性低空慢速小目標飛行器(物)。
二、2017年7月15日至7月24日期間,除經環湖賽組委會批準的賽事所需飛行活動外,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賽事活動現場、賽段、賽道等周邊2公里范圍內進行“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
三、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在上述禁飛區域內飛行的,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